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我無知??
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便要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輕則挨板子,重則判刑。
一天,太守田登正在堂中坐著,一個仆人被衙役帶上公堂。仆人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大聲求僥:“冤枉呀!太守大人,今天我也沒幹什麽呀!隻是天剛亮,我就去廳前閉燈,不知犯了什麽罪,被衙役蹬了一腳,差點被蹬下凳子。”太守田登一聽,大怒,命人把仆人捆了個五花大綁,吼道:“大膽刁民,竟敢犯了我的忌諱還不知罪,拉下去,賞五十大板”……
從此以後,太守府中上下,人人都不敢直呼他的“名諱”了……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馬上要到來了,按照以前的習慣,州裏要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府的衙役貼出告示,讓百姓按時來觀燈。
這次可讓出告示的小官感到為難,用“燈”字要觸犯太守的忌諱,不用“燈”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想了好久,寫告示的小官靈機一動,把“燈”字改成了“火”字。這樣,告示上就寫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貼出後,百姓們看了都很驚慌,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還真以為官府要在城裏放三天大火呢!都紛紛收拾行李,爭著離開這是非之地。當地的百姓,平時就對田登的蠻橫無理已經非常不滿,這次看了官府貼的告示,更是氣憤萬分。
於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故事就出來了!
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小清兒~~~!你說的這些我都沒有聽過呢?”帝無殤疑惑的問道,語氣有點…………撒嬌的意味!
雲清眉頭跳了跳,她決定了現在就要為他除去心魔!這樣的帝無殤她真的受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