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修
我是修,又或者不是。
這個名字是那個人賜給我的,在我十七歲的時候。
那個時候,我已經是冥玄國最冷血的殺手,從兩年前開始,或者更早,我手裏沾得血數也數不清。可我卻還是成功了,從那個地獄般的地方走了出來。
原本,我的命運不應該是這樣的。
可,這一切在五歲那天午後徹底改變。五歲之前,我隻是一個乞丐,無父無母,以地為床,以天為被。
期間,還救了一個小乞丐,我沒有名字,卻喜歡喚他落兒。
他被父母扔在了破廟裏,我救了他,把自己最好的東西都給了他,憐他,寵他,即使我當時比他大不了多少,可他在我身邊隻待了半個月就消失了,徹底的消失了。在那之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
我想,即使我想見,也沒有機會。
因為在他消失的同時,我被人打昏帶走,送進了地獄。
那裏真的是地獄吧,那麽多的人為了一個饅頭撕咬、廝殺,四處都是煉獄,縈繞鼻息間的都是血腥味。
那種感覺,厭惡極了。
可逃不掉。
我現在依然記得當初看到企圖逃跑的那個孩子的下場……到現在想起,依然是一場噩夢。
惡心的想吐。
我想,窮盡一生,我也忘不掉那一幕。
所以,我沒有再逃。
我要讓自己成為最強的人,隻有那樣,我才會活下去。
而我,想活。
我用了十年的時間,從五歲到十五歲,在陽光下的孩童玩耍嬉戲的時候,我用自己手裏的劍刺穿了一個又一個與我一樣想活下的去的人,踏著一具又一具的屍體向上爬著。
午夜夢回,我連自己都厭惡。
這樣的自己,嗬……
終於,我用自己十年的磨礪血腥成就了一番作為,雖然隻是殺人。
十七歲,我第一次見到了自己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