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岛屿

正文_第十二章 永恒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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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种信念永垂不朽?

1

在那次遇到简瑶后,展戍开始想各种理由找机会去表弟家。

一开始表弟对他突然而来的殷切探访感到诚惶诚恐,两家平日走动本来就不多,再加上展戍比自己大出不少,几乎没有共同话题。但时间久了,表弟也渐渐习惯展戍这样时不时“袭击”,因为他顺带捎来的小礼物实在很诱人。

那时候的展戍可谓顺风顺水,事业前景一片大好,加上模样生得好看,迷倒了一群女人。从二十出头的天真未泯,到三十将至的小有风韵,没有一个不对他青眼有加,唯独在众人眼中老到都已是主妇兼妈妈的简瑶,不知为何,却给他抛了白眼。

她从不留心他,无论他来或不来,侃侃而谈或静默不语,她都是一副淡然的姿态,讲题时依旧从容不迫。展戍实在憋得郁闷了就故意上去找她说些有的没的,她也只是一副礼貌疏离的样子,有问必答,却言之甚少。

也许大部分爱情故事里,除开开始惊鸿一瞥的吸引,剩下的多是相处后的磨合与包容,但仍有小部分爱情,它和相知无关,也和相爱无关。它只是一种霸道自私的掠夺,因为自尊心,因为高傲,甚至,因为忍受不了不被爱。

当展戍意识到这位比自己年长的少妇老师突兀地闯入了自己的梦中时,已是好几个月后。那天下午他刚跟一向避让他的简瑶发生了正面冲突。

他送她新款的包她不要,并委婉地表示多谢他的好意。因为她的表情太过自然,没有丝毫欲拒还迎,他反倒不畅快起来:“你什么意思?”

“抱歉,我真是觉得不该收这份礼。”

“如果我一定要你收呢?!”

“还是不可以,但是谢谢你。”

简瑶的从容和不卑不亢让他觉得窘迫,他不禁咬牙切齿地望着她。这个每时每刻都不识抬举拒绝他的女人,总有一日,他会让她亲口承认喜欢自己!

莫名的狂热和突如其来的执着让展戍做了好些蠢事,比如打听到她女儿就读的幼儿园,一有时间,便在那里蹲点,目送她和丈夫接送小女孩上学。

那个孩子还真是很小的样子,不过几岁光景,笑起来却已有了简瑶的神韵,让展戍不禁感叹,基因或许比造物主还要神奇。

然而当下一秒,他看见简瑶左手拿着装着晚餐食材的塑料袋,右手牵着孩子走出幼儿园时,他又冷不防地被泼了一身冷水。

真是讽刺啊,他冷落着身后的所有人,却偏偏深爱着这个早就被生活侵蚀的老女人。他将她身上沾染的俗尘自动忽略,余下的,只有在脑海中那张骄傲生动却永远淡漠的面孔。

每每想起,都令人发笑。

那之后,展戍变得有些无精打采,许久不混的社交圈,又一头扎了进去。他曾享受过那么多的倾慕、夸赞和追求,再多几次,也不具备多少挑战性,可是说不清为什么,每个在陌生房间醒来的清晨,当他望着身边的另一张睡颜时,总是忍不住想起简瑶冷淡平静的脸,于是越发焦躁,迫切地渴望得到。

事实证明上帝偶尔也是会闭眼的,当展戍轻易地用一双限量版跑鞋将表弟暂时支开后,坐在桌前屏息等待简瑶出现的人变成了他自己。

就像是小孩子欢喜地等待着终于要属于自己的新玩具,展戍激动得可以感觉到自己的悸动。到了这个时刻,他想要的不过是拥有,至于这是不是爱,反倒显得没有意义起来。

简瑶在推开门没多久后就被展戍丢在沙发上,那样的方式,毫不温柔,更谈不上怜惜。

他只是想要占有,就好像为自己的所有物贴上标签一般,这样才有所谓的安全感。

那日窗外下着暴雨,雨声将房间内的哭喊声、咒骂声以及撕扯声统统掩盖,肢体冲撞到极限的两人重重地喘着粗气,她不甘地继续抵抗。终于,在简瑶的最后一记反抗里,原本好好挂在她脖子上的白玉弥勒佛就这样撞落在沙发的拐角处,跌成了两半。

正在这时,门外却响起门铃声,趁展戍分神的片刻,简瑶总算挣脱了他的控制,狼狈地从地板上爬起来。

没有人能否认,人类始终保持着原始的兽性和征服欲。所以当展戍回过神发现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时,一时间只觉得不知所措。

“我恨你,你信不信,你永远不会幸福!”

一句含泪的赌咒,竟蹉跎他这么多年,就连他自己,也都始料未及。

2

那时的展戍,毕竟还是太年轻,以为有过这样的事,即便未遂,不管情愿与否,她对自己,都应该多少增加些顾忌,然而他却大失所望,简瑶并没有因此对他多出些关注和忌惮。

心中的失落与日俱增,他时常望着那块遗留在事发现场,后来被自己鬼使神差捡走的白玉弥勒佛发呆。

嫉妒如野火,在日复一日的失眠和空虚面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燎原。展戍觉得自己痛苦得像是被谁狠狠揪住了衣领,无论如何都呼吸不了,只记得她的脸,各种各样的表情,各种各样的笑容……却从不属于自己。

将电话打进简瑶丈夫手机的时候,展戍心中有说不出的紧张与泄愤般的快感,凭什么你这样普通的人,能与她匹配得到幸福?他明明这样爱她,明明远甚于他,为什么只配被拒之千里?

他从来都是活得这样自我的一个人,他得不到的幸福,又怎会甘心被他人收入囊中,所以当简瑶的丈夫在电话那头礼貌地询问他是谁时,展戍微微勾起嘴角笑了:“我是谁不重要,我只想让你知道,我和你老婆曾经睡过,不信你问她。”

那边沉默了很久,连呼吸都清晰可闻,最后,那边却还是没能如展戍所愿,只是愤怒地说:“我不相信。”

“哦,你的意思是需要证据?”展戍觉得自己彻底被这对高傲的夫妻激怒了,终于发出冷笑。

“如果你真的有的话……”

“弥勒佛……”展戍换了只手握住听筒,“她的弥勒佛最近应该因为某些理由不见了吧?那东西,其实在我这里……”他刻意压低声音的耳语通过电波无异于是最强有力的挑衅。

果真,三秒钟后,电话被突然挂断了。展戍略微一愣,伸了个懒腰,从沙发上坐起来。他真的想看看,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还想怎么办。

又或者说,他们想怎么办。

隔天展戍便因为工作临时被派往法兰克福。金发美女是凹凸有致的尤物,他却不如想象中兴奋,想念的依然还是那张不具备任何优势的、冷漠的脸。

展戍居然感到有些苦涩的甜蜜,无论这爱是因何而生,至少到如今,它变成真正的爱情了,他以为足够了。

景氏夫妻因车祸跌下山崖意外死亡的消息,是在展戍结束公务后回国的第二天得知的,那时候他正吃着早饭翻看报纸。翻到社会版,看见简瑶的照片赫然出现,不禁眼前一黑,胸口闷得几乎喘不过气。

他第一时间致电警察局工作的一个远亲,在得知消息属实,不是自己在做梦,更不是媒体乱写时,展戍彻底慌了神。

究竟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因为自己的那通电话?不不不,他们不至于因为他的话就跑去自杀,她明明那么爱她的孩子,举手投足间都能够感觉到,怎么可能舍得丢下那个孩子自私地去死呢?

展戍心乱如麻,无数个好的坏的念头从他心中掠过,终于,他按捺不住,冲进房间里找出那块玉,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他很怕自己在下一秒会因为恐惧与悔恨窒息。

展戍收到简瑶的挂号信已是三天以后,那封信只不过一句“我恨你”。展戍瘫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不禁想起刚才那位高层警务人员亲戚的话:“基本排除他杀的可能,车子是笔直地撞出安全栏杆的,事主临终前仍然抱在一起,身上却有打斗过的痕迹……也就是说,这是一场意外。他们不知为何在车里发生冲突,然后不小心撞出安全栏杆,跌下山崖。”

“我想出国继续学习一段时间。”这是天亮后,展戍对父母说的第一句话。他到底不是什么有担当的君子,只是一个将噩梦系在脖子上的逃兵罢了。

临登机前他站在机场的洗手间里望着自己的胸前,那块白玉弥勒佛多么像一滴凄美的眼泪,记载着他人生中最残忍的一章。

他深吸一口气,从里面疾步走出来,在心里宽慰自己,一切都会从头来过。然而真的都可以重来吗?

谁会知道。

展戍知道的只是当他重返C城,百无聊赖地闲逛,看见那张慈善活动的宣传海报时,一眼就认出来那个小女孩。她们真的很像。

他禁不住内心的蛊惑去看她,只消一眼,展戍便顿悟了。什么从头来过?只要他还没死,她就依然是那只笼子,而他仍是她的囚鸟。

3

“我不会跟你走的。”景夜莞尔一笑,慢慢起身,“你以为当初我为什么要跟你走呢?不过是因为这个而已,对,你一定不知道吧,这个是妈妈答应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然而它却在我生日之前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它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它会出现在你这里。你是唯一一个可能知道我父母去世的真相的人,我怎么会不跟你走。

“可是你一定不知道吧,越到后来,当我越靠近真相,在你的杂物房里找到那封妈妈当年寄给你的信,听到你在寺庙告解时,连难过我都觉得没有必要了。你对我这么好,这么多年来,原来都只是在赎罪。不不不,我说错了,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意赎罪呢?我怀着最后一点侥幸,去问院长,当天你是不是预定要来的慈善家之一,答案却令我彻底失望,一切不过是你的心血**罢了。又或者,你只是看中了这张和妈妈很像的脸,想重温旧梦而已。

“千万不要摆出一副这么悲痛的表情,当初你做过那样龌龊的事都可以一走了之,又何必在现在变得如此有情有义呢?还是你相信我是真的爱上你了?不要说笑了,展戍,你知不知道,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明白你所谓的真心,因为我没有爱过你,我只是恨你而已——至于你,我想自始至终你爱的不过是自己,你只是无法忍受别人不爱你罢了。

“你永远不会知道在孤儿院的那段日子我是如何度过的,你也永远不会知道突然失去父母的绝望。你更不会知道的是,明明有深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的悲哀。

“我不后悔,你知道的,人一旦做了选择,就必须拿出东西来交换,我最恨你的那段时间,无数次想着要毁了你,可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可能比起死来,失去全部信念的绝望感,才是最完美的复仇吧。

“一切都结束了,祝你幸福,当然,大前提是,如果你可以立即患上失忆症。”

景夜头也不回地朝门外走去,清晨的光线刺痛了展戍的眼睛,他坐在**一动不动,回想起这么多年,原来不过是一场美梦。

她是乘着海上的泡沫前来复仇的小人鱼,不怕失去声音、头发甚至整个自己,这样执着的信念,他用这一世都不可偿还。

大门口隐约响起了关门声,但此时的展戍已毫不介意了。他独自坐在房间里,没有哭也没有笑,想起自己随心所欲的三十多年,忽然心灰意冷。

命运兜兜转转,他抓住的都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影,她是对的,他怎么会幸福呢?剥夺别人幸福资格的人,一开始便已没有了幸福的资格。

从高空疾速下坠看到的风景是怎样的?会不会因为空气阻力觉得浑身发痛或者发冷?他突然好想知道,简瑶最后看到的风景,是什么样的。

也许这会是他们最贴近的时刻。当我的心无法靠近你的心,那么,不如让我的身体,去妥帖地珍藏,我给过你的痛。

展戍微微闭上眼睛,从阳台上纵身一跃——耳旁有好多好多风,原来我曾给你的,不是爱,而是蚀骨的寒冷,与绝望。

4

景夜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走,直到天又一次黑下来,她才意识到,自己必须找个去处。可是哪里安全又没有压力呢?景夜下意识地思考,最后不得不承认,真的只有卫靳那里了。真是活见鬼。

蹲在卫靳家小区门口抽完几支烟,景夜咬咬牙,终于决定给卫靳打电话。

“喂,你在家吗?”

