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林子軒,你夠狠
兩萬!大手筆呀!
這兩萬要是放到六十年後,差不多相當於是兩百萬。而相對於六十年後的兩百萬,在1950年的香港,雖然能一下拿出這筆錢的人不會少,但也不會太多。當然今天林子軒所邀請的這些客人,如果真有心的話,恐怕大部分都能拿出兩萬塊錢來,可是像趙元龍這樣毫不猶豫把這麽一筆錢拿出來,那可就相當的不容易了。
所以趙元龍要求,他必須全程監督這筆錢的運用。如果所謂的免費發行的計劃行不通,或者不能達到林子軒先前所說的那種可以立刻讓報紙的銷量連上幾個甚至幾十個台階的目標。那麽報社就必須立即停止這個計劃,並且將剩下的錢還給趙元龍。而到時候林子軒雖然不必還錢,但是必須幫自己處理自己無法處理的幾件事,而且不得推諉。
林子軒對於自己心中所想的計劃那是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所以對於趙元龍提出的問題當即表示同意,而且還附加一條如果自己的計劃獲得成功,趙元龍必須無條件的同意自己入股他的新公司,對於雙方提出的條件雙方均表示同意。
對於趙元龍來說通過這件事和林子軒這個西九龍幫辦打好了關係,不管成功與否對自己都有好處,而對於林子軒來說自己通過這件事又打入了超市領域,這對自己以後的發展有著巨大的幫助。
一開始實行這件事的時候他就沒有太大的把握能夠讓這些客戶拿出多少錢來,畢竟子和他們沒有什麽利害關係,就算自己是警察都不行。自己對他們最好的預計也就是這些人平均一人讚助一千塊,讓他能有個萬把塊錢的資本打底。可現在趙元龍突然一下子就自己出了兩萬元,加上先前劉天航出的,這就有兩萬兩千多塊,這筆錢足夠他去執行自己預定的計劃。
而且通過這些條件,林子軒也對趙元龍這個人有了進一步的了解。至少,他看得出這位接營百貨的趙老板雖然被對手壓的很厲害,實際卻並不是沒有能力。相反,這個胖乎乎的家夥應該是一個很會抓住機會,並且敢於搏上一把的人物。兩萬塊錢對於誰來說都不是小數目,姓趙的敢毫不猶豫的借出來,這就是敢賭敢搏的性子在做怪。如果免費發行的計劃行不通,自己就要幫他的忙,看來對方知道自己是警察的身份了,對於這樣的人自己還是有點佩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