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这是沈家姐姐的簪子,我在回来的山路上拾的,小的觉得,她一定愿意你们留着。全当,全当是个念想吧。”
“有劳你了。代我向掌柜的致谢。”
“另一位公子......仍是不见好么?”
低头抚着手中的檀木簪子,那是尽欢救了沈家姐弟那日别在紫之发上的。后来几日尽欢买了不少首饰给她,紫之却始终不肯换,一直带着。抢晴摇了摇头,拿了一百两银子交给小哥。
“桃林那处,便有劳你了,到底相识一场,若是得空,还望小哥替我们二人洒扫拜祭。”
那小哥推了推,无论如何都不肯收那银子。
“公子实在无须如此,莫说我家主人不会依的,便是我心里,也不能收公子这银子。沈家姐姐和那小公子都是可怜人,现下她们姐弟俩就了一处,常去瞧瞧也是应该的,正如公子所说,到底相识一场,清明四时,必有一祭。”
略略躬了躬身,这般重情重义的好孩子,的确是不多了。那小哥临走前仍是不放心的转了身,犹豫着说道
“这话本轮不到我说,但,那位公子的样子小的是见过的。当年我爹走时,我娘就是这样,不动也不说话,让吃便吃,让睡便睡,不哭不闹的呆着,公子,这样不成,这是要做病的。那位公子虽说面上冷了些,但小的瞧得出他是重情重义的,不过藏得深了些不愿表露出来,他现下这样子怕是伤心坏了呢,若不想法治治,必是要出事的。”
深深提起一口气缓缓吐了出来,自己何尝不知?只是,尽欢的性子,原本便是劝不来的,任谁也,劝不来的。
“我知道,多谢小哥。”
送走了那孩子,转身回了庄子。
在沈家姐弟墓前站足了一日一夜后,总算是将已然不知如何挪步的尽欢抱回了房里。慕望舒宅子的管家派了车来,带着尽欢回了那处。已经五日了,尽欢便如那小哥说的一般,不动,不哭,不说话。知他心中是转着什么念头,但以他的性子必然不会说的。从未觉得像现今这般无能为力,便是师父去了的时候,也不曾如此。眼睁睁瞧着一个人眼中的火一点点冻了,熄了。那滋味,当真是......
“萧公子。”
“他吃了么?”
管家摇了摇头,这些日子,除却自己,旁人端来得他都是不碰。但从那日他任着那双上了药的伤了的手浸在热水中淌着血,自己便再不放着他一人待着了。
加了鸡绒春笋的米粥,配了清爽小菜,入口应是鲜香可口,挪了凳子在尽欢面前,他仍是那般静静坐着,自己出去前的姿势,望着外头,没动过。
不忍去瞧他望着的景致,那棵已然落尽的桃树,如同那一缕已逝的芳魂幽幽,只需略略思忖,便满心满目皆是疮痍。
“吃些东西,趁热暖胃。”
舀了一勺粥,吹散了热气,喂到尽欢嘴边。他启唇接了,缓缓嚼着,吞咽。除却仍是望着窗外,动作乖巧的让人心疼。
不是没有试过,试过与他说话,散了那些愁绪。但又有谁比自己更清楚,这般生离死别的
痛到底有多刻骨铭心,似是跗骨的恶毒,揭不去化不掉,那份永生不能再见的失去,会一点点剥离现世所有的快活,随着年深日久,渗进骨血经络,思之,便是生不如死的极痛。
如何,劝得了呢?
板着他的肩告诉他,你还有我么?
现下的尽欢,听得见么?