“那我马上上来,还是沙发,你懂的。”得到允许后,她终于振作了一点,掐灭最后一支烟站起来,去坐电梯上楼。

一楼的走廊空无一人,头顶灯火通明,景夜按了卫靳家所在的楼层数字,等待电梯慢慢将自己送上去。

卫靳看起来精神不是很好,黑暗中,甚至无法看清楚他的脸,更别提他的表情了。景夜不禁觉得有些心虚,想起自己刚哭过,只能不动声色地在心中祈祷,但愿他不要发现她眼里没干的眼泪。

那天他们的话少得可怜,一方面是因为卫靳反常的寡言,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景夜实在是太累了。洗漱过后,她便一头栽进沙发的怀抱,蒙头大睡。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景夜被一条突然进来的短信惊醒,她的睡眠太浅了,丝毫风吹草动都可以令她从梦中突然醒过来,这一次也不例外。

景夜看了看短信的内容,手一抖,整个人顿时怔住了。正当她想要爬起来回电话时,卫靳的房门竟然猛地被打开了。景夜一怔,立马又缩了回去,佯装睡着的样子,心里却多少有些惊慌。

卫靳吻上她的时候,景夜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停滞了几秒,然后没过多久,她便释然了。

她故作无知地享受了他这样多的保护和包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最轻松的,可是她这一生再无法还他以期待的爱情,那么倒不如偿还以吻。

他们就这样佯装无知却又心知肚明地吻着,当卫靳冷不防加重力道的时候,景夜恍惚记起一句话,最不愿亏欠的人,到最后,带走的却最多。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如果有来生——她知道这个说法老土又恶俗,但她仍希望那个时候她可以先碰到他。

还他以期待的情感和快乐,毕竟他是这个世界和她最相似的人,这一点,在很早以前,在那个险些丧命的下午,她就知道了。

当梁绾绾将电话打到景夜的手机上的时候,景夜刚刚收拾好,准备离开卫靳的家。

趴在沙发上睡着的卫靳刚好醒过来,打量了她几眼,不咸不淡地问:“要走了?”

“嗯。”

“走吧,”卫靳的声音没什么起伏,只慢慢抬起头,“路上小心,我今天就不送你了。”

景夜点点头,没有吭声,带上门往楼下去。

梁绾绾正站在马路边上等她,见她出来,脸上不禁漾起一抹恰到好处的微笑:“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

景夜只觉得累极了,想起半夜的短信还没有回复,不禁没好气:“有话快说,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去处理。”

“哦,别的事情啊?”梁绾绾的表情一时间变得精彩至极,“那么不知道你是要去处理你养父坠楼还在手术室抢救这件事,还是宋媛被好朋友提议,送去当活祭品这件事?”

景夜正大步往前走,听到梁绾绾最后那句话,脸色铁青地回过头:“你到底想说什么?”

“不,你误会我了,”梁绾绾恢复了最初那恰到好处的笑容,“我只是来感谢你罢了。你知道吧,我终于被程灏洋甩了这件事,其实是多亏你,留了那么多证据在他那里,被我一不小心弄到手了,刚好以此来谈条件换自由。要知道,我本来还剩下四年合同的。人生最美好的四年,一想到要任他鱼肉,再坦然如我,也还是会很不甘心啊。”

景夜始终保持着缄默,良久,慢慢抬起头,不打算继续装傻了:“你说的这些,程屿知道多少?”

“嗤!都到这时候了,你居然还关心这个!怎么,突然大改心狠手辣的作风,变成小白兔了?可是景夜,就算是这样,都不能抹杀你给程灏洋提议交易的事实。”梁绾绾不紧不慢地抬起眼皮,确定此刻几步之遥的另一个人确实是自己通知的尹蔚珊,嘴角不禁勾起一抹笑,“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是如何下得了手的,她可是你最好的朋、友!”

梁绾绾脸上的哀痛几乎惹得景夜发笑,眼睛却止不住地湿了:“你不用知道我是如何做到的,你只要明白,我没有后悔过就对了。”

“哦,你不后悔?”

“我不后悔,”景夜自嘲地笑笑,“你不是我,所以永远不会了解。”

“景夜,你觉得我无法了解你,那么你想不想知道,你身后的尹蔚珊会不会理解你呢?”

梁绾绾的声音抑扬顿挫,只见景夜脸上的血色立马消失了,艰难地转过头,便看见尹蔚珊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

因为逆光,她的样子看起来令人害怕。景夜张嘴刚想说点什么,尹蔚珊却已掉过头,跌跌撞撞地朝马路另一边跑了过去。

一阵无力感顿时袭上景夜的心头,她十分倦怠地抬起头,看着梁绾绾:“你一定要这么做,才会觉得开心吗?”

梁绾绾无所谓地耸耸肩:“或许是的,毕竟我一直不甘心啊,明明我们都不是好人,为什么只有你被真心对待。”

梁绾绾的话如烧红的烙铁,狠狠印在景夜心中,她疲惫地笑了:“你不甘心是对的,因为我好像真的比你幸运那么一点。”

说罢,景夜赶紧朝着尹蔚珊的方向追过去。

并没有什么好辩解的,只是现在的她这样不冷静,如果一冲动出了什么意外……景夜的脑子里混沌一片,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咒骂声穿透她的耳膜,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马路中间。

“危险!”眼见尹蔚珊面前有一辆车疾速开来,景夜拼命冲上去想要推开她,却被她反手用力推倒在地,失去重心的景夜刚好倒在那辆车前。

“砰”的一声刺耳的巨响,世界顷刻陷入无止境的黑暗中。看着倒在血泊中失去意识的景夜,尹蔚珊全身剧烈地颤抖着,哭声撕心裂肺:“你疯了吗?为什么要救我!我说过我要报复你的……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没有骗你……你看,现在我真的杀死你了吧……”

5

景夜做了一场很漫长的梦,梦中她和父母一起,身处在那辆即将坠毁的车上,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她看见他们在前排座位上激烈地争吵起来,妈妈要爸爸冷静,先停下车听自己解释,可是爸爸哪里听得进去,一意孤行地加速,疾驰在盘山公路上。

妈妈终于受不了他不要命的举动,试图抢方向盘,没想到被爸爸猛地推开,害妈妈撞到了窗玻璃上。

两个人同时慌了神,电光石火之间,车子就这样撞上安全栏,飞入了深不见底的山涧。

事故的全程景夜都目不转睛地瞪大眼睛,泪水如珍珠,一粒一粒,簌簌地淌过她的脸。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可她明明早就知道,为什么再亲历一遍仍是止不住痛哭失声?

所以说道理是一回事,心又是另一回事。有多少人可以用理性去圈住自己,从不犯错。她是错的,也是对的,她唯一能说的,也不过是不悔罢了。

她不需要,也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感同身受,大家的心,大家的肉,都长在各人身上,酸甜苦辣,只有自己体会,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尝过相同的一种滋味。

景夜被痛醒时,是傍晚时分,程屿静静地坐在她的面前,见她醒了,将手搭在她的额头,微微吐了口气:“退烧了。”

程屿手指的触感这是样熟稔,让景夜忍不住想哭,却狠狠咬住被角,死命不让自己哭出来。她知道,哭了就完了。哭了就代表,她这一世,都可能离不开他。

但梁绾绾的话说得很对,“明明我们都不是好人,为什么只有你被真心对待?”其实不必她提醒,她也一直都知道,自己不配。

“珊珊呢?”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发了很久的呆,景夜才将脸慢慢转向身旁的程屿,低声问他。

“在录口供,现场很多人指证是她故意推倒你的,所以她暂时还不能出来……你的伤口还好吧?会不会很痛?”

当然很痛,一年里连出两次车祸,景夜一度以为自己死定了,但好像也只有在以为自己将死的那一刻,她才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她好想问一问小白:“一个人会不会觉得很孤单,没关系,我就要来陪你了。希望你喝了孟婆汤,忘了前世,这样我才可以在找到你以后,拿出一颗真心好好对待你,而不是利用你。”

“如果我出面做证说是意外呢,那时她只是不太理智,是下意识推开我的,并不是蓄意伤害我……相信我跟警察解释会有用的,你带我去见她吧,求你了……”听到程屿的说法,景夜再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尽管痛得不断呲牙,也仍用祈求的眼神望着他。

“但现在问题不在你,而是她坚持说自己是故意的,再加上和证词吻合,你的说法反而不容易被警方相信……等等吧,看她家里人能不能劝劝她。我也知道,她不可能是故意的。”

“她只是在自责罢了,一直以来,她都觉得,小白的死是她的责任。但她错了啊,大错特错,就算世界上该有一个人为小白的死负责,那也应该是我……是我啊!”景夜捧着脸,激动地哽咽起来。

“我知道,”程屿摸了摸她的头,沉默了一阵,艰难地说,“其实梁绾绾在离开之前,曾来找过我。”

“她说了什么?”

“全部,只是她想交换的只有一个答案——我为什么会爱你?”

