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好的前任就應該和死了一樣。”
李哲一直也是按照這個想法去做的,但是事情總是有湊巧的時候,他剛走進典當行,就看到了前女友。
她是李哲的初戀,兩個人上大學的時候認識並在一起的,李哲對他可以說是死心塌地,當年父母的賠償金,扣除他自己的花銷和被親戚們訛詐走的部分,剩下的錢基本上都用花在她的身上了。
兩個人畢業後,李哲有了結婚的打算,畢竟在一起三年了,兩個人都幻想過結婚後的日子。
那會兒老爹留下的那套房子價格還算可以,賣掉湊一湊,弄個首付出來時肯定沒問題的。
然而劉洋洋的家裏非要他買一套全款房,再加上二十萬的彩禮,不然的話就堅決不同意兩人的婚事。
李哲想盡了辦法,最後還是無法達到劉洋洋的要求,兩個人隻能無奈分手,他剛開始對這件事還是抱著愧疚的心情,想著畢竟是自己耽誤了女孩那麽多年。
隻是他的愧疚並沒有持續多久,後來李哲才從別人那裏打聽到,劉洋洋當時故意要求那麽多,就是想讓李哲知難而退,她並沒有嫁給李哲的想法,大學的時候願意和李哲在一起,單純的就是因為他舍得給她花錢而已。
李哲隻能暗暗感慨自己遇人不淑,不能看穿別人的真麵目,到最後人財兩空,什麽都沒剩下。
隻不過劉洋洋還不知道李哲已經知道了她的真麵目,一直以為自己在他心目中還是完美的形象呢。
分手後這麽多年,兩個人從沒有什麽聯係,沒想到今天又見麵了,不過李哲沒打算搭理她,畢竟沒那個必要。
萬一讓人家以為自己去糾纏她就不好了。
“你好先生,請問有什麽需要幫助的?”老板娘熱情地走上前,笑著對李哲說道。
“你好,我想賣金子,你這裏可以回收嗎?價格多少?”李哲沒有馬上把小金魚拿出來,先確定了一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