沈家姐弟对于尽欢,并非只是故人那般简单,也绝非男女之情,尽欢瞧着他们的眼神,是极柔极暖的在乎。如同师父笑吟吟的坐在梧桐树下瞧着师兄弟们练功时候的模样,这一对受尽了苦楚的姐弟,自尽欢从那两个畜生手中救出的时候,已然成了他的责任,他关于悲惨耻辱的往日的决绝杀戮。从尽欢望向紫之的眼中,看得见他自己对于从今以后的期冀,即便没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曾经,却至少可以带着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挥别往日。
尽欢,瞧着紫之,就像瞧着他自己。
一个,历经痛楚欺辱,地狱归来,终于可以享着世间安乐的自己。
至少,在紫之活着的时候,是的。
所以,自己明白。
明白尽欢在痛什么,明白他的痛,是说不出,咽不下,哭不出的。
自己是明白的。
“明日便是他们姐弟头七,我们要去祭拜的。过了明日,我们便一路向北,紫之是南方人,定是没见过北国千里冰雪如画,还有蜀道,巴山夜雨,桂林山水,许许多多,他们不曾去过的地方,你要替他们看看,仔仔细细的看看。”
微风拂过,带了丝丝暖意。却是暖不了面前这身子,和他已然冻了的心。窗外桃树最后一片花瓣缓缓吹落,当真是最是人间留不住。那片浅浅的桃红翩翩,落在尽欢摊着的手心,似是谁最后的依依惜别,柔和而悠远。
只是,桃花随落,明年春来却仍是一树芬芳,但那桃花般嫣然的女子,却已然,碧落殊途。
“我要去昆州城。“
猛地抬头,瞧着这几日从未出声的尽欢,他并未抬头,只是静静望着掌心的桃花,仿若方才那一句,只是风中飘来的一缕幻象。
伸出手,轻轻将那簪子放进他的手心。
“好,我们去昆州。”
次日晌午便进了昆州城。仍是那客栈,仍是那间上房,仍是一整层的自用,仍是对着那处高楼。
一切似是如旧,却,再也不会如旧。
尽欢仍是那般一言不发,骑马时候因着他的手有伤便与自己共乘,他身上的淡淡茉莉香丝毫未变,但不知怎么,这般前胸贴着他的后背,明明应是两人的心靠的最近的时候,却只觉得,远得很。
客栈掌柜应是从慕望舒处得了严令不准多提知府那畜生儿子,也不许来往客栈的客人多提。静了一个下午,傍晚时候,尽欢不知从何处弄来的酒菜,在二楼窗边自斟自酌起来。这处虽说是包间旁人瞧不见,但他今日这一身白衣着实惹眼的很,偏还大敞着门撤了屏风,往来的人皆是侧目,撞了柱子的都有。
“坐在上风处自斟自酌,便是想演上一出杨妃醉酒,你
也要先养胖了才成。胃空了这些日子,现下喝酒会伤着的,少喝些。”
话虽这般说着,却不曾阻了他倒酒的手。若是能一醉解千愁自然是不会拦他,只可惜无论自己还是他,都清楚的明白,举杯浇愁,只会愁更愁而已。
尽欢抬头,将满满一杯酒递到了自己嘴边。这些时日来,他第一次这般望来,眼中没有让人痛惜的空洞,也没有死水微澜的沉静,只是,什么都没有。
当真是,什么都没有。
本想伸手接了他的酒的,他却收了收手腕,不再伸手,就着他的手喝了一杯。普通的状元红,却灼人的很。
尽欢为他自己斟了一杯,仰头喝了,便又为自己倒着,让自己就着他的手喝了,如此往来几次,两人皆是默默。
若你想要痛快一醉,我自然是陪着你的。无论你要做什么,我都是,陪着你的。
“妈的不识抬举的烂货!公子洪福齐天保了一条命,现下什么好东西用不起!要不是看你们有些名气,老子还不来你们这处要东西呢,也不打听打听我王二爷在昆州城里是什么名头,能赊你这几副破药渣子?等着知府大人封了你们这打狗干粮的店吧!我呸!”
心下一动,此处二楼正对着外头街面的药铺,一个泼皮模样的人骂骂咧咧走出来,狠狠踹了一脚门边的招牌。听他口风,应是替这昆州知府的儿子办药的。这么说,那畜生竟然还活着。一股怒火灼灼的烧了上来,眼前尽是紫之和子文的模样,尽欢面前的杯子啪的一声裂了口子,忙止了思绪。一时气愤,竟泄了三分杀气,酒液顺着桌边滴下,尽欢却似是没瞧见似的,又拿了个杯子缓缓倒满,仰头喝了。方才那人所说的,凭尽欢往日的耳力如何能听不见?但此时的尽欢,眉头都是平平展着,眼中也无一丝涟漪,并非充耳不闻,而当真是没听见一般的淡淡。
没有杀意,没有杀气,连一丝一毫,都没有。
以修罗为名的新月,似是当真,隐去了一般。
自己该放心么?
自己,能么?
缠着白色纱布的手指将酒液送到嘴边,启唇,喝下。
你可知,你的手,稳得让我心疼。
无论是那日替紫之擦净身子的手,还是抱着子文失了容貌尸身的手,亦或是现下,稳稳斟着酒,将它送到你嘴边的手,当真是,稳得让我心疼。
为何要回来?为何要回此处?
触景生情,难道不会更痛么?
尽欢,我知你痛的厉害,不然你的手,不会这般稳当,我不知自己为何这般笃定你的痛,但我就是知道,我就是,知道。
你再痛,且,痛得厉害。
“如何才能替了你痛?告诉我,我便做,什么都好。”
按了他斟酒的手,尽欢似是细细思忖着自己的话,垂眸静思,半晌,他缓缓,缓缓的,启唇说
“喝酒。”
静静望他,点头。若能解你半分心痛,尽欢,我自然甘愿陪你一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