一瞬间,景夜抬起通红的双眼猛地望向他。

“我不知道,我告诉她,只有爱不爱,没有所谓的道理。”程屿吻了吻她冰冷的额头,重新替她戴好氧气罩,“先睡吧,等你精神些,我还有话想问你,我想知道理由,你这么做的理由……你知道吗,早在你打匿名电话到他手机上的那天,我就知道是你了。”

景夜震惊得难以置信,瞪大眼睛望着他。

良久,程屿伸出手握住她冰凉的手:“笨蛋,我记得你的呼吸声啊。”

6

之后的日子景夜都在静养,一天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睡眠中度过,也就暂时避免了痛苦的挣扎与思考。等到整个人差不多有了些精神,C城的冬天也已经快要结束了。

那天下午醒来的时候,程屿正站在窗前小声地讲电话,发现她醒来,挂断了电话后,转头看着她:“展戍的后事,他的家人会接手处理,要求是你不要再出现在他们眼前了。”

“我知道,”景夜怔怔地将脸别开,“如果我是他们,应该也会这样吧,因为我实在不能担保,看见害死自己亲人的人,会不会忍不住冲上去揍他。你不是想听理由吗,我告诉你吧,不过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我们慢慢说。”

“我一开始同意被收养,是因为那块玉,虽然它碎了,但我还是认得出来,是妈妈答应送我的那块。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有展戍这个人存在。就算再蠢,我也知道,或许到他身边,就能知道爸爸妈妈究竟是为什么去世的。

“我是在他的杂物室里找到那封信的,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何种心理还保留着那封信,我刚看到那句‘我恨你’时,整个人都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我害怕自己揣测的是真的。那段时间我开始拼命地查当年爸妈车祸的情况,然后在我的旁敲侧击下,我得知当时负责这件案子的其中一个警官是展戍的亲戚,所以我决定回C城,继续找我想要的答案。

“但讽刺的是,我费尽心机想知道的真相,却是他自己亲口告诉我的。那是才回来没多久,他说要去看一个去世的女人,我知道是我妈,所以在迫不及待地赶走你后,我跟了过去。那时他已经下山了,在山脚的庙里烧香,或许是积压了太久吧,他竟然通通跟佛祖说了。听完之后,我只是觉得冷,并不想哭,我只是觉得太好笑了,我有过无数种猜想,在里面他也扮演过坏人,但我没有料到,他岂止是坏人,简直就是人渣。

“后来的事你大概都知道了,不过梁绾绾不一定知道的一点是,程灏洋的私人号码我是从哪里得到的。你还记得我出车祸的时候,你来照顾我吗?手机号码是从你那里得到的。也就是说,我利用过的人,不仅仅有小白,还包括你。

“我知道自己十恶不赦,但就是不甘心啊。长久以来,支持我活下去的信念就是找到真正的凶手替父母报仇。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放弃,就算我知道可能到最后,我会比谁都龌龊。

“不过我是真的没有想到小白会怀孕,会傻到去寻死,但既然我的双手已沾满了血,又何苦半途而废呢?我只是没有想到程灏洋会临时变卦,放弃我答应给他的展戍公司的内部机密文件,转而选择和展戍合作。他是个老奸巨猾的商人,我斗不过他,我只想报仇而已。可因为你,我一度想放弃这个念头,直到那天在你房间里,我意识到你对我有恨的时候,我才真正下定决心,选择接受他的条件,和你分开。

“我们不适合,程屿,就算我爱你,你也爱我,那又怎么样呢?我不知道原来在这场所谓的复仇结束后,我竟然会这样痛苦。我曾经以为我会很快乐,得到解脱,但看来我错了,大错特错,我已经不知道接下来要往哪里走了……”

“如果不知道往哪里走的话,为什么不停下来呢?”

“停下来吗……”景夜微微抿起唇,“让我想想……你是不是很累了,这几天照顾我一直没怎么睡吧,我们都先睡一会儿吧……等你醒了,我就告诉你我的答案。”

他真是个傻子,她说什么,他都愿意信。

看着程屿的睡容,景夜捂住嘴,生怕泄露出一丝一毫的哽咽。

她这样清醒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接下来往哪里走?

她要去往的地方,只会有一个,但那个地方,绝不是他的身边。

夜深了,最后一次查房结束后,景夜换好事先准备的衣服,决定偷偷离开病房。临到门口,仍是没忍住又回头看了熟睡的程屿一眼。如果她满目疮痍的内心还有一片净土,那必定只属于他。

只是太洁净会让人自惭形秽,她还有她背负一生的债,要去偿还。

景夜轻轻带上门,疾步朝楼下走去。

令景夜意外的是,她竟然会在这里见到谭禹城,并且不光是从人群中认出他,而是与之相撞。

她抬起头本想说句“抱歉”,却因为看见这张太过熟悉的脸,一时间表情全部僵住了。她以为谭禹城会叫住来来往往的护士将她送回病房,没想到他只是略微停顿了一下,轻声说:“我们去外面谈谈吧。”

“你还想和我谈,难道你不恨我?”景夜眉目里似有千言万语,最后却只望着他讷讷地开口。

谭禹城回头苦涩地一笑:“恨?有用吗?我就算恨死你,她也依然不肯见我。现在因为目击证人太多了,公诉无法取消,所有人都认定她蓄意谋杀未遂,包括她自己也这么供认,现在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景夜沉默了片刻,抬头望着高出自己许多的谭禹城:“我能为她做点什么吗?比如出庭做证……”

“不,你什么都不要做,因为她对警察说了,如果你再出现在她的面前,就不再会未遂,而是……”谭禹城痛苦地抱住自己的头,“她只是想毁了自己罢了。但可笑的是,我甚至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那之后,她连一句话都不愿意跟我说了。”

“我记得你说过,会一直陪着她的对吧?”沉默了很久,景夜忽然开口。

“是。”

“那就够了……其实我们谁知道自己的承诺能不能兑现呢,至少得有那么点信念。”景夜一字一顿木然地说着,却那么想哭。其实她也不知道,一种信念究竟可以支持一个人多久,如果当初她不那么执着,放弃一些,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就好像现在,尹蔚珊坚持要毁掉自己一样。

一念之间的事,他们谁都没有办法。

挥别了谭禹城,景夜叫了一辆的士,报上目的地:“请带我去警局。”

那是所有人最后一次见到景夜,之后种种过往皆如海上烟云,终年不散,却再握不进手心。

景夜是在走向拘留所的路上哭出声的,在展戍当初遵照她的意愿,为她悄悄准备的飞机票的信封里,她竟然找到了一枚Tiffany(蒂凡尼)的铂金戒指。

Marry me(嫁给我),戒指的内环镌刻着小小的两个单词,她手足无措。

他究竟有没有爱过她?她已经不知道了,但她情愿相信没有。

一定没有。

7

卫靳是第二年夏天收到景夜的明信片的。

“愿新年快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他看了一眼,顺手丢在沙发上。

呸,什么鬼玩意儿。

那天夜里他约了程屿喝酒——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自从景夜不告而别,选择独自去警察局自首后,他们成了所谓的酒肉朋友。偶尔空闲的时候,聚在一起碰一杯,本是相约好向往事道别,却总有本事在最后回到死胡同的尽头。

景夜涉及的案情比较复杂,她坦白的大部分事情因为证据不足无法提起诉讼,唯有侵犯商业秘密罪这条证据确凿,因此,程灏洋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但鉴于展戍的直接死因跟商业秘密被泄露无关,景夜的身世也受到舆论同情,最终量刑时,法官选择了轻判。

“她明明可以彻底毁掉程灏洋,却供认说是自己主动要求泄密的,程屿,你说她是为了谁?”

程屿苦笑不答。

那答案,怎么还需要回答。

她只是不想他和自己一样,最后变得伶仃一人。父母的品性子女无法选择,但她始终希望他还能有个温暖的念想,而不是孤孤单单的。

这漫长的十八年,她又偏执,又孤独,学会了一知半解的爱,却被疯狂汹涌的恨摆布,如今能选择放下,大概已是最好的结局。

“对了,今天我去看了景夜的爸妈,还有展戍,两边的坟都打扫得特别干净,还摆着花。你说会是谁这么体贴,连仇人家的坟墓也一起照拂的?”卫靳笑着抿了一口酒,问程屿。

沉吟了半晌,程屿端起酒杯:“如果我说那个人是我,你会不会付今天的酒钱?”

“既然你都这么大方地承认了,我又怎么会不愿意呢?”卫靳笑眯眯地先干了,指了指身旁放着的小纸袋,“张望寄来的,说是谢谢谭家这么久以来的照顾,才存够钱,回老家开了一家店。谭禹城说他拿这钱心中有愧,所以就塞给我了,我看今天不如用这个钱买酒吧?反正大家你亏我欠,早就算不清楚谁最悲催了。”

程屿不置可否,只是挑眉:“跟前女友的青梅竹马兼实质男朋友做了好朋友,你真是举世无双的极品。”

“嘿,跟情敌做了酒肉朋友,你也算是一朵奇葩啊。难道你没发现,跟我待的时间久了,你也多了些幽默感?”

“如果这么冷的对话算是幽默的话。”程屿放下酒杯,表情逐渐认真起来,“真的永远不告诉张望真相?”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不知道真相的人往往会比较幸福和快乐,我们何苦一定要将他拉到地狱呢?难得糊涂嘛。对了,你有没有收到景夜寄来的破玩意儿,明信片什么的,上面尽是些蠢话,我想我这个失败者都有的话,你这个曾经的……喂,你跑这么快要去哪里?”

曾经租过的那间房子已经被再次租出去了,有一种直觉告诉程屿,如果她真的有寄信回来,那么肯定在那里,不会是别的地方。

黑暗的走道依旧逼仄,程屿全身不断淌着汗,整个人几乎虚脱。他已拼尽全力,以最快的速度赶来这里。

现在是深夜十一点,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做这样失礼且毫无分寸的事,但他实在是忍不住。毫无克制力地拍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无数过往的时光在他的脑海中依次闪过。

门内有女人凶狠地骂了起来,程屿虽是一惊,却还是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终于,一个男人不耐烦地打开了门:“你谁啊?大半夜的发什么疯!”

“我是……”程屿一眼瞥见鞋柜上的那个白信封,激动得连吐字都困难,“我是这封信的主人,如果可以的话……”

“哦?你就是那个叫什么程屿的?这封信是前天寄来的,我心想我还真不认识什么姓程的,既然是你的就赶紧拿走吧,我们还要睡觉呢!”

男人抓起那皱巴巴的信封,朝程屿丢过来,旋即重重地关上了门。

一切又恢复如常,四周是寂静的,走廊昏黄的灯光映照着景夜那熟悉的字体,程屿的眼前倏地模糊一片。

8

程屿:

展信佳!

