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与你擦肩而过

第十一章 泛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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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泛爱主义

我和冯晚并排坐在政教科科长老谭的办公室里,老谭问我们,认识到错了吗?

冯晚为自己辩解道,科长,我回答对了,润之错了,你说这“poem”吧,就是诗词的意思!我听连冯晚都认为我错了,于是,就向老谭坦然承认错误,我错了科长,我悔不该当初,我深刻反省。

老谭看我认识错误挺深刻,对我点点头说,好,能认识到错误就好,作为老师也不容易,就说你们的英语老师吧,一大把年纪了,哪能经得起你们这样折腾,一口气背过去也指不定,以后小心点,不想听课就睡觉,看书也行,别捣乱就好,记住了吗?我点点头回答老谭说,记住了科长!然后老谭又问冯晚,你呢,记住了吗?冯晚也连忙点头说,记住了科长。

那一刻,我对冯晚很是崇拜,刚走出老谭办公室的门,我就虔诚地对冯晚说,你连poem都知道怎么解释,学问可真大!冯晚一点儿都不谦虚,这不是小菜一碟嘛,你就是咱们班的talent poet,记住了吗?我习惯性地回答冯晚说,记住了科长。后来我回去查了半天英汉词典,才知道称呼我的时候不能用talent poet,至多用poetaster而已。

我曾经给班里那个名叫潘蕾的女生写过一首诗,只一天的时间,就被学校二分之一以上的女生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男生传抄一篇,这充分证明我就是个真正的talent poet。但我后来的表现却很令人失望,我一直怀疑自我停止给潘蕾写诗之后,我的作诗天赋就在慢慢地消失,以至于我与潘蕾之间所发生过的一些重要事件的细节都已被我忘记,所以我现在一直认为,我与潘蕾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甚至,我是不是真的曾经认识过一个名叫潘蕾的女孩都值得怀疑。

我一直坚信,我上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是一个荒唐的年代,或者说在那个特定的环境下,人们所做的一些事都有些不可思议。想想啊,在现代文明世界里的一个阴暗的角落,贫瘠、荒凉、落后、闭塞,就像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修一圈长长的围墙,然后把一群男女老少用鞭子驱赶到里面,让他们终日在里面吃饭、睡觉、偷情、打架斗殴甚至相互践踏,这些与我们学校只有一点区别,那就是:我们是自愿跑到那个凄凉的学校院子里,而他们是被人拿着鞭子赶进去的。

高二上学期时,在一个姓赵的班主任的支持下我做了一份名叫《知音》的小报。高二下学期,他莫名其妙地辞职不干了,学校就让原本代我们英语课的社东先生担任班主任,因为我与社东先生相处得很不愉快,所以我的小报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办下去,用做报纸的行话说就是,我的《知音》停刊了。

由社东先生担任我们班主任,也就是说,自此以后我的一切都由他来管理,操行积分、毕业评语这一切都要由他来操纵,换句话说就是:从今以后在社东先生的课上我不能再看庸金、古龙的小说,不能再与冯晚下棋也不能再睡觉,不能再观察社东先生一大一小的眼睛,而这一切的牺牲所换来的只有一件事,老老实实地听社东先生的课,在他向包括我在内的我们说过狗的猫宁儿渴啦死之后,我也得跟着其他同学向他说狗的猫宁儿蹄翘儿,然后等着他让包括我在内的我们色狼。

若是我对英语感觉兴趣,若是我坚信把英语学