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珠被民警帶走了。
審訊室內,王寶珠鬼哭狼嚎大喊冤枉。顧左而言他,一副賴皮樣。
民警同誌重重地拍著桌子,聲響很大,壓迫感更強。
嚇得王寶珠一哆嗦,眼淚撲朔地往下掉,“安靜!不要大聲喧嘩,我問什麽你答什麽!”
王寶珠縮著脖子,嚇成了鷓鴣,還是努力為自己分辨,“我真的沒有給沈寧下杏仁粉。”
“你知不知道沈寧對杏仁嚴重過敏,有沒有購買過杏仁粉?”
王寶珠猶豫著搖搖頭。
民警立刻嚴肅嗬斥,“說實話!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當這是什麽地方,還想糊弄人!”
王寶珠哇得哭出聲來。
民警耐著性子,“你做沒做過,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你覺得你是冤枉的,更要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我們也是看證據的。”
王寶珠到底是個嬌生慣養的小姑娘,哪裏見過這陣仗,當即哭哭啼啼地一股腦都交代了。
“是,是孫苗,我根本就不知道沈寧對杏仁粉過敏,是她說沈寧三歲吃了幾顆杏仁酥,差點沒搶救過來。
杏仁粉我是買了一點,但我是準備自己吃的!
也不是我放的!真的不是我!”
“不是你,還能是誰?
你知道沈寧對杏仁過敏,第一次加到了盧翠英做的包子中,因為你知道這些包子第二天薑媛媛會帶給沈寧,可沈寧命大,搶救及時,脫離危險。
你心有不甘,故技重施。
趁沈寧不在的時候,往她的桂花糕中再次添加了杏仁粉!”
“沒有!我沒有,真的不是我!”
王寶珠有些崩潰地捂著自己的臉,要不是自己真的,沒做過,她都覺得這事就是自己幹的了!
“沒做過那你怎麽解釋,你口袋裏和指甲蓋裏都殘留著杏仁粉?”
一說這個王寶珠更憋屈了,這年頭大家又不可能天天換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