我明白现在已经不流行写信了,但你知道,如今的我,也只有以这样的方式,才能与你说说话了。

没想到一转眼便是一年,三百多个黎明和黄昏,时间如白驹过隙,让人忍不住感叹,以前总觉得看不到尽头的生命,其实好像一眨眼就会过去,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漫长和永恒。

……

最近我爱上了回忆以前的事,真奇怪,过去我明明那样抵触,但现在,总觉得一切都显得很美,仿佛只要我一回头,就能够看见当初无忧无虑的我们。孤儿院外苍翠的树连成笔直的线,我和你一路摇摇晃晃地走过去,一切为时尚早,我也相信,能够和你一起变老。

……

现在的我很好,这个地方没有听说的那么糟糕,每天生活规律,温饱无忧,除了有些无聊外,其他都很好。也许我这样说,会让你误以为是为了令你安心,其实不是的,回想过去我总是想着自己的事,很少顾及你的感受,现在我不希望自己再做相同的事,让你觉得难过。

……

我没有告诉你,其实我曾做过的最坏的打算是,如果不能顺利复仇,就在二十岁的时候和展戍同归于尽。当年的我,觉得人生除了这件事就再没有别的意义了。然而等到我实现这个夙愿,却突然发现,或许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恨逐渐消散后,一定又会有什么来取代它,支撑我往后的生命,只是现在的我还不知道罢了。

……

对了,你还记得吧,你曾经问我,相不相信世界上有永恒的岛屿?我说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因为那时的我甚至都没有见过真正的海。然而现在,当我身处高墙内,茫然四望,却依然无法知道那个答案。真可惜啊。

……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那么属于我们生命的岛屿呢。那些充当着信念的东西,会不会也随着时间沉没消失在海底?

我真的不知道。

如果可以的话,帮我去看看海吧,看看到底有没有那座永恒的岛屿……

我想知道,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究竟有什么是永不毁灭的。

八月的时候,程屿做了一件令众人跌破眼镜的事,从C城一路向南,去往最近的海岛。

那日是个暴风雨天,包下那条船的船夫说天气太恶劣,不安全,死活不肯出海。一向耐心的程屿第一次红着双眼咆哮:“只要你愿意走,我愿意给双倍的价钱!不,只要你开价,我都愿意给你,只要你出海!”

船夫瞠目结舌,这世界总遍地是疯子,有人不要钱,有人不要命,这里这位竟然两样都占齐了,既不要钱,也不要命。

船夫深吸了口卷烟:“我确实不够本事载你出海,我帮你介绍一个人吧,看他愿不愿意走。这种天气,鬼见愁哟!”说罢他摇摇头,往村里走去。

被找来救场的是一位满面红光的老人,六十出头的样子,精神抖擞。程屿跟他谈好了价,平时的三倍,老人终于点头,示意他上船。

那是程屿有生之年见过的最大的一场暴风雨,水滴如卵石般重重地砸在船上、水面,以及披着雨衣的他的身上。

往日沉郁低柔的海浪在此刻变得狂暴猛烈,一个惊涛连着一个巨浪,扬起层层水花与浓雾。

远处的海岸线与人影渐渐模糊了,在漫无边际的海水中,老人所撑的这条船如一个浮萍,飘飘摇摇。

霎时间,海浪仿佛又凶猛了几分,无数水滴裹挟着浓郁的咸腥气朝着程屿扑面而来,他几乎呛得窒息,猛烈地咳嗽起来。

老船夫的声音在此刻幽幽地落进程屿的耳朵里:“那里,你想要看的岛!”

“哪里?”

“那里!”

“哪里?”

“……”

无尽的惶恐与期待折磨着程屿的神经,终于,他在老船夫不断的指示下,看见了那传说中的岛屿——

漫天的水雾笔直坠下,从没有一个时刻,能像此刻一般,令他这样发自肺腑地渴望大哭一场。天是灰蓝的,恍惚间,几乎难以分清昼夜。那传说中的海岛有如一尾暂时停泊的扁舟,在水面不断浮沉,浮沉……

恍惚间,程屿在茫茫大海中看到了景夜的脸。

有没有一种信念永垂不朽?

爱与不爱,等待与放弃,一念之间,已是黄昏。

番外{一}

独自倾城——番外之尹蔚珊

1

当C城的冬天再度降临时,我已经有三百二十八天没见过谭禹城了。

还记得上个月他贼心不死地跑来,嚷嚷着要见我,狱警们都跟他混得脸熟了,没人忍心赶他走,只好委婉地替我转告他,说我不想见除了父母之外的任何人。

说真的,我压根儿不指望他买账,所以当三分钟后,走廊里例行响起叫喊声时,我也只是挪了挪自己坐得有点痛的屁股,继续看狱警借给我的书。

见我气定神闲,我的狱友恭恭不淡定了:“嘿,我说你这个杀千刀的,你家男人都嚎成这样了,你还板着张死人脸!难道你的心是石头做的?”

我头都懒得抬:“这你就错了,恭姐,我的心可不是一般的小石头,是金刚石呢,懂不?”

恭恭一下子被我逗乐了:“嘿,看来你们是一对痴男怨女啊!”

我皱皱眉,突然记起这四个字我也曾拿来形容过某人,不禁冷笑着撇嘴:“你懂什么叫痴男怨女吗,那前提得是郎情妾意!我压根儿就没对他来过电!”

“嘿,你骂别人也就算了,还非赔上自己!就你这样的,估计也只有他还稀罕你,你就不怕出去以后人家都恋爱了,你孤独终老啊?”

“切,要真找不到伴儿,我就跟你搭伙做生意去!”

“呸!你来我铁定关门大吉!算了,懒得跟你说,我要睡了,你也早点睡!”

说罢,恭恭扭头重重地栽倒在硬得足以媲美石板的**。

四周归于静寂,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谭禹城已经走了。我偏头看了眼恭恭,见她真睡着了,只好拿过书继续百无聊赖地翻着。

我是在看到“再也不能,再也不能,我们再也不能一起变老”这句话时哭出来的,在此之前,甚至在庭审宣判时,我都没有掉一滴眼泪。

昏暗的牢房里,我像被魇住了一样动弹不得,脑海中不断重播着一些无关紧要的画面:七岁时,谭禹城和我一起上学,每天被我故意踩脚的衰样;十二岁时,家属楼停电,他帮我扇扇子拍蚊子累得满头大汗的窘相……许多许多,我本以为毫不重要,早已忘却的事,在这一刻竟突然反刍,令我措手不及。

我环抱住自己的双腿,叹了口气,决定认命。也许真的是这样吧,那些生命中珍贵的东西,当时并不觉得稀奇,回头时却蓦然发现,原来最灿烂的一刻已经过去。

我无法忘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那日已是初秋,阳光温暖得令人心碎,从没有在我面前哭过的谭禹城第一次流了眼泪。他抓住我冰冷的手不放,说他会等我。

我没有说话,只是略微抬起头,仰望眼前的高墙,笑了。爱情有多美,等待就有多残酷。他毫无保留地奉献给我十年,我不要再自私地浪费他的一分一秒。

我用眼神恳求狱警再给我一点点时间,她犹豫片刻,点头默许了。然后我用那一点点时间对谭禹城下了生命中最恶毒的赌咒——

我说:“就算死在监狱里,就算一辈子不嫁人,我都不会爱上你。永远不会。”

说完这句话,我终于如愿以偿地看见,他眼中的光,一点一点,熄灭了。

这世间最悲伤的事是什么?

这世间最悲伤的事莫过于,他爱我时,我懵懂不知;而我爱他时,却必须缄默至死。

2

讨厌。这是我初次见到谭禹城时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仅贯穿了我的整个童年,甚至还波及我的青春期。

我永远不会忘记谭禹城搬到我们家对门的那天,十年前的九月二十九号,同时也是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天——在这一天里,我不光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煞星谭禹城,还刷新了数学考试成绩的最低记录。

还记得那天傍晚,我心情沉重地带着五十分的考卷回家,刚走到门口,就看见谭禹城从楼下走上来,嘴里还叼着根棒棒糖。

好吧,眼前的谭禹城是什么造型压根儿不关我的事,我介意的是被安置在他身后走道里的那堆“心肝宝贝”,天知道它们什么时候突然凭空消失了!

我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谭禹城看了我几眼,幽幽地开口了:“喂,你是不是在找那堆垃圾?刚才楼下正好有收废品的,我看它们没人要还占空间,就拿下去卖了。”

“你是说你把我的布娃娃拿去卖了?!”

“是,它都少了条腿了……”

“你把我的兔宝宝也卖了?!”

“呃,问题是它只有一只耳朵了,不算兔子了吧!”

“你的意思是你把它们全卖了?”

“嗯!然后我把得到的钱给楼下那个捡破烂的阿婆了!”谭禹城估计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不得了的好事,拍着胸脯跟我嘚瑟。

我眼前一黑,毫不犹豫地踹了他一脚:“讨厌鬼!要你多管闲事!”

他痛得嗷嗷直叫,棒棒糖狼狈地掉到地上。我尚不解气,狠狠地再补了那棒棒糖一脚,才“啪”的一声甩上了房门。

那天夜里我辗转反侧,一是因为不敢拿五十分的卷子给爸妈看,二是为自己的宝物再也找不回来了而难过——我妈说,“玩物丧志。”

可就算我不玩,也不代表我能把书读好。有些事情是需要些天分的,要不然爱因斯坦就跟蘑菇一样遍地长了。想到这儿,我不禁撇撇嘴,有点想哭,最后却因为太困,歪着脑袋睡着了。

一觉醒来,发现快要迟到了,我吓得哇哇大叫,连滚带爬地穿好衣服,早饭都来不及吃,就拼命往外冲。可当我打开门才发现,原来起晚的不止我一个——对面那个叫谭禹城的讨厌鬼此刻正叼着个大馒头,狼狈地蹲在地上穿鞋。

我有点幸灾乐祸,刚想嘲笑他几句,我妈就提着早饭追了出来。历史性的时刻出现了,当我妈的视线与对面给儿子塞零花钱的谭禹城妈妈的视线交会时,她们会心一笑:“你家孩子和我家的差不多大啊,那以后不如让他们搭伴上学吧?”

我的人生就是从这里被悲剧地逆转,自此,我走上了一条与谭禹城誓死抗战的不归路。

3

我说过我讨厌谭禹城,过去是因为他卖掉了载满我回忆的珍贵玩具,现在则是因为他是个两面三刀的小人。

通常只要是周末,谭禹城就**魂不散地出现在我家,干妈长干妈短地嚷嚷,哄得我妈眉开眼笑。就因为有了他的反衬,我妈时常责备我:“你看人家城城多懂事,你要是有他一半听话,我这辈子就算没白生你了!”

我被“城城”这个叫法恶心坏了,白了谭禹城一眼,没想到他居然一个劲儿地对我笑,搞得我胃口全无,一下子站起来:“妈,我困了!”

其实我一点也不困,我只是痛恨谭禹城的狗腿样——什么时候苍天才能开开眼,替我收了他啊!

回想起我们做邻居的这三年,每天被迫和他一起上下学,我不禁浑身哆嗦:难道真的就连以后上高中,我都还要憋屈地和他混在一起吗?

