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舍不得舅媽,我也舍不得,雖說我在舅舅家住的時候舅媽沒怎麽給我好臉色看,可終究是我的親人。
不行,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她就這麽去了。
我記得師傅的那本筆記中有記載如何讓一隻腳踏進陰間的人重新返回陽間。
快死之人的魂魄其實已經離開人的身體,而那時在支撐他們的,無非是一縷執念。
不過在人還沒有真正咽氣之前,他們的魂魄隻能在地府的門外等候,等著他們真正死了以後才能進入地府內進行分配。
有的重新投胎,有的要做苦力,而有的會直接送入十八層地獄的其中一層。
我可以去地府門外將舅媽的魂魄找回來,隻要舅媽回魂了,就一定可以想辦法活下去。
我並沒有將這個想法告訴嘉幕,而是跟他說我要在這裏住一晚照顧舅媽最後一程,讓他先回家等著我,有事情我會打電話給他。
等嘉幕走後,我告訴了舅舅我的想法,舅舅見我有辦法可以救回舅媽,很是高興,不過我也跟他說了這方法可做卻未必能真的做到。
我並不了解地府,就算我以前去過那也是前世,今生肯定不會記得。
但是聽說若是人下到了地府,會記起前世的一切,若隻是在地府溜達了一圈回到陽間後,依然會忘記前世之事。
救舅媽的事事不宜遲,我立馬做法,然後讓舅舅守護我的肉身,我的靈魂出體直奔地府而去。
我並不知道地府在哪,不過我現在是鬼混,陰差肯定回來找我,隻要他們將我帶回去,我就可以去地府找到舅媽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正在大街上溜達呢,鬼差就直接來到我的麵前,二話不說架起我的胳膊就把我帶走了。
我不知道陰差帶魂魄回地府是這麽暴力的啊,不是應該上一條鐵鏈子然後讓我跟著走的麽,這怎麽成了直接架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