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我能反殺!
倉密目琉夏,這名字的持有者是一個十四歲的少年,其真實身份是職業的炸彈魔。
之所以說是“職業”的,就是說他以此為生,並不是為了什麽原因心態扭曲的刻意報複社會,而是這本身就是他賴以生存的工作而已。
接受外部訂單的解體工。或者說,是接受機密委托,做事不留痕跡的街頭藝人。
雖然他本人沒有那個意思,但如果哪裏有人期待著他的活躍,而又總也不乏觀眾的話,那麽那個地方自然就可以被稱為舞台了。
——盡管說多數“觀眾”都穿著警服,但他們都是專注於倉密目琉夏工作的老主顧,從某種意義上,這群“觀眾”比純粹的看客強上百倍。
而且雖然說是“炸彈魔”,但是他的工作其實真的很簡單。
他使用的炸彈都是些器物,目的是破壞建築,而不是殺人。
雖然他對殺人的委托也不抵製,但所幸還沒有人給出過如此高額的報酬。顧客所要求的,多半是小規模的演出。
譬如說鋁粉和磁性酸化鐵混合而成的燃燒彈,或者是以化學肥料或機油製成的化學炸彈之類。
雖然看起來花哨,但卻都是些放個煙花騙騙小孩子的工作。雖然威力足以殺死幾個人了,但在這個現代化的文明社會,生命的價值還是無法衡量的。
至少,他自己如此堅信著。
準確的說,他的工作類似擾亂舞台。
為了讓某個特定舞台一團糟,他會受雇把主角從有功之人變成尖叫著落荒而逃的觀眾。炸藥不過是個活躍氣氛的小道具,是把他那“預見未來”的妄想或用到極致的裝置罷了。
隻要把錢準備好,從爆破預告到執行等一係列過程,都由他一手完成。
這種職業本來是沒有需求,也沒有容身之地的。現代化的警察機構很優秀,一旦有人引**動,很快就會被警察逮捕。接下來,等待此人的就隻有錄口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