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小姐倒追日记

第5节 chapter5 怪力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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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5 怪力女王

妙莎姓林,人长得和名字一样可爱,又高又瘦,放在国内绝对可以当平面模特。「。@!妙莎和我不同,说起来,她的命运更坎坷,小时候跟着父母来首尔打工,后来父亲出车祸去世,妈妈还年轻,便跟了个日本有钱人跑了,丢给她十万块韩币。

这娃求生技能着实厉害,这样都让她活到了二十岁。当然,是在邻居大妈们的同情兼帮助下。于是,妙莎成长为韩剧中坚韧不拔的‘女’主人公,因为对邻居们的感‘激’一直很善良,我不明白韩国人为什么总爱用这个词称赞别人,但至少她遇到路边小狗不会像我一样踢一脚,顶多尖叫一声把小狗吓得自己跑掉。

妙莎在政策及邻居帮助下顺利读到高中,然后便出来工作,在我现在打工的那家小餐馆认识了我。有句话怎么说,美人对长得比自己漂亮的人天生存在敌意,我跟妙莎第一次见面便互看不顺眼,人前笑嘻嘻,人后冷哼一声背对背各自工作。

后来一帮小‘混’‘混’吃霸王餐,妙莎从小正义感十足,正切着菜,拿着菜刀就霹断了一张桌子——那时我才知道,她是怪力‘女’王。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是力气再大,那还是个美人。小‘混’‘混’再‘混’,那也还是‘混’‘混’,先是被吓了一跳,后来便见‘色’心起了。为防妙莎暴走,毁了战战兢兢的老板娘的小本经营,我迟疑了一下,还是使出来学了十几年的咏‘春’,几分钟之内让那群小‘混’‘混’们全趴在地上。

老板娘和妙莎目瞪口呆。

一时冲动忘了隐藏自己,让我成了店内的“震店‘女’王”,让妙莎放下敌意,与我握手言和。由于先前那把明晃晃的菜刀,我接受了她的握手,然后发现彼此根本臭味相投,便惺惺相惜了起来。

我们本质是一样的人,妙莎火爆脾气,我伪装着文静,妙莎没心没肺,而我自‘私’自利。其实,我们只是太爱自己了而已。

后来妙莎进了百货商店推销化妆品,以她那三寸不烂之舌和‘精’致漂亮的脸蛋,业绩总名列前茅。我则继续留在小餐馆,不是因为待遇好,只是习惯了。我忘了补充一点,我不仅自‘私’自利又爱钱,还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害怕改变平静的生活。如此说来,我的缺点简直多如牛‘毛’。

妙莎只心情不爽时会找我,带了瓶烧酒和一袋五‘花’‘肉’,其实我不明白这白‘花’‘花’的猪‘肉’有什么好吃的,但妙莎却从小受韩国文化浸染,也跟那些邻家大妈一样,觉得送‘肉’的都是好人。

我长得不差,不能说特别瘦,但是绝对不胖,但其实我的生活习惯非常遭人恨,因为这会已经晚上九点,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和妙莎吃起了烤‘肉’。当然,妙莎也是这样的人,没怎么保养自己,却始终漂亮得天理不容。我们称之为“天生丽质难自弃”。

妙莎拿烧酒瓶就往嘴里灌,我面无表情地嚼着生菜,听她骂着她们销售部的经理,其实这事再平常不过,美人通常都会遭遇这类的麻烦,不外乎是那个猪头经理请她吃烛光晚餐,暗示她陪他睡一晚,副理的位置便是她的。我奇怪一个小小的销售部经理有如斯权力,但据说猪头经理是空降来的,按我们的话说,上头有人好办事。我已经说过了,妙莎是‘女’主角‘性’格,于是她火了,那经理还没说到正题,正巧‘侍’应生端着红酒从旁边经过,她站起来抢了红洒就往猪头经理头上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