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
安妮從小就有極高的音樂天賦,無論什麽樂器,隻要上手擺弄兩下,就能演奏出美妙的樂曲來。
後來她自己學習了作曲,上高中的時候就靠寫歌賺到了第一桶金。
上了大學,她就和一群誌同道合的樂手組建了一支樂隊,她是主唱,唱的是自己寫的歌。
她們經常在學校演出,很快就被一個星探發現了。
星探說可以公司可以把整支樂隊都簽下來,把他們打造成全國最火的樂隊。
簽約那天他們高興極了。
可剛發了一張專輯,他們的歌曲剛火了一首,壞事就來了。
安妮長大好看,身材高挑勻稱,音樂節的演出很出圈,一下子就被財閥盯上了。
經紀人拿樂隊威脅她,讓她識抬舉些。
可樂隊的樂手們都是她的好朋友,大家紛紛表示寧可被封殺也不同意她犧牲自己。
於是,他們的樂隊被公司雪藏了。
那一年,安妮才19歲,剛上大二。
安妮認為是自己連累了樂隊的朋友們失去了追求夢想的機會,所以心裏十分內疚。
所以當財閥聯係她,說給她一次機會的時候,她想都沒想就去了財閥說的那間夜店。
到了夜店,財閥對她說:“喝了這杯酒,我就放你們樂隊一條活路。”
安妮想都沒想端起就被一飲而盡。
可年少的她並不知道這是財閥的圈套。
酒裏自然是加了東西的。
她喝下去不到兩分鍾,就感覺手腳逐漸失去力氣,可意識卻十分清醒。
無論財閥問她什麽,她都不受控製地、認真地、不摻假地回答。
也因為她意識是清醒的,所以她拚了最後一絲力氣,在財閥和他的狗腿們放鬆警惕的時候,衝出了包房。
她就是在衝出包房的那一刻,撞到了路過的陸栩。
她像是撞到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一樣,雙手緊抓著陸栩的衣角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