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挾虜勢以要君!要害。()
張憲大軍趕到,嶽家軍早已經沒有了一日前的緊張,嶽老大開始與營中大將們籌劃“對兀術的最後一戰”。
可是,就在這一天,臨安城,禦書房內,另一場更加重要的戰鬥也正在進行。
“陛下!金使已經不肯再等一天!今日再不決斷,隻怕……”
秦檜持笏弓身,已經與大宋紹興帝爭執了近兩個時辰,在要不要下令班師,以及如何班師的問題上,仍沒能夠取得一致。
趙構坐在禦案前,滿麵憔悴,雙眼茫然地看著眼前這位“鞠躬盡瘁”的臣子。
紹興九年和議,金人暫不對南宋用兵,嶽飛以為,必是金庭內部有變,才會大方地把原來屬於偽齊劉豫的地盤拋出來,以求息兵,但朝中主持和議的秦檜則將趙構吃得死死的,所有議和事務,悉出秦檜之手,最後甚至是由秦檜代表趙構跪接了金帝使臣的和詔!
也正是這一次和議,讓趙構真正明白了秦檜的身份,“檜不得罷相”!居然就這樣**裸地列入議和條款!這可是由金人提出來的主要條件之一!
此前,南歸之初,秦檜身為靖康前最後一名狀元,有隨欽、徽二帝共赴難的資曆,以及持二帝詔書南返的大功,曾於紹興初年拜相,這也是所謂“手詔”上的二帝意思,卻因為拜相後所獻“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奇策”,要求驅趕黃河以北南逃的大宋子民歸治到金人手中,引發了趙構“朕北人,歸何之?”的置疑,加上與金人暗合的種種證據,曾經罷相一次,紹興8年才又回到相位,紹興九年的和議中,金人居然加上“檜不得罷相”這一條!!
“挾虜勢以要君”!
從此趙構再不敢以大宋宰相的身份看待秦檜!
眼下,君臣間無話不談,一派和諧氣氛,可是趙構卻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自己:“克製!克製!”,靴桶裏的匕首貼著薄薄的夏祙,刺激著趙構的神經,讓他有一種撲上去撕裂這位“忠臣”的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