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必須留下 [ 返回 ] 手機
秋蘭好心相勸,後的結果是得到小水一句話:“我知道了,這麽看來,如果逸淋知道你來通風報信,一定不會饒了你,我們就像以前那樣相處,他就不會起疑了。”
小水的性執拗,充滿野性,若是以前,她就叨念,自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甩甩屁股走人。如今卻安然處之,仿佛這些重要的事,與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她變了!少了跌跌撞撞的冒失,多了份成熟吧,短短的時日,竟然一個人變成這樣,那是一種怎樣的磨煉,精神上要接受那種痛徹心扉的曆練。
小水笑著打走了秋蘭,不忘一再告誡她,小心行事,時時謹記,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古訓。為人處事要圓滑,辦事手腕要高明,切記不要因衝動而露出馬腳,否則兩人處境會變得艱難。
關上門,小水脫了外套,上了床,她倚靠在床邊,想起剛的一番話,苦澀一笑,人被逼急了,潛質都被激出來,沒想到一向大大咧咧的她,竟臨危不懼,沉著冷靜,為以後做打算。
今日,通過秋蘭的口,她知曉逸淋的用心良苦,他在她身上花了那麽多心思,就是為了江黎,真沒想到啊,人心隔肚皮,這麽琢磨,都琢磨不透,也應了人心險惡這個成語。
如果要犧牲嗜血來救江黎,她絕不同意,嗜血是她的寵物,是她的朋友,是她的同伴。逸淋與江黎的情比金堅,他們的愛連天地也為之動容,她會祝願這對璧人,有情人終成眷屬,要犧牲別人來得到的愛情,這還算什麽!
她自私自利,她不會為了世間動人心扉的愛情而犧牲一條,外人稱為邪惡無情的毒蛇。她會保護所有一切,不讓人碰。
她寧可犧牲自己,也不會連累其他的人或物,因為她沒有權利決定他們地生死。
逸淋想利用她腹中孩來羈絆她,卻不知道,她要真想走。就會連著她未出生的孩,一起遠走天涯,她不怕做一個單親母親,她堅信能用雙手養家糊口,她不是隻會待在家中等人養的人。她來自二十一世紀,不介意別人投來鄙夷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