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靈靈這女孩長相俊俏,眉眼之間卻充滿著機靈勁兒,很愛鬧騰,平時嘰嘰喳喳的,話多的很。不過這村子因為女孩兒少,完全沒有重男輕女的習慣,反而因為是女孩會更加寵愛許多。靈靈平時不用怎麽給家裏幫襯農活,沒事就找大家玩兒去了,媽媽也比較放任。對於村子的男孩,在她心裏也是分著等級的,地位最高的是小波,有點兒像英雄人物,充滿正義感;其次是路生,比較爺們兒,再次是城城,雖然軟弱,但是好在心底善良......最不濟的就要數倉水決了,那可算是個“怪胎”!
倉水決這次依舊聽從了繼父的話,但是多多少少有一點“為父親”的意思,他並不想對這麽一個小女孩動手,哪怕靈靈確實很討厭他,他也很難下定決心殺了她。可是,像自己現在和靈靈的冰山關係,正麵接近她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他一定要想個計策,而且要“完好無損”的把她“獻給”老方。
深秋,夜晚越來越涼。村民們喜歡回家後喝點酒,現在這時候正好暖暖胃。夏天的時候,成打的黃河啤酒那是一瓶瓶的灌,冬天的時候則是喝點白酒,拉拉家常,孩子們對於大人的這種行為也是習以為常了。有天晚上,靈靈爸媽邀請了大伯和大娘來家喝酒,叔叔還帶了自己16歲和18歲的兒子過來,一下子氣氛熱鬧極了,靈靈也隻顧在一邊給他們不斷的倒著酒,喝高了之後,晚輩就從輪番的敬酒變成輪番的唱歌,一首《鴻雁》,一首《卓瑪》,那聲音倒也算幹淨空靈,把天空的安靜都給打破了,靈靈也坐在小板凳上聽的入了迷。
一會兒間16歲的堂哥說道:這酒眼看都快喝完了,去我們家繼續喝去!叔,姨!
靈靈爸倒是爽快的很:哈哈!我也覺得還沒盡興呢!走著走著!
靈靈媽紅著醉了的臉說道:家裏沒人兒呢,要不我不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