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販丐幫
武陵市青年路中心有一棵樹,一棵百歲高齡的桃樹。
2000年10月2日,一個少婦把一個4歲的小男孩從自行車後座上抱下來,她對小男孩說:“旺旺,你在這棵樹下等媽媽,媽媽去廁所,馬上回來。”
小男孩坐在樹下的石頭護欄上說:“好的。”
10分鍾後,少婦回來了,小男孩卻不見了。少婦臉色煞白,站在樹下詢問過路的人,半小時後,驚慌失措的家人紛紛趕到,他們報了警,拿著孩子的照片去附近的路口以及車站和碼頭詢問。警察在調查中得知小男孩被一個女人帶走了,少婦聽到這消息就癱軟在地上,圍觀的群眾把她扶起,有的好心人建議她去寫尋人啟事貼在街頭。過了一會兒,少婦在眾目睽睽之下脫掉襯衣,咬破手指,用自己的血在衣服上寫下一份尋人啟事,掛在了樹上。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這個隻戴著乳罩的女人,終於號啕大哭起來。她像瘋子一樣坐在地上攥著拳頭,發出聲嘶力竭的呼喊,一陣陣撕心裂肺的痛使她的聲音變調,她說出的話更加淒慘駭人,那段話足以讓每一個母親落淚:
“我的兒子丟了,哎呀,我該怎麽說呢,老天爺,沒了,是個女人拐走的,人家說看見了。我給人家磕頭,磕一百個、一千個、一萬個,求求你了呀。哎呀,刮大風啦,天冷了,我的兒子還隻穿著一件小夾克。旺旺,你到底在哪兒啊,我能聽見你的聲音,你哭,你笑,喊我媽媽。我的兒子呀,被人販子抱走了。人販子,我吐唾沫,該千刀萬剮下地獄的人販子。一個女人,偷人家孩子,我剝你的皮,抽你的筋,喝你的血,剁你的手指頭,你真該死!該死!該死!那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呀,他隻有4歲。不不不,我說錯話了,你大慈大悲,把我的孩子還給我,好不好?沒有他,我活不下去。你也是個女人啊,抱人家小孩子,還有良心嗎?你要把孩子賣錢,我願意出十倍的錢,一百倍的錢,把我的孩子買回來。告訴我,我的旺旺在哪兒,我願意在地上爬,我要爬到孩子身邊。我願意賣房子,貸款,錢全部給你,隻求你別傷害孩子,別要孩子身上的器官。求求你了,你這萬惡的女人,你會下地獄,下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