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秘書

第5卷 蛻變_第305章 胡漢三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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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公安局長一聽到是我的電話,高興問我大清早的找他,是不是又有什麽好事了。

我笑嘻嘻地說:“隻要局長高興,要多少好事,我就給多少好事。”

局長不言語了,大概在消化我這話的內容。春山縣建縣五十多年,公安係統在全省從來就沒進過前三十名。有人說,春山縣公安係統是幹部的終結所。說來也是有根據的,在春山縣,隻要做到了縣公安局長,也就表示官運到此為止。幾十年來,沒有一個局長再往前走半步。

特別揪心的是,別的縣公安局長可以進縣委常委,到了春山縣,就沒有這個說法了。因此,但凡有半點上進心的人,都不願意到公安局任職。

現在的局長幹了快十年了,手底下走馬燈換了幾批幹部,他的窩卻半點沒動過。縣檢察院的、法院的院長,這些年逮著個機會往上爬的,走了好幾個。就是司法局長,也升到市裏做了個級別相當的官。

局長窩火,辦法沒有啊!春山縣窮,財政困難,曆屆的領導眼睛都死死盯著錢袋子,半點也不肯打開。由此造成公安局的辦案經費困難,遇到一個刑事案子,想到外麵去抓人,還得為差旅費愁半天。

局長請示過無數次,每次都被關培山打回原形。最後局長沒辦法,授意辦案人員找事主要經費辦案。比如誰找到了嫌疑人,需要公安局出麵去抓捕。好!拿錢來,沒錢去不了!

有人就把這事告到市裏、省裏,市裏、省裏也沒辦法,口頭批評了事。不是他們不想管,而是不願意管。公安的辦案經費是地方財政撥款,你地方都不管,誰願意抓個虱子放在自己頭上?要管,還是一句話,拿錢來!

告狀的人告來告去,最後看不到希望,也就不再告了。反而理解同情起公安局來,沒有經費,總不能讓幹警賣血湊錢出差辦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