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漢

三四章 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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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章 得失

手無寸鐵的農民,想起義,想造反,第一件要做的事是什麽?

自然是搶劫。搶官府,搶大戶,有時也搶搶老百姓,搶來米糧錢財和兵器,一來讓自己活下去,二來壯大自己的力量。一直要到勢力穩固難以動搖的時候,才會金盆洗手,脫下強盜的血衣,披上一件時代主流的正統外衣。

沛公劉邦現在隻算得上是一個小強盜而已,不搶,怎麽活?

蕭何漸漸適應了自己從郡吏到強盜軍師的身份轉換,開始籌劃起搶劫事項,目標自然便是四周秦兵勢力較弱的郡縣。

劉邦的人手不多,力量也很弱,但可幸的是樊噲、夏侯嬰都是難得的猛將,再加上此刻大秦各地人心思變,秦兵士卒們防守大多出工不出力,短短兩月間,竟也被他們先後攻取了豐邑、胡陵、亢父、方與等地。尤其是豐邑,是附近有名的大糧倉,僅此一郡之所得便可供給劉邦目前所有的軍隊吃半年。軍隊士氣大振,從三千人又擴張至了五千人。

可見,強劫對於強盜來說才是正道。

這段時間,我一直呆在沛縣。劉邦出門搶劫前把盧綰和五百兵卒留了下來,以作防守之用。那四百騎兵也仍跟著我,騎兵這一兵種最不善攻堅,若用來攻城,簡直是糟踏,倒不如留下來,以備不時之需。

劉邦一走,我毫不客氣的奪了盧綰的權,把那五百兵卒的訓練和指揮權交到了審食其和哥哥呂澤手裏。盧綰這孩子,人品不算壞,但性子浮滑膽小,算不上是一個人才。那五百兵卒在他手裏絕對屬於浪費,與其信任他,還不如選擇信任一直跟著我的審食其。

而盧綰也沒敢多吭聲,膽子小是他的致命傷,足以讓我吃定了他。

我不喜歡住在縣衙,但因為原先住的大屋已毀,便隻得搬回了父母家。好在父母家離縣衙本不算遠,我每日可以輕鬆的往來於工作地點與家之間,似乎倒找回了一點上一世上班族的感覺。而因為樊噲的出征,生產剛數月的妹妹呂須也搬了回來。除了遠在鹹陽的二哥,多年來,一家人難得地湊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