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著中國通史

第6章 婚 姻(3)

字體:16+-

結婚的季節,《春秋繁露》說:“霜降逆女,冰泮殺止。”(《循天之道篇》)《荀子》同(《大略篇》)。王肅說:自九月至正月(見《詩·綢繆疏》)。其說良是。古人冬則居邑,春則居野(參看第六、第十四章)。結婚的月分,實在是和其聚居的時期相應的。仲春則婚時已過,至此而猶不克婚,則其貧不能備禮可知,所以奔者不禁了。

多妻之原,起於男子的**侈。生物界的事實,兩性的數目,常大略相等。婚姻而無禁例,或雖有禁例而不嚴密則已,若既限定對於法定的配偶以外,不許發生性的關係,而又有若幹人欲多占異性為己有,則有多占的人,即有無偶的人。所以古今中外,有夫婦之製的社會,必皆以一夫一妻為原則。但亦總有若幹例外。

古代貴族,妻以外發生性的關係的人有兩種:一種是妻家帶來的,謂之媵。一種是自己家裏所固有的,謂之妾(後世媵之實消滅,故其名稱亦消滅,但以妾為配偶以外發生性的關係之人之總稱)。媵之義為送,即妻家送女的人(並不限於女子,如伊尹為有莘氏媵臣是),與婿家跟著新郎去迎接新娘的禦相同。

媵禦的原始,實猶今日結婚時之男女儐相,本無可發生性的關係的理由。後來有特權的男子,不止娶於一家,正妻以外的旁妻,無以名之,亦名之曰媵,媵遂有正妻以外之配偶之義。

古代的婚姻,最致謹於輩行,而此規則,亦為有特權者所破壞。娶一妻者,不但兼及其娣,而且兼及其姪,於是有諸侯一娶九女之製。取一國則二國往媵,各以侄娣從。一娶九女之製,據《白虎通義·嫁娶篇》說,天子與諸侯同。亦有以為天子娶十二女的,如《春秋繁露·爵國篇》是。此恐係以天子與諸侯同禮為不安而改之。

其實在古代,天子諸侯,在實際上,未必有多大的區別。《禮記·昏義》末節說:天子有一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案《昏義》為《儀禮·士昏禮》之傳,傳文皆以釋經,獨《昏義》此節,與經無涉;文亦不類傳體;其說在他處又無所見;而適與王莽立後,備和、嬪、美、禦,和人三,嬪人九,美人二十七,禦人八十一之製相合(見《漢書·莽傳》)。其為後人竄入,自無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