我一边做作业一边研究眼下这严峻的形势,最后痛下决心,决定找个时间和谭禹城严肃地谈谈,问清楚我们究竟什么时候能拆伙。

正想着,谭禹城在外面敲着门喊我的名字,我打开门的一刹那,房间里忽然变得一片漆黑。

“谭禹城你关灯干什么!”我尖叫。

“是停电了。”他叹了口气,“干妈和干爹去散步了,你站在这里别动,我帮你找蜡烛。”

五分钟后,当我终于可以借着烛光确定谭禹城的位置时,我发现他居然还在找东西。

“喂,蜡烛不是找到了吗?”我不耐烦。

“嗯,我在找别的……”他没抬头,过了一会儿,终于举起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问我,“你不热吗?”

我扒拉了一下自己汗湿的刘海,不说话。

那天晚上据我妈后来形容是这样子的,谭禹城像个忠诚的侍卫一样,一边帮我扇扇子,一边替我拍蚊子,而我呢,则睡得跟头小猪一样。

我对我妈对我的丑化表示不满,然而不知为何,当她问我记不记得这些事时,我生平头一次心虚地撒谎了。

我义正词严地表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其实我全都记得,残暑未退的那个夜晚,谭禹城的汗水像星星,一颗一颗,亮晶晶的。

4

毫无疑问,就算升入高中,我依然没能摆脱谭禹城。只是在上了半个月课后,我开始意识到,初三和高一虽然只隔一年,但差异之大,绝不止一点半点。

那时候班里已有早熟的女生开始谈恋爱,上课传传字条,下课拉拉小手,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对此我虽谈不上羡慕和嫉妒,但隐约的向往还是有的。要知道,作为一个略通人情世故的女生,从没被男生告白过这样的事,若讲出来,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惆怅。

然而令我意外的是,这样的惆怅并没有伴随我多久,高一下学期刚开学,我终于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封告白信,并且那个跑来送信的男生还是隔壁班很受欢迎的一个男生。

当时我已和谭禹城分在不同的班级,我觉得这是老天在可怜我,给我留最后的私人空间,但谭禹城不这样认为,隔三差五跑来我们班查我的勤,还美其名曰——看我有没有听妈妈的话,认真念书。

那封告白信就是在谭禹城例行“巡查”时被发现的,粉红的信封很刺眼,谭禹城一把抓过去,表情严肃得堪比我那个更年期的班主任:“没收!有空想这些,不如学学别人,好好读书!”

鉴于他的脸色是前所未有的阴沉,一向恶霸的我居然泄气了,只凶狠地瞪了他一眼,便灰溜溜地继续看书了。

我以为这件事就此画下句号——谭禹城没有再跟我提起那封信,我也在日后又新鲜又刺激的新生活里渐渐遗忘了那个男生的长相。直到我的同桌委婉地问起我,我和三班的谭禹城是什么关系时,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有些东西,已经变味了。

我当天下午跑去谭禹城的班里找他,读了一年多的书,这其实还是我第一次主动来找他,我不禁有点紧张,左看看,右瞅瞅,生怕认错人会丢脸。

谭禹城和他的朋友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时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又或许在他的潜意识里,我是绝对不会主动找他的,所以他才能如此放松地说那些话。

站在他左边留板寸头的男生一脸坏笑地用手肘撞了他一下:“你的小媳妇呢?”

我正纳闷他指的是谁,便听见谭禹城带着笑意的声音:“乖乖上课呢,前段时间不知道谁给她塞情书,还好我没收得快,不然以她的性格,非招惹点事情出来不可!”

我有些恍惚,像是听懂了,又好像没懂,直到他那个朋友认出我,下意识地“哎”了一声,我才看清谭禹城变得惨白的脸。

一瞬间,我整个人都清醒了。而正是因为这样的清醒,我才更加愤慨,我什么时候变成了他的小媳妇?变成了他口中那种缺根筋、喜欢惹是生非的人?

“谭禹城,我绝对要跟你绝交!”我气急败坏,狠狠地踢了他一脚,转身跑了。

5

这是我们人生中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冷战,总共持续了一个多月。那三十多天里我不用每天被他逼着写作业看书,顿时轻松了大半,欢快地投入肥皂剧的世界。在看完十几本带子后,我终于深刻地领悟,自己过去的生活是多么狭隘,要是有机会在电视剧里体验别人的人生,我一定死而无憾。

我的演员梦果然遭到了爸妈的无情打击,他们觉得高中毕业去念艺术学校真的是疯了。我妈甚至搬出了一向威严的外公,那架势是誓死都要把我拉回“正道”。

最后的最后,我妈红着眼开口了,然而话却不是我渴望听到的。她居然说:“我这就去找城城,你肯定听他的话!”

我妈走了,我却莫名地涌起一肚子火,凭什么说我最听他的?难道过去我对他都是言听计从的吗?

我正愤恨地想着,谭禹城已跟着我妈来到我的房间。

这是我们冷战后第一次正面交锋,我冷哼一声,等着他跟我妈进“谗言”,然而他的话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说:“干妈放心,就让她去学自己喜欢的东西吧,到时候我会考到那附近的学校,不会有人欺负她,也不会让人带坏她的。”

想想我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彻底憎恶起谭禹城的,我又不是他的私有物品,怎么走到哪里,都要被他拴在身边?!

我猛地从**坐起来,第一次对他凶:“你烦不烦啊!”

因为这句话,我被我妈揍了一顿,但我觉得划算,因为我终于可以去学表演了,并且,能够不和谭禹城朝夕相对——那所艺校建议学生都住校。

开学那天我起得很早,目的自然是摆脱谭禹城,但是这个浑蛋起得比我更早,跟守株待兔的农夫一样守在我家门口,看见我就笑:“走吧。”

然而当天我们并没有立即去报到,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压根儿不想和他一起去,所以我说,我们出去玩吧!

谭禹城先是看了我两眼,大约是想到报到时间有两天,竟然答应了:“好。”

好个屁啊!我在内心叫嚣,却只能一咬牙,拖着行李,带着他到离艺校最近的一家电玩城打电游。我一个劲儿地输输输,到最后,都只剩下坐公交回家的钱了,谭禹城也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气得额头上都要暴青筋了,忍不住问他:“你怎么不去报到啊?”

“我先陪你去。”他居然一本正经地回答我。

“你……”我压制住自己骂人的欲望,决定认栽,“那我们现在就去学校吧!”

6

撇开后来我们之间的种种,我必须承认,那时我是真的喜欢景夜。因为是她第一次让我看到了爱情惊心动魄的一面。

我永远忘不了她躺在地板上在睡梦中流泪的样子,尽管那时我还不懂爱情,也不会为此伤心,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哭,最后终于困得睡过去。

当时我和谭禹城的关系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见面就冷嘲热讽。不见面?他怎么可能放过我不和我见面!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爆粗口的,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改不掉了。可让我意外的是,当我一次次对着谭禹城暴跳如雷地骂人的时候,他居然只是默默地听着,从不试图劝我。可他越是这样忍让,我就越是窝火,于是骂人的次数激增。直到卫靳出现。

说真的,那天从酒吧逃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完蛋了,肯定会被那头黑熊拆了吃掉,可景夜竟然心一横将我丢上了一辆陌生的车,而偏偏那辆车的车主居然是我无聊时关注过的摄影师卫靳,我的眼珠子都要惊得掉出来了。

那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除了谭禹城以外的异性,并且还是长得这么标致的异性,我的心脏瞬间不争气地怦怦跳起来。我傻乎乎且固执地以为,这就是一见钟情。

坦白说,活了十八年,在谭禹城无形中圈出的笼子里,我没有亲密的异性,更没有谈过恋爱。这是我唯一一次的心动,我暗自起誓,绝对不能错过,错过这次彻底远离谭禹城的机会。

所以我大着胆子向卫靳要了电话号码,甚至还喜气洋洋地准备享受他请我和景夜吃的晚饭,可没想到谭禹城这个杀千刀的,竟然在这个时候坏我的事。他一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表示自己受伤了正在医院,我就真的傻乎乎地赶过去了。

然而令我惊讶的是,谭禹城竟然骗了我,当他惭愧地向我解释时,我蓦然意识到,人最可悲的不在于跌倒,而是明知道走到某个地方会跌倒,还一次又一次地往那里冲。

我是真的厌烦了他的一切,几乎什么都没有想,便利落地举起手,一巴掌扇过去:“你给我去死!”

7

那之后,我和谭禹城的关系再没有好转过。他试图跟我道歉,发誓说那是第一次骗我,也会是最后一次。他痛心疾首的样子让我觉得陌生,但这样的陌生使我格外兴奋,我终于要把他赶出我的生活了!

然而这样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很久,在小白去世以后,我整个人顿时跌进了一种灰暗的情绪中不可自拔。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不是我的错,不是我和谭禹城吵架的错,不是我拜托卫靳带我出去散心的错,一切都只是意外,意外不可避免……

可是再多理智又有什么用呢?我还是恨,恨自己,恨那个强迫她的人。我是在这个时候真正明白了何谓痛恨。而也许,这辈子,我都没有再像这样恨过一个人——恨到巴不得毁了对方。

景夜来看我的前一天,我正式和卫靳在一起了。虽然一开始这只是我想甩掉谭禹城这个跟屁虫的手段,但在回去的车上,卫靳竟然懒洋洋地问我:“要不我们弄假成真,你觉得怎么样?”

“你说什么?”

“我是说,不如我做你男朋友,怎么样?”卫靳笑意盈盈。

其实那时我已经没有心思恋爱了,小白的事,足以让我对任何事失去兴趣。可一想到从此不用看到谭禹城的脸,我忍了又忍,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望着卫靳和谭禹城完全不同的桃花眼,郑重地点点头:“好。”

可就算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也还是不知道什么叫恋爱,又或者什么是爱情。最初的那种心动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令我诧异。然而更令我诧异的是,卫靳并不像我想的那样光鲜亮丽。

大概看的狗血电视剧太多,我不小心认出了他放在车里的一个小瓶子竟是抗抑郁的药物。他竟然有抑郁症,我惊出一身冷汗。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陷在莫名的失落中。卫靳见我心情不好,替我报了一个瑜伽班,说是有助于缓解压力。

我根本不相信这玩意儿,却仍舍不得放弃任何一个离开家的机会,因为我实在是厌倦不时现身我家的谭禹城。这种厌倦就好像一种心理暗示,凶猛且毫无理由。

谭禹城却好比牛皮糖,在我持续的忽视政策下,他居然跟着我一起出来了,还欲盖弥彰地躲在树后。

我觉得好笑,并没有直接拆穿他,而是自顾自地上楼——反正瑜伽馆里他又进不去,我不信他可以一直等。然而我没料到他这样有耐心,等我练完瑜伽出来时,他居然还在那里,像根柱子,一动不动。

一股无名火在我心头烧,这一次,我决定换个方法报复他,我笑眯眯地冲他招招手:“谭禹城,我要吃冰激凌!”

