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某商人,常年奔波在外,經歲不歸。妻子獨居寂寞,家養一白狗,遂與之交.歡,日子久了,白狗無師自通,登.床苟合,習以為常。
這一日商人歸來,與妻共臥。白狗突然闖入,跳上木床,凶性暴發,亂牙將商人咬死。鄰居聞訊,憤憤不平,鳴鼓公堂,替商人伸冤。
縣令差遣手下押解婦人前來審問,婦人拒不認罪,縣令成竹在胸,先將婦人收關在牢,一麵命衙役以繩縛狗,抓至公堂,從牢中放出婦人。
白狗一見婦人麵,嗷嗷嚎叫,跑上去又咬又抓,動作熟練,很快就撕碎婦人衣服,欲與之交.合。
鐵證如山,婦人羞愧無地,這才認罪伏法,無話可說。
縣令當場結案,命衙役押送婦人前往巡撫衙門接受處罰,兩衙役一人服侍一個,領著一女一犬招搖過市,無數百姓聞聽消息,紛紛前來觀看熱鬧,衙役借機斂財,凡有欲欣賞人狗性.交者,皆收銅錢十枚,報名者絡繹不絕。
後來,一女一犬都判了刑,被鍘刀一寸一寸鍘碎。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人麵而獸.交者,又豈止婦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