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一起出事了
說起和弘暉的革命友誼,那還是在元宵節上。
弘暉由於是四爺的嫡長子,康熙為了以示對自己子孫的恩寵,居然讓弘暉每天天不亮便去皇家學堂念書。
雖然沈琳是認為康熙在虐待自己的孫子。
不過,在別人看來,那可是人人巴不得都想去的地方,比方說李氏的那個兒子便也想去,可惜身份不夠。
孩子嘛,雖然也懂事,不過,畢竟還小,玩性也大,一來二去的,便在課堂上開小差被先生責罰了。
這本來真不是啥大事,別說人家才五歲,哪怕是沈琳,她十幾歲上課的時候還會思想開小差呢,可偏偏弘暉倒黴,再加上四爺嚴格要求,然後弘暉課堂上被罰之後,回家又被罰。
四爺罰的十分有新意,每天拉二十弓,騎二十圈馬,元宵節不能吃湯圓,不能玩花燈……
沈琳:福晉,素不素四爺知道你兒子不素他親生的啊,所以,特別滴使著勁兒虐待一下?
而福晉居然也同意了!!
沈琳:弘暉其實素你的貼身生的兒子吧?然後充做嫡子養?你特麽滴居然也舍得?
沈琳那時候聽到的時候,真是為弘暉抹一把淚,這可憐的娃,這古代的孩子娛樂活動本來就不多,現在節假日沒得休息,連湯圓也米得吃,太可憐了!!
可自己一不是先生,二不是額娘,不能幹嘛,甚至連求情的資格也沒有。
不過,為了表示自己和弘暉是站同一陣線的,沈琳覺得,自己可是可以做些什麽的,比方說,自己來做花燈討弘暉開心!!
弘暉自從進上書房之後便搬出了福晉的院落,就在四爺書房不遠處,離沈琳的院落還挺近的。
那時候沈琳還沒搬家呢,因此,沈琳偶爾也會在散步的時候,碰上弘暉。
別看弘暉年紀小,不過,很是懂規矩,理論上講,自己是格格,哪怕是府裏的側福晉,也是沒弘暉身份高貴的,因為人家是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