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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現在女尊男卑製度的定義網絡上主要有4種】
第一種,遵循古老的法則,母係社會那種奉行走婚製度的女尊男卑,奉行人人平等,合理化分工。雖然也有固定伴侶,但此類沒有真正意義上形成現代人主觀上的婚姻製度。
第二種,將男尊女卑倒過來,女人娶男人(可多娶),女人主外男人主內,男人要絕對服從女人。
第三種和第二種很類似,是屬於小說式的女尊男卑,女強男弱,其主要體現在體力上,男人生育,遵循女婚男嫁的規則(可多娶)。
第四種,女兒國版,女人被奉為神的化身,占社會主導地位,統治男性,沒有婚姻製度,男人的社會地位極大的低於女性。
女尊男卑-曆史淵源
上古母係氏族社會,母親受到尊敬和崇拜,人群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婦女在氏族公社中居於支配地位,實行母係女尊男卑,繼承製及男嫁女、從婦居的婚姻居住製度。此時,大約相當於舊石器時代晚期至新石器時期。及至父係氏族社會確立,男子逐漸在主要生產部門占據重要地位,婦女在生產中退居次要地位,母係按父係計算,開始實行父係繼承製及女嫁男=從夫居的婚居住製度。此時大約相當於青銅器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乃逐漸從**崇拜過渡為男*根崇拜,男尊女卑意識乃因之而萌生。中國華夏民族至周代,宗法社會形成,男子從屬於家族,女子從屬於男子。東周以後,貴族階級實行多妻的妾媵製,嚴格分別嫡庶,儒家的禮教對女子的行為作了種種的規定。漢代進一步有衍律褒揚貞節,東漢女學者班昭著《女誡》七篇係統地闡揚男尊女卑的觀念、夫為妻綱的道理及三從之道、四德之儀,從此男尊女卑觀念深入全社會,廣泛表現在觀念形態及實際生活的各個方麵,給婦女帶來深重的壓迫、歧視及無窮的痛苦。直至近代,啟蒙思想產生,西方民主主義思想輸入,才逐漸打破這一思想禁錮。《周易。係辭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者道成男,坤道成女。”漢班昭《女誡。夫婦》:“夫有再娶之義,婦夫二適之父,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違也……故事夫如妻天,與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列子。天瑞》:“男女之別,男尊女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