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老婆,明白告訴你了吧。如果是以前,你早就見不到我,有好幾回了。現在真的,我是再也不想走了。要窮,就窮到這裏,算了數。反正我是偷得到狗。有了好狗肉吃,就餓不死我。既然餓不死人,就餓不死我的好老婆。”
麥妙娟倒不聽他給自己灌什麽米湯,一本正經地還在說:
“一個大男人,天天靠著偷人家東西,來填自己的肚皮,還吹牛皮,說是養活了老婆。虧得你還有臉,能說得出口來。”
聽到老婆這話,阿洪舔了舔舌頭,嬉皮笑臉說:
“這一回,我是偷了人家的狗?那你哪一回,不是扯著狗骨頭,吃的那口水,流得有尺把長了?”
“還有吃嗎?”
“我的個天老爺,你才吃了好幾天飽的。拉屎打屁,都聞得到狗肉的香味。又想要吃了嗎?那好那好,明天晚上,就單單為了親愛的老婆大人,我再去辛苦一趟吧。”
麥妙娟看他還一臉的麻木不仁,歎了口氣:
“我說你老是這樣,一說到偷人家東西,人就來了精神。這樣子做,那是不得長久的。要是讓人看到,逮著了。人要臉皮樹要根,還真的會有大麻煩。”
“我有的是本事,不可能逮到我的。”
“要想過上好日子,就得要靠自己去努力做。偷偷摸摸的,總不是個辦法。得想個什麽好主意,做出來了,一家人吃得飽了,那才行。”
“你以為哪個不知道,要想起主意,去做點什麽?可你敢自己去做嗎?我就是眼睛看著,手上幹著,左做右做,什麽都做不了,才去偷人家的狗。”
“盜竊犯人,你還有理了。”
“有這麽多人,哪個不想去做點什麽?哪個又不想去做?就是實在做不了,才要離開自己的土地,往外頭去闖。你以為他們,是瘋子,是哈寶嗎?就是喜歡,要離開了自己的祖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