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偶

第86章 研製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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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研製藥水

回到後衙的書房後,蕭景泰將剛剛在大牢內記錄下來的,由柳大鴻親口敘述的案情經過拿出來細看。

柳大鴻的口供與周貴上報刑部的案卷資料存在很大的出入。

在大牢內,柳大鴻交代他在案發當晚去衛永州的家中討要工錢,到了他家大院後,他發現院門沒有鎖,在敲了幾下無人回應之後,他便推門兀自進去。

院中靜謐,但當他邁進衛永州平素待客的堂屋時,發現地上一片狼藉,衛永州浴血躺在地上。

柳大鴻嚇得雙腿發軟,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他頭腦一片混亂,正不知所錯間,頭上被人重重一擊,頓時失去了知覺,等再一次醒來的時候,就已經是在牢房裏了,而且被安上了殺人凶手的罪名。

蕭景泰垂眸沉思,仔細地捋著柳大鴻的口供。

如果柳大鴻所言屬實,那麽根據當時的現場環境來分析,院門沒有被撬開的痕跡,凶手極有可能是衛永州相熟的人。

衛永州是高淳縣的大財主,當時又剛剛承包下一個大礦場,財大氣粗引人眼紅,又或者是在生意上得罪了人,招人嫉恨,引來殺身之禍也未可知。

蕭景泰看著卷宗,他想,這起案子的凶手當時明顯掩飾過犯罪現場,隻不過他掩飾的手法並不高明,從作案的手法上看,當時現場應該殘留著很多有價值的線索,隻是這些線索都被人為的忽視了。

也就是說,這起案子的主審官周貴周縣令,為了盡快的破案,做了選擇性的失明。將所有的線索故意引向了柳大鴻。

憑直覺,蕭景泰以為這個左右案情的周縣令與凶手之間並不存在直接的利益關係,他這樣做的目的,隻為了他本人的似錦前程。當然,在案子大白天下之前,所有的可能因素都要慎重斟酌考慮,絕不能有一絲一毫的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