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綠水人家

第四十二章:魚與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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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通過高楊,了解到羅頌賢家原來家境小康,薄有資產,因此他成了村裏少數讀過書的小孩之一。卻沒想到遭遇人禍,他爹竟染上賭癮,將家底敗了個精光,因此他家再無能力供他繼續念書。

但他很聰明,小小年紀就知道低買高賣,薄利多銷的道理。每次,他趁趕集的時候,會將自己攢的有限的銀錢拿來買大塊的麻糖、香甜的糖葫蘆以及其它小零嘴,回村後他就將麻糖敲成一小塊一小塊的,糖葫蘆論個數,其它吃食也被他分成不等的小份額,然後他就會像別人在集市上賣東西一樣,到村中央的大槐樹下做起村裏小孩的生意來。

高青當時聽後簡直歎為觀止:古時的孩子還真是不可小覷!不過這樣一來,自己小大人似的行徑不就顯得不特立獨行了嗎?想到這裏,見羅頌賢眼也不眨地盯著自己,高青微微一笑說道:“頌賢哥,我有筆生意想跟你合作,你願意嗎?”

羅頌賢眼眶一縮,終於明白苟金蛋的一係列變化從何而來?表情一派天真的四歲小女孩,嘴裏卻說出隻有大人才會用的語言,而且不開口則已,開口就一針見血,直戳你的軟肋。他沉思了一下才回道:“你才多大?知道什麽是生意嗎?而且又能有什麽好生意找我合作?”

高青一派從容:“有誌不在年高,無誌空長百歲!你不要看我年紀小,就把我看低了,我要做的可是細水長流的生意,比你賣些小零嘴等小打小鬧的生意好多了!再說,你也不見得比我大多少!”

羅頌賢被說了個大紅臉,態度也終於認真起來,誠懇地說道:“那你說吧,我洗耳恭聽!”

“我爹在大青山套到了幾隻野兔,我特意留下一公一母作種兔,等到兔子養大養多了,就準備將其賣到鎮上酒樓或大戶人家。不過,我家的人手根本不夠用,所以想拉你合夥,咱們一起做,你看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