宋覓本就是靈魂寄宿在這具恰巧同名的身體內,原主早在七歲的時候溺水身亡了。
她也算是替原主活了下來,隻不過她自封了靈力和記憶,為的就是以最快的速度修複受損的魂魄。
原主的父母雖然在下海經商後,小有資本,但重男輕女,也沒有給過宋覓家庭親情。
宋覓大學畢業後,進入了司家旗下的一家投資公司,幾乎沒有和家人聯係過。
三年前,宋覓和經理去高爾夫球場談客戶,意外救了犯心髒病的司老太爺。
老太爺最開始去公司謝了她和經理,本以為就結束了。
可沒過多久司老太爺單獨見了她,說是想讓她嫁給他孫子。
宋覓那會兒工作正是上升期,收入說不上年薪百萬,但也不低。
即便隻是普通人思維的她,也並不打算早早嫁人,更不打算和一個陌生人結婚,即便他是首富。
宋覓婉言拒絕。
然而,沒想到司家查了她的家庭背景,那時宋家的生意正巧遇到了資金問題,司家給了高價聘禮,她爸毫不猶豫地把戶口頁給了司家。
宋家一拿到那筆聘金就投入了公司,以那時候宋覓的收入,再當百年牛馬都還不起那筆錢。
可這具身體似乎還有對親情的眷戀,麵對父母時候的多次央求,她難以拒絕。
司祁承也單獨和她談了,說結婚隻是形式,會保證她婚後的獨立選擇。
加上初見司祁承時,她有種莫名的不舍得抗拒的熟悉感。
所以她最終是被宋家賣給了司家。
這司家也隻有司老太爺確實尊重她,對她好,司祁承雖然對她沒有感情,好在被老爺子養的家教很好,除了冷漠一些,倒也沒有十分苛刻。
反倒眼前的人總是對她滿是敵意。
“我被賣到宋家?要不要請老爺子下來一趟告訴你,這場交易是誰做東的?你司家做東的買賣,自己瞧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