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正良為了幹工廠的事情,忙得熱火朝天。
這天,他剛解決掉一件事,就看見那日他救的那個大哥走了過來。
與上次不同,那個大哥渾身是血,滿臉憔悴,此時的他,一身西裝革履,頗有社會精英的樣子。
“怎麽不認識?”男人笑了笑,“上次走得太過突然,你還不知道我名字,以後就叫我張哥吧!”
“好!張哥。”
譚正良從善如流,同時熱情接待。
他將張哥帶到了酒店,包廂裏二人像是老友重逢一般閑聊起來。
得知張哥把手下背叛的那個兄弟扔家裏了,譚正良心頭一緊。
“害怕了?”張哥幽幽地問。
譚正良搖頭,“張哥,現在整個國家蓬勃發展,好多事情顧不過來,可是你有沒有想過,這樣亂糟糟的日子過不了多久,上麵一定會出手,就是想要長久還是要一些明麵上的產業,有些事應該及時收手!”
有些話不能說得太白。
希望對方能聽懂。
張哥若有所思,“我也聽說一些,現在上麵正在管!兄弟放心,我已經想好接下來的路了!”
聰明的人一點就通。
更何況張哥能在這個城市混得有頭有臉,就代表有著自己的人脈和消息渠道。
譚正良隻需點到為止。
接下來二人又閑聊,得知譚正良想要在空地上蓋了廠房之後賣小家電。
張哥給他介紹了很多人脈。
“這些都是以後要常來常往的,去拜見的時候提我的名字也要帶一些禮物,隻要他們罩著你,保證在這個城市沒人敢惹!”
“行!”
看著那一長串名單和聯係方式。
譚正良感激不已,“張哥,這份恩情我記住了,日後若是有需要的地方,我也一定義不容辭!”
二人都是仗義的。
相見恨晚。
兩人不知不覺喝的酩酊大醉,譚正良就連自己是怎麽回家的都記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