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緝凶

第213章 番外三(Jok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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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2003年12月22日冬至13點14分,遇見你。

……

身後人的追趕促使我拚命奔跑,跑到肺部快要炸裂,腳踝也不小心崴了一下。但是我不敢停,因為被追上就會被打斷手腳,扔到街上乞討。

我沒有名字,沒有過去,有記憶時,我便和一群小孩被關在一起,一直以乞討和偷竊為生。

爸爸媽媽……不,他們不是我的爸爸媽媽,但是我們所有的孩子都要叫他們爸爸媽媽。

在我們八歲之前,我們會被賣給各式各樣的人家,然後必須再想辦法逃回去。我曾經有過一個溫暖的家,我想一直待在那裏,可是不超過一周,我便被爸爸媽媽抓住,帶回去懲戒。

這一次,我兩個月沒有下來床,也隻能喝些米湯,因為不掙錢的人,不配吃飯。

小孩子長得快,我很快便長高,乞討時要不到什麽錢,更賣不上好價錢,媽媽也不給我飯,我實在太餓了,我隻能自己去山上打野雞、抓兔子、挖野菜。

後來,我帶著其他人一起抓兔子,有人將這件事告訴了媽媽,我再次兩個月沒有下來床。

因為媽媽說:“小兔崽子,你們是想吸引人過來嗎?”

後來我才知道,爸爸媽媽悄悄在山上種罌粟。

我不知道罌粟是什麽,也不知道什麽是違法,我隻知道爸爸媽媽吃了罌粟做出的東西後會有一段時間不搭理我們,他們會變得像是山下瘋了一天後的大黃狗一樣無力。

在某一天傍晚,我在他們的菜裏悄悄加了料。

隻有我沒吃。

那一晚,我帶走所有的現金,終於逃離這裏。

我以為外麵迎接我的是天堂,卻不曾想是另一個地獄。

……

我被另一夥人抓住,他們拿走了我的錢,然後把我扔到街上乞討或者偷竊,每日我必須要上交一定份額的錢,交不夠就會被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