8

千万不要问我后来有没有吃谭禹城的冰激凌,这个问题用脚趾想都可以猜到答案。可说不清为什么,当我趾高气扬地坐上卫靳的车离开时,谭禹城落寞的样子就这样突然闯入我的脑海里,像他这个人一样讨厌,怎么赶都赶不走。

我变得气急败坏,催促卫靳快走,直到谭禹城的身影消失在后视镜里,我才松了口气。

因为甩掉了谭禹城,那个晚上我睡得不错,完全不知道对门的谭禹城竟然彻夜未归,吓得干妈拼命打他的电话。害怕他在哪里出了意外。

谭禹城回到家的时候已是早上,我们两家人站在一起,神情凝重地望着他,干妈一耳光扇在他脸上,那架势吓得我傻眼了。

谭禹城瞥了我一眼,脸上没什么情绪,我莫名感到一阵心虚,瞎扯了个理由,便头也不回地溜下了楼。

天知道我在害怕什么。

因为无处可去,我只好给卫靳打电话。他似乎还在棚拍,却很体贴地没有敷衍我,而是报了摄影室的地址,让我打车过去。

摄影棚里一片忙乱,作为外行人,我很识趣地缩在屋外,卫靳回头见我百无聊赖,让助手把车钥匙给我:“车里有零食,还可以听歌,你去车上等我吧。”

我发誓,我不是存心想知道他的秘密的,可谁让我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他说的零食,却看到那个了牛皮纸袋。

也许女生天生就有第六感,我小心翼翼地将袋子打开,抽出一张来看,立刻便明白过来。

知道真相的滋味其实非常古怪,我觉得自己该哭,却有点想笑,挤眉弄眼酝酿情绪,最后还是宣告失败。我只觉得这就像一场闹剧——我没能得到幻想的甜蜜与心痛,他则给了我虚假的温柔与包容。

分手其实并不难以启齿,我指了指那个纸袋,说:“我们分手吧。”

良久,卫靳终于开口:“好。”

那之后我神情恍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考虑是不是该去吃大餐庆祝所谓的失恋。然而没走两步,我便看见谭禹城破天荒地和一个女的走在一起。他竟然还搂着她!

我不断地告诉自己要冷静,却不想谭禹城主动上来捅马蜂窝:“卫靳呢?”

“分了。”我白他一眼。

“你做人还真轻率。”谭禹城沉默了一阵,如是说。

因为这句话,我和他自然是又不欢而散了,我气冲冲地找到景夜,本意是向她诉苦,没想到到最后,我却觉得更加迷茫。

景夜说,我还没有遇到那个人。只要遇到了,就会懂了。

可是要如何遇到呢?那个人是尚未出现,还是已经消失了?我心里没了底,忽然觉得嫉妒,嫉妒她自始至终都这样清楚,清楚自己的心。

可我真的不明白何谓喜欢,如果喜欢是一辈子困在他为我筑起的城池,那为什么我还这样不甘?

9

等我再见到谭禹城时,已经是一段时间以后的事了。那时景夜已经和程屿分开了,她准备离开C城,临行之前,特地约我们吃饭。

谭禹城进来的时候我在啃鸡腿,见他旁边多出个全然陌生的美女,我顿时哽住了,拼命咳嗽起来。

我本来以为他至少会跟以往一样过来拍拍我的背,让我喝点水顺口气的,没想到他甚至看都没看我一眼,直接招呼自己身旁的美女坐下,还不断地给她夹菜。

那画面深深地刺激了我,我像中了邪,开始不断地灌酒。景夜看不下去过来抢我的瓶子,我本想反抗,却不想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忙冲到了店门外。

我开始蹲在地上吐,仿佛要把心呀肺呀全部都呕出来。谭禹城不知何时来到身后,竟然开始轻拍我的背。

这样的力度太熟悉了,我火了:“滚开!去管你女朋友!”

他沉默了一下,闷声问我:“你这是嫉妒吗?”

“嫉妒个屁!我嫉妒谁都不嫉妒你!”我强撑着站起来和他对视,一副跟他势不两立的样子。

过了很久,谭禹城叹了口气,伸手想要摸我的头:“你说,是不是喜欢我?”

一想到那只手不知道牵过些什么女人,我触电似的跳开了:“不喜欢不喜欢!喜欢你不如叫我去死!”

我穷凶极恶的样子或许吓到了他,良久,他终于收回自己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10

我和谭禹城就这样再度陷入僵局,这一次,我终于快要崩溃——也许我永远也跳不出那个死胡同了。

而其实,这段时间因为谭禹城的关系,我已经很少梦到小白了。最后一次梦到她还是在一周前,梦中,她似乎是回过头冲我笑,说她很寂寞。一想到景夜也要离开C城了,我不禁鼻酸,难道以后真的再不能相见了吗?

人一感伤,就容易忽略其他的事,等我记起来吃饭这件事时,已是晚上八点半了。楼下的店铺准备打烊,老板坚决地表示不送外卖,我拍拍空荡荡的肚皮,咬咬牙,决定妥协。

我发誓自己是真的有祈祷上帝不要让我遇到谭禹城的,但上帝从来都不搭理我,所以看到谭禹城也恰好走到楼道口时,我只想立即仓皇逃离。

还好,这一次他很平静,看见我,表情也是疑惑的:“你去买吃的啊?”

“嗯。”

这是我们认识这么久来,吵的架最多、说的话最少的一年。他走在我身后,我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整个人冷汗直冒,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刃上。

好不容易走到了自家门口,我算彻底松了口气。刚准备开门,谭禹城便用力地抓住了我的手腕。

他不放手,也不说话,我又害怕,又光火,扯着嗓子开吼:“你到底想怎样啊?”

没想到他还是保持缄默,只是手上的力度收了许多。我瞅准空隙将手抽了出来,不耐烦地打开门,刚准备叫他滚回家,他却自己钻了进去。

我发誓,谭禹城突然冲过来抱住我的时候,我真的被吓坏了。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他的吻已经落下来。

想起这些日子这个人换来换去的女朋友,再一联想到他可能这样亲过别人,我整个人不可抑制地爆发了,开始凶狠地咬他。

终于,我的反击换来了片刻的停歇,他咬住自己破掉的下唇,几乎是在吼我:“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死性不改,仰着脖子挑衅。

“那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喜欢你大爷!”

“那为什么还亲我?”

哼,还上瘾了是吧,我脖子一梗,大声吼:“我爱亲就亲,我现在还可以亲给你看呢!”说罢,揪着他的衣领勇猛地凑了上去。

当我意识到自己做了蠢事的时候,一切已经太迟了,他压在我的身上,吻像雨点一般砸落下来。

当我疼得要哭出来的时候,依稀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在问我:“嘿,你敢说你不喜欢他?”

我急忙挣扎着解释:“谁说我不喜欢他,等明天醒来,我就告诉他!”

然而,那个我曾期待过的明天终究没有来,清晨六点,我接到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下意识地回头看谭禹城的脸。

他睡得那样沉,安静得好像婴孩一般,我微微笑了,终于释怀。

从来爱与自由不可兼得,又或许,这一生我们都是一只鸟,只为寻找属于自己的那只笼子。

只可惜这一切我都明白得太迟,也没有人来得及告诉我,我这样一离开,就再也,再也没有回城的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番外{二}

途经一场海啸——番外之卫靳

1

景夜自首后的第二年,我的失眠症依然毫无好转。半夜睡不着爬起来抽烟,满世界的霓虹灯晃得人眼花,却偏偏再也记不起她的脸。

其实前些日子我有试着再去探望珊珊,尽管知道答复都会是千篇一律的“不见”,却仍是忍不住抱着侥幸心理,无奈换来的还是失望。

至于景夜?我根本不用去碰运气,也知道她不会见我。

因为如果我是她,我也不会见的。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我们本质上是一种人。

从郊区返回市区的一路因为疲惫,我将车速放得很慢,没想到竟因此得见一位许久不见的故人——谭禹城笑容里的苦楚不言而喻,我哑然,最终还是选择心照不宣。

当天夜里程屿约我出去喝酒,说算是临行前的饯别。我不明白在这样阴晴不定的糟糕天气里,他要去遥远的海上寻找什么,但我清楚,一切必与景夜那封突如其来的信有关,只是我不会有机会得知上面的内容罢了。

酒过三巡,我已有了醉意,程屿却依然清醒,叫来服务生埋了单,他站起来冲我摆摆手,示意要先走。

DJ播放了一首不知名的慢摇,轻歌曼舞,我或许是突然魔怔了,竟然叫住他:“你是不是还在等她?”

忽明忽暗的光影里,他的双眸似五月无澜的海面:“我只是不会移动罢了。”

听上去如此轻描淡写的话,却不知为何好似一道惊雷,笔直地劈入我心里。周遭的场景和人物都虚化了,余下的只有那样一个人,那样一句话——温柔得令人忘了嫉妒。

又抽几支烟,我才收起打火机,下决心进屋接着睡觉。

荧荧的月光照进来,照亮墙壁上被我装裱起来的她的睡容。

也许直到离开,她都不知道这些照片的存在,就像她从不愿意相信,我曾那样冷静而绝望地爱过她。

我凝视着照片上她长长的睫毛与小巧的鼻子,忽然意识到,她或许真的有如一场海啸,惊心动魄,却从不是为了我。

那么,这样说来,我又算什么呢?或许只是她挫骨扬灰的复仇路上的一朵泡沫罢了,来过,却早已没了凭据。

2

遇见景夜的那个午夜,和我约会的那个女人矫情得令人发指。

好不容易喝完酒,刚走到酒吧门口,她竟然停住了,仰着头嗲嗲地对我说:“我总觉得我的妆花了,你在车上等我,我先去补个妆吧。”

我瞥了她一眼,皮笑肉不笑地答:“好的。”

没想到这一等就是近一个小时,我心想那盒可怜的粉大概已经被她扑完了,不禁冷笑,旋即换了个觉得舒服的姿势在车里小睡。

这一觉睡得我浑身难受,梦中又见到了她。依稀是我十岁不到的光景,她穿着三寸高的漆皮细跟鞋,怒气冲冲地朝我走过来。

我躲在墙角,惊恐到几乎忘了呼吸,生怕她留着长指甲的手再一次抽过来,真的好痛。

梦中清晰的痛感令我猛地惊醒,我喘着粗气,甫一睁开眼,便看见车外有个女人在用力地拍着车门。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景夜,因为误将她当作那个麻烦的女人,我顺手替她开了车门。直到她坐进来,催促我开车,我这才彻底清醒过来,自己搞错了。

可她笑起来的样子真是有趣,明明满目疏离,却偏要佯装亲切,我的劣根性一触即发,不由自主地问她:“去哪里?”

