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廚娘,你控告贛城城守對你家夫郎先奸後殺,可有證據?”醒木拍案,判官厲聲問道。
“小人有。案發前幾日城守大人見過我家夫郎離開後,我家夫郎就聲淚俱下地向我這個妻主說城守大人看上了他,要他隨了。但是我家夫郎潔身自好,厲聲拒絕了城守大人的無理要求。於是城守大人就懷恨在心。三天後,也就是案發當日,城守大人借故支開小人到廚房內室將我家夫郎先奸後殺了。為了毀屍滅跡,還一把火把廚房給燒了。我可憐的夫郎啊,你死的好慘啊,妻主一定會為你討回公道的……”還未說完那廚娘就扯開嗓子嚎嚎大哭起來……
“可有物證?”判官問道。
“有,是從當日火災現場撿到的,請大人明查……”說時,呈上了物證。
這個物證是一枚玉佩,玉佩上還刻有一個“玉”字。此物應該是葶玉隨身佩帶的身份玉佩。
那判官看到此物證後,原先的貌似又有不合理的地方了,竟一時也不知如何處理。月洛看出判官的疑惑,遂毛遂自薦道:“判官大人,此案是一簡單的人命案,還用不著大人費神,不如讓下官先行審理,再由判官大人定奪,大人您看如何?”
判官聽到有人解圍,正好自己現在也確無頭緒,倒還不如讓那通判先行審理,自己再做決斷即可。於是就答應讓月洛假扮的通判先行審理了……
“葶大人,可否告知案發三日前您是否確實見過那廚娘家眷?”月洛問道。
“確有見過,但是隻是打了個照麵,並無言語。”葶玉回道。
“那三日後,也就是案發當日您是否有見過那廚娘家眷?”月洛問道。
“沒有見過,那幾日我一直呆在軍營與軍士們同吃同住。”葶玉回道。
“那好,那這枚玉佩可是大人隨身之物?”月洛拿了那玉佩給葶玉讓她仔細端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