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少陽道:“我們的婚姻走到這一步,雙方都有責任,至於誰有錯,已沒有計較的必要,和和氣氣的分手,是最好的結果。”
夏雨沉默不語。我有錯,我有什麽錯?我的錯誤就是回家當了家庭主婦,被你貶低到塵埃裏。
但是,夏雨隻是在心裏想一想,一點都不想跟他爭辯,跟這種人爭論,沒有意義。
哀莫大於心死。
韓少陽繼續說:“我出軌在先,而且有了孩子,我是過錯方,所以,我淨身出戶。”
夏雨驚訝地睜大了眼睛,想不到他這麽大方。
韓少陽:“這些年我一個人掙錢養家,公司效益也不好,經濟壓力很大,一年的收入也就僅夠一家人的開銷,略有一點富餘,不多。
以前住的房子,房貸還差幾萬還沒還。現在住的別墅,是公司的頂賬房,在公司名下,我們隻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別墅的房產不能分割。而且,離婚了別墅也不能給你住。
車我們一人有一輛,還是各開各的,你的車貸我來還,隻有幾萬塊錢,不多,你不用管,直接開走就行。
我名下所有的收入,隻有存款30萬。我的意思是,以前住的那套房子,租出去了,馬上收回來,這套房歸你,剩下的幾萬房貸我一次性付清,所有的存款30萬也歸你。我什麽都不要,我以後的收入,用來支出以後的生活。”
想到方律師說的那些話,夏雨深度懷疑韓少陽早就把財產轉移了,所以他名下沒有多少財產。
否則,以他的實力,怎麽敢在外麵包養小三,生個兒子?而且,他們日常的支出,絕不是韓少陽這點收入就支付得起的。
嗬,淨身出戶,表麵上說起來好聽,實際上他可能隱藏了大部分財產。
可是,她現在沒有證據,她需要向方律師求助。
夏雨問道:“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