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福,字子祥,博興人。少讀詩書,家境小康而時運不濟,行年二十有餘,尚未考取功名。
鄉中風俗,賦役多派給富戶,忠厚之人常為此傾家蕩產。這一年恰好輪到萬福服勞役,畏懼而逃,至濟南,租借於旅舍之中。
半夜時分,一女子私奔而來,顏色豔麗,萬福大悅,與之歡好。問其姓名,女子自稱“我乃狐妖。但不會加害公子。”言語坦誠,萬福甚喜,絲毫不疑。女子囑咐道:“公子勿要與客人同居。”萬福答允了。
自此後,女子夜夜來往,兩相親密,如膠似漆。凡日用所需,無不仰仗狐女供給。
住下沒多久,二三相識,前來造訪,每次朋友上門,通宵不走。萬福心中厭煩,又不好意思拒絕,不得已,惟有告知真相。眾朋友都道:“願一睹狐仙芳容。”萬福向狐女求情,狐女道:“見我幹什麽?我也是人,五官臉孔,沒什麽兩樣。”聽其聲,曆曆如在眼前,四顧搜索,卻不見人影。
一友人姓孫名得言,善開玩笑,再三請求見麵,說道:“姑娘聲音嬌媚,叫人神魂顛倒。何必吝惜容貌,躲躲藏藏,不肯見人,害我相思?”狐女笑道:“乖孫子,想我幹什麽?欲為令祖母作行樂圖耶?”諸客俱笑。
狐女道:“我為狐,講一個與狐有關的典故,願意聽嗎?”眾人唯唯而諾。狐女道:“從前,某村旅舍,店內多狐,出沒廳堂,迷惑客人。旅客知道此事,互相勸誡,不住此店。半年之間,生意蕭條。主人大憂,最忌諱提起‘狐狸’二字。一日,某遠方客前來投宿,自稱是異國之人,望門徘徊。主人大悅,剛邀請客人進屋,即有路人勸告:‘店內有狐。’客人大懼,轉身欲走,主人百般辯白,說道:‘哪有狐妖?絕無此事。’客人半信半疑,猶猶豫豫要了一間上房,入室欲睡,見群鼠遊走床下,大駭奔出,口中急呼‘有狐!’主人驚問緣故。客人埋怨道:‘狐巢在此,何必謊言相欺?’主人又問:‘你口口聲聲說見到狐狸,到底是何形狀?’客人道:‘又細又小,不是狐兒,必是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