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火

第104章 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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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暴雨

闖禍以後,兩人都低調很多,乖巧的坐在沙發上盤腿盯著電視瞧,電台從1撥到80,對這種更迭頻率兩人很默契的默許,沒一個節目能讓他們靜下心好好觀賞的,不是電視無趣,相反是有趣的太多。這種頻頻的換台反映在心裏是隱隱的煩躁。臉上不表明,從始到終的小打小鬧都是為了驅趕心裏的不安,無論如何,對方的存在都是在挑戰自己的獨占。

長久以來秉承著達爾文的進化論,遵循著自然規律,兩個人都是這麽活過來的,一個亞洲神童,一個少年殺手,清楚什麽叫物竟天擇、什麽叫適者生存。

傳說,鷹每次都隻撫養一個子女,多出來的孩子就是多餘,會被強壯一些的兄弟姐妹殺死。

爭個你死我活,不是因為真的彼此厭惡,而是本能的不想平分那個人的愛。

甘心維係表麵的平靜,暗暗醞釀著一場暴雨。

不知何時,撥到100以後的一個台上,播放著《好想回家》,也許是‘回家’這個詞觸動了兩人,遙控器再也沒被使用。

吸引了目光,傾盡全神,貫注的忘記敵對關係,不是劇情真的好看,也不是演技真的精湛,恐怕理由隻和正在廚房忙碌的那人有關。忍辱負重的女主人公,會情不自禁的想到他。

這樣的人活該他受苦遭罪嗎?應該苦盡甘來吧?

達爾文的理論總是對嗎?要是出了錯,也是出在畢良這裏,他這個人幾乎是違逆著活過來的。《進化論》最主要說的是——強者相信自己就好,弱者等死就好。他天生就是弱者,卻一直活的好好,和外表不成比例的,內心始終相信自己是強者。這樣的人,如果達爾文還在世,一定讓他老人家笑彎腰。

如果早點承認自己的脆弱,也許會少受很多罪。

可是他一定不會因為受罪而讓自己的頑固受一點點委屈吧?他就是這樣的人,石頭比珍珠翡翠更讓他想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