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天蓋地的穿越文毀了我。
快奔三張的我,用現在時髦的話講,就是宅女一個。大門不出後門不邁,整天蓬頭垢麵的窩在電腦前。洗臉涮牙?那多沒個性,做宅女就要發揮極致。
看小說成了我最大的消遣,看得還賊投入。前一陣子流行宮廷文,搞得我整天都幻想自己是還珠格格。現在又中了穿越文的毒,行行色色的穿越,不是回古代做後宮強人就是商界精英,身邊帥哥一籮筐,還讓你隨便撿。盡管有時我會懷疑,古代的男人都是缺心眼,怎麽就死心塌地的圍著一個女人轉。但仍是有種找到組織的感覺。
於是,我決定了,我要穿越。
記得曾經看過某網友寫的穿越定律,直到現在都被我奉為金律良言:
穿越好,把馬子看美男,金銀財寶手裏攥;穿越好,出天山入龍譚,絕世武功身上纏;穿越好,走江湖遊深宮,中外曆史聽我侃;穿越好,主角命好,沒什麽本事,也能當韋小寶!穿越好,配角長得好,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還瞎了眼的總往主角身邊靠~
丫寫得太勾人了。我不穿越都不對不起自己。
接下來的日子,我做足了穿越前的功課。詩詞歌賦、古代曆史、百科知識通通學了個遍。我就像是走火入魔一樣,吃飯時想著穿越,睡覺時想著穿越,就連屙屎時也在拚命想穿越。不行,我得好好研究下小說裏的女主都是怎麽穿的。這一看,我傻眼了,不是在生死關頭穿的,就是死絕了後再穿。
好,為了我的偉大理想,豁出去了。
於是,我撞牆了……
之後,我得出一個結論,自殺這招絕對不能用,不小心穿閻王那就甭想回來了。
那就模仿《蝴蝶效應》,全神貫注死盯著電腦屏幕上的穿越文,就不信我穿不到那裏麵去……直到我兩眼發直頭暈腦脹的摔倒在椅子下麵,我仍沒有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