夜色撩人,我却觉得意兴阑珊,好在,能有个人逗逗乐也是不错的选择——

至少,比刚才那个无趣的家伙好。

那时我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爱上她,作为一个还没有学会自爱的人,我甚至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爱这种玩意儿。

就好像鬼魂,谈论的人虽然很多,见到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3

或许是因为无聊,又或许是因为工作忙得找不到其他寄托,我在一个失眠的深夜惊恐地发现,我居然有些想她。

而这一切的一切,或许都要归咎于最近减少了药量的关系,我的情绪时常起伏不定,所以才会在整夜没睡的前提下,想到了前一晚被自己搭救的她,以及她那个脾气火暴的小闺密。

上午十一点,我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边抽烟,边照着昨天她给我留的手机号码打过去。

她们没有拒绝我的邀约,是出于感谢、礼貌还是别的心思,我都不介意。我只不过是无聊得需要找人陪吃饭而已。

一路上我跟她们说摄影圈里稀奇古怪的段子,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她们笑得前俯后仰,我撇撇嘴,却忽然觉得无趣。

她的小闺密后来风风火火地走了,或许是因为男朋友,又或许不是,我完全不关心。我只是吃得胃胀,想要消化一下罢了,所以我才会自作主张地载她去南山散个步。

可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迟钝的女人,车子都开了快半个小时了,才意识到方向不对,哇哇地冲我嚷,问我要去哪里。

我也很想知道这一路开到尽头会到哪里,大概是太无聊了,我逗她:“我挺喜欢你的。”

她果然狐疑地看着我,眼里满是鄙视:“这个月你跟多少人表白过了?”

这次我是真的乐了,下意识地算了算,照实回答:“不包括这个月月初分手的前女友的话,大概是第四个。”

她看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地耸肩:“这不就结了。”

我忽然很有兴趣,于是乐颠颠地将车停在了半山腰,决定好好跟她聊聊。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提到生父,于我而言,他不过是个标签或者符号罢了,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但在她面前我真的像中了蛊毒,莫名其妙掏出心里话来,最后又悔不应该。

又过了一阵,我是真的无趣到极点了,竟然像抽了风突然邀请她飙车。我以为她会气呼呼翻脸骂我是疯子,可没想到她竟然平静地仰起脸笑了:“好啊。”

或许就是在车子意外被撞得稀烂的那一刻,我才开始隐隐觉得她是不同的。可是好像太迟了啊。我望了一眼身旁昏迷的她,慢慢失去了知觉。

4

好吧,或许罪恶深重的贱人都会长命百岁,自我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我便意识到,死里逃生的我更应该好好活着,因为换车的钱真是足以诱发传说中的心肌梗死。

我只在病**躺了几天,便被主治医师轰出了医院,说是最好回家休养。我知道他是受不了自己貌美如花的小护士被我拐骗。

去看她纯属心血**,我这人天生狭隘,对别人的死活从不记挂,只是因为手里的工作刚好暂告一段落,才会想要去医院走走。

她的病房不错,比楼下我住的那种多出了电视和小冰箱。

我是在她的病房门口初次见到程屿的,或许是职业病,我天生对长得好看的人抱有好感,很显然,他是我喜欢拍的那一类。

没想到他竟然让我吃了闭门羹:“她刚刚吃过药睡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晚些再来看她。”

他的语调平缓,让人抓不住泄愤的把柄,何况我也并不是真的愤怒。所以到最后,也不过是轻轻耸耸肩:“我会再来的。”

我发誓,直到此刻,我对景夜,也不过是比常人多一些好奇与欣赏,还不及喜欢,当然,更谈不上爱。

那之后我便忘了要再去探望她的事,新接的工作十分棘手,那位脸上的粉扑得比城墙还厚的小歌手酷爱耍大牌,一张白板似的脸让人看了直倒胃口。

终于,在第四次返工的时候我上火了,招呼过新上任的小助理,甩手走人。

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车子开到一半,汽油竟然用光了,我干脆熄了火,示意助理先下班,一个人坐在车上听音乐。

想起景夜是因为翻到一张老唱片,老浪子齐秦的《夜夜夜夜》,让我不禁联系起她的名字,黑不溜秋,倒和她阴沉的本质很相配。

我将一只胳膊架在方向盘上给她打电话,电话里她心不在焉,我不禁有些上火,想起当日她身边的闺密,忍不住逗她:“其实我是找你要尹蔚珊的手机号码的。”

顿了片刻,这次她果真和我认真起来:“她不是随便的女生,你不要乱来。”

我禁不住笑了:“有没有人说过,你认真起来的时候,真的很无趣。”

后来,我自然是不等她跟我翻脸,便识趣地挂断了电话。车窗外月朗星稀,说不清为什么,今夜我愉悦得很,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那是我第一次不用依靠药物入眠,两个小时后,当醒来的我意识到这一点时,不由得怔住了。

刚才的梦里,景夜的笑脸是如此清晰,清晰得让我本能地抗拒。

我竟然梦见了除了她之外的第二个人,还是第一个能让我愉悦到安睡的女人。

5

我当然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上次将我挡在门外,唯她马首是瞻的那位,确实是不错的人选。但这又与我何干,我依旧可以时不时打个电话逗逗她,听她气得呼吸声都变不均匀,才心满意足地挂断,一觉安睡到天明。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不过是贪恋她声音的魔力,然而之后的种种事情发生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贪恋的,已不仅仅是她的声音。

她脾气火暴的闺密尹蔚珊跟我大声嚷嚷说喜欢我时,我差点呛得背过气去。爱情这个东西,我虽不相信,却看得十分明白。她哪里知道喜欢是什么,不过是正在荷尔蒙分泌的旺盛期,一不小心看着个顺眼的异性,便想往上扑罢了。

我撇撇嘴在心中窃笑,却没有明说——不得不承认,我又不是正人君子,有免费的机会享受游戏,为何要拒绝呢?所以当尹蔚珊约我去宿舍接她出去玩时,我笑眯眯地答应了。

可没想到事情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嗯,怎样说才好……或许我必须承认,活了这些年,我头一次遇见想拿我当挡箭牌的女人,真是活见鬼了!

她与她的青梅竹马旁若无人地大声争吵,我站在一旁,看起来是在拉她,却完全没有使力,因为我打心底里舍不得结束这场好戏。毕竟尹蔚珊暴跳如雷的样子太有趣了,这百无聊赖的日子,若没有这点调剂,还有什么过下去的动力。

他们吵了好久,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一样一样端出来,以为是在比谁的记忆力更优异。我端详着面红耳赤风度全无的尹蔚珊好久,才终于明了,原来是个“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悲催主。

陷入青梅竹马恋情又抗拒这种毫无惊喜的关系的小情人,算不算另一种形式上的悲剧?我还在内心里掂量答案,旁边那俩小朋友便已闹到了要动手的地步。

这次我终于发力了,拽住尹蔚珊的手瞪她,没想到她变得跟被奓毛了的猫似的,先是毫不客气地回瞪我,然后一扭头,恶狠狠地“哼”了一声,拽着我就走。

我不禁在心里暗骂,剽悍女人!却没有在动作上抵触她的行为。因为这一刻我忽然产生了一个莫名的念头,我想,如果我愿意蹚进这两人的浑水里,是不是有更多理由打电话给她?毕竟她真是治疗我失眠症的良药。

思及此,我不禁变得愉悦,提了车速,转头对在一旁“吧嗒吧嗒”掉眼泪的尹蔚珊说:“走,卫哥哥带你去兜风。”

那时候我是没有想到会有人因为自己的一时兴起失去性命的,我也没有想到,尹蔚珊会钻牛角尖钻到非把罪名往自己身上揽的极致地步。尽管我薄情,但人性里该保有的底线我仍是有的,所以当尹蔚珊和她的青梅竹马的矛盾因为宋媛的死彻底爆发时,我少有地选择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当然,这种责任并不是将她变成正牌女友,而是尽量替她解围,让她从那个情绪的死角里钻出来。

作为一个久病成医的人,我还是相信自己有那么点儿本领的。

6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如何觉察到自己的爱情的,我的爱情,它苏醒得猝不及防、狗血,又令人啼笑皆非。

那日我陪着某个看得顺眼决定持续观望的对象在商场里瞎逛,老远看到她与她男友站在家居用品那一区挑四件套,说不清为何,我拉着那女人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我没有感到特别难过,那些所谓的激动得冲上去要求对方给出合理解释的行为是留给有名分的人做的,我猛然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真的只是朋友,甚至谈不上无话不谈,更扯不到异性知己。

那就永远都不要说吧!不说,我就仍然不相信所谓的爱情;不说,我就还能拥有她虚伪的面目和灵药般的声音。

那之后没过多久,我便利用尹蔚珊对爱情的后知后觉向她提议真的交往——哦,你是不是要问我这样有多残忍?那好,烦请你先替我问问,那个人是否愿意给我真心。所以说,强求爱情和强求良心一样愚蠢。

我的上位毫无悬念,虽然我知道,这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独角戏,但观众与我何干,我只要情愿,不要道理。

7

在爱上景夜之后,我发现自己患了一种名为“犯贱”的绝症。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她一个电话,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朝她奔过去,就算明知这种行为蠢得令人发指,我仍是积极无比,还矫情地想到了甘之如饴。鬼才知道,我为什么对她永远没有抵抗力。

仍记得她给我打电话的那个清晨,我才吃过安眠药,好不容易睡着,却因为药性没完全发挥,又被她生生拽回了现实里。

她的声音听上去不如往常冷静,我一个激灵,吃过的药瞬间化为气体蒸发。我的原则总是因为她不断地打折,就好比这一刻,当她问我住在哪里时,我居然就真的报了自己的住址,为了令她不感到有压力,甚至还装出没睡醒的嗓音。

挂断电话后,我爬起来开始做清洁。尽管我明明知道这个房子很干净,甚至干净到从没有女人来过。

我觉得自己今天大概是疯了。

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刷牙,听见她说为了确定我是不是在清理现场,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把,看吧,让你犯病!

可无药可治的病从没有自动痊愈的道理,我只有眼睁睁看着自己鲜血淋漓的心一点一滴地沉沦。

再没有什么比清醒而沉默地爱着一个人,更伤更痛了。

我知道她对我有所顾忌,不是惧怕被我伤害,而是不想辜负我。她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不懂,只是假装不懂罢了。

那天我在她身旁坐了很久,也许她真的是遇到了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才会在精神高度紧张后猛然松弛,像个小孩子一样睡得这样沉。

可就算深睡,她的眉头也依然是皱着的。我抚了抚她的眉心,不禁苦笑,记起那些本早已过去的事。

还记得买下这套房子的时候,我曾带着房产证上南山——当然,如果我愿意的话,是可以还她一个本属于她的称谓的,但我觉得她不配,不配被我叫一声“妈妈”。

在那些被醉酒的她不断殴打的日子里,我得到的除了怨恨和恐惧,还有对爱的质疑。爸爸和妈妈,原本是因为爱才生下我的吧,可为什么到头来爱没有了,却只衍生出更多的恨?

一想到这里,我就控制不住地气血上涌,酒精溶于血液,我整个人彻底醉了。

而因为这场宿醉,我还倒霉地弄丢了房产证,以至于不得不在众人八卦的眼神中特地去补办。

他们的想法我当然清楚,可是他们不会懂得,那种想要证明的迫切与悲凉——果然你死是对的,因为你死了,我才会有这样一片大好的今天。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拿到补办的房产证起,我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一开始还能够强迫自己入睡,到后来,便只能依靠药物了。

心瘾这东西很奇妙,不比生理上瘾逊色,当我意识到自己患上失眠症时,一切已成定局,只有靠自己调整情绪。但无奈我最不喜欢做的事就是和自己较劲儿,反正人生嘛,在入土之前,随心所欲才是最好的。

我早早放弃了挣扎。

又在旁边坐了一阵,我才彻底摆脱了回忆的纠缠。

已经有很久了,我不再记得这些不愉快的过往,拼命地寻找快乐。眼前的她却无端让我回想起久到已被宣判失效的往事,我灭了烟,起来去倒咖啡。

她起身的时候我恰好回头想要确定自己没有惊动到她,却只见她长长的睫毛温顺地垂下来,让我想到相遇那天时她的表情。

我居然记得这样清楚,霎时间悟了——原来早在一开始,我已毫不自觉地深陷。

仿佛一道惊雷,劈开我心中某个混沌的角落,我突然不由自主地折回工作间,拿起相机。

照片这种东西,除了定格喜怒哀乐,还可以帮人证明,你曾这样爱过一个人。

我小心翼翼地端着相机,调整焦距,每按一次快门,都觉得那样胆战心惊。她听不到我的心跳,我却可以感受到内心溢满的悸动与寂寞。

原来所谓爱情,竟可以是如此孤独的事。

8

也许是因为那些照片作祟,我承认,我不能再做到当初的坦然与坚定,仍是不能免俗地想要试一试。至少,这样才算死个清楚明白。

可是薄情如她,段数竟远胜于我,就算我做到如此地步,她仍可以不动声色地一笑带过,令我觉得自己连伤心都显得做作。

那日从山上下来送走她后,我毫无悬念地醉了。黑漆漆的房间,寂寞见缝插针,我望着满地的照片,恨不得将它们全部撕成碎片。我终于知道,人有多渴望,就有多失望。

后来我觉得无法忍受再看见她的脸了,却又狠不下心彻底毁掉,只好暴躁地将它们统统塞进牛皮纸袋,下楼丢进车里。

眼不见为净,就算我知道,逃避只是暂时的,却多少好过继续折磨。我将车门重重地摔上,长吁一口气,转身回去了。

那个纸袋就这样在后座一丢好几天,我每天都情不自禁地看上一眼,却仍是拿不定主意是真的丢掉,还是收回去,直到那天留尹蔚珊在车里,被她发现了其中的相片。

她的表情看上去十分古怪,像是想哭,却又带着笑,最后抬起头跟我宣布:“我们分手吧。”

对于这句话,我早该觉得麻木。无数女人哭着跟我说过分手,甚至还有拿着刀片威胁我的,我都无动于衷。然而这一次,我却真的有些愧疚,因为自己对她的利用。

我沉默了一阵,答道:“好。”

尹蔚珊后来下车走了,我却好像突然被抽干力气一样,变得无精打采,独自趴在方向盘上发呆。

没来由的,我又想起来她。女人这种动物,我之所以会觉得厌烦,大概是因为曾在她身上看到了她们所有的愚蠢、软弱和残忍。

因为丈夫出轨意气用事地放了手,便再没有振作起来。不工作,酗酒,然后开始不断地打我。

无数的家具到她手里就变成了武器,因为嫌哭声闹心,她总会先塞住我的嘴。然而到了最后,打完了,酒醒了,哭得最让人心烦的,却是她。

她是在我十八岁那年死掉的,不是去世,是死掉。喝了很多酒,洗澡时猝死在浴室。热水“哗啦啦”地流过她的身体,我看到这个画面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我终于解脱了、自由了。

后来我用她剩下的那笔钱买了相机,因为空虚,四处乱拍,竟然走了狗屎运得了奖。

“男摄影师很多,长得比你好看的男摄影师却很少。”这是第一个要签我的公司老总说的话。我耸耸肩表示接受这样的赞美。这个时代,要想人前光鲜,本来就不单只依靠实力,还需要美色,以及所谓的娱乐精神。

我绷紧的神经一下子松懈下来,除开工作,我热爱一切刺激的事物,至少这能证明,我还活着,和死掉的她截然不同。

我不懂自己为何这样介意与她相似,直到很久以后,我当年玩得最疯时的朋友对我说:“你这么介意自己是不是和她过得不同,其实是因为你很介意她没有给过你应该给的关怀和爱吧?”

我这才顿悟,一切怨恨不过是因为无法投递自己对她的爱。

单方面的感情,总是这样让人无路可走。

9

程屿醉酒打架住院的时候,我依旧保持着时不时犯贱的好习惯,开车陪景夜去偷偷探望他。

她真的是一个别扭到极致的女人,明明想去得要死,却偏要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回来的时候她让我在学校附近放她下车。我点了支烟,瞥她一眼:“你怎么不回家?”

“刚想起来,我还有点其他的事。”她微微一笑,从车里走下去,回头看我,“谢谢你。”

我明知道她在骗我,内心酸涩,却还是佯装相信,故意鄙视她。末了,还配合地示意她自己会先走。

果然,她如释重负,答道:“好。”

她那一路走得很急,几乎丧失了往日的戒心,我这样毫不遮掩地跟在她身后,她都未曾察觉。

最后她在一栋单元楼前停了下来,回想起当日她陪程屿去买家居用品,我心里多少已有了答案,干脆站在原地看她,看她究竟想怎样。

没想到她只是在楼下站着,C城最冷的月份,我都冻得开始发抖,她却仍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以为她该难过得哭了,刚想要上前安慰,她却已转了身,选择离开。

她依旧瘦巴巴的,我望着,忽然有些愣怔,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个地方也被这寒冷的天气冻住了。

因为她不愿意在我面前哭,所以我连走上去拥抱她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走,一直走,走到别人的身边,走到另一个国度。

她出国之前生了一场大病,我特地托朋友从日本带了限量版的水果糖想哄她高兴,没想到她蔫巴巴地下楼见我,看见我给同事带的鸭脖子,还不忘惯性地强装轻松,假装幽默:“你给病人带鸭脖子?”

我哑然,想问她究竟为何会弄成这副憔悴的鬼样子,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曾经我可以对无数女人说温柔的话,是因为我对她们无心;如今我不能对她说温柔的话,却是因为她对我无意。如此讽刺。

所以我最后还是照常鬼扯一通,目送着她摇摇晃晃地往小区里面去。

程屿的车子开过来的时候,我正在闭目养神,引擎的声音吸引我睁开眼,我一抬头,便看见他打开车门走出来。

蠢人,我在心里冷哼。多少人相爱,却因为疾病死亡分开,他们明明还四肢健全地呼吸着,却仍是要分开。我望着程屿紧蹙的眉头,居然有些感同身受,真是活见鬼,明明我和他,别说敌人,就连对手都谈不上。

从头到尾,只不过是我一个人在负隅顽抗。

10

我一向以为,她这样的人,一定会不管不顾,按自己的方法走得洒脱,然而我却在几天后的深夜猝不及防地接到她的电话。

那时候我已放弃服用一切药物,自暴自弃地躺在**发呆,却听见专属她的手机铃声响起。

凡事都有惯性,无条件地犯贱岂能说改就改,替她开门时,我疲惫地靠在门上,在黑暗中打量她的脸。

她似乎刚刚哭过,脸上隐约还有泪痕。我心中一惊,这样不爱哭的她会哭,大约真的是遇到了了不得的事……比如程屿。

我的眼神慢慢暗淡下来。

凌晨三点半,我从房间出来倒水冲咖啡,她仍是蜷曲着睡在沙发上,黑暗如潮水一般将她包围。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失去了呼吸,以为她就要消失了。

我不知道自己后来为何会吻她,或许仅仅是因为那一刻没来由的恐惧,恐惧她有朝一日真的离开,恐惧自己竟然从没有吻过真正爱过的人。

我知道她是醒着的,因为她微不可闻的鼻息在某几秒有短促的停滞,而后又恢复如常。我忽然觉得被侮辱了,这算是默许,还是报答?不自觉地加重了力度。

那之后不知多久,我居然靠在沙发上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一切,一副什么也没发生过的表情,正准备离开。我觉得自己是真的开始恨她了,抬起头明知故问:“要走了?”

“嗯。”

“走吧。”我忽然感觉到身边的手机在振动,接起来,脸也没抬,“你路上小心,我今天就不送你了。”

那时的我不知道,那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我想到的仅仅是,她迟早会离开,所以,我该继续过自己的生活,至少,要回到过去。

所以当天晚上我没有拒绝那个女人的盛情邀请,去酒吧陪她喝酒。这样的氛围久违了,我一时百感交集,竟喝了个酩酊大醉,最后竟还狼狈地被送进医院洗胃。

躺在**无事可做的那几天,我主动切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我不要去找谁,也不想被人找到。

从天黑到天明,我只是想着一件事,要不要豁出去不管不顾一次,就算没结果,也堂堂正正地去说一句,虽然我不相信爱情,但我相信自己爱你。

这个决定耗费了我近一周的时间才最终敲定,我马不停蹄地去她所住的小区找她,但那里早已没有她,回头看我的,不过只有濒临崩溃的程屿。

我们终于畅快地打了一架,他难得地开口吼叫:“你为什么当初不送她?!”

我撇嘴冷笑:“那你为什么没本事留住她?”

一时间,我们都僵住了。是啊,这或许才是真的她,只为自己的一颗心而活,就算痛苦,也与人无尤。

可即使是这样坚定的信念,会不会也有崩溃瓦解的那一天?会不会终于有那么一天,她又重新回到这里,回到我的视线。

谁知道呢。

毕竟世事无常,唯一永恒不变的,大概只有时间。

11

程屿离开的隔天清晨,我没来由地早早惊醒,坐在**一阵愣怔。

窗外的阳光白花花的一片,聒噪的蝉鸣震耳欲聋,我习惯性地拉开抽屉,拿出那套照片。

或许是翻看得太过频繁,牛皮纸袋上已起了无数褶皱,我随手抽出一张,看了几眼,突然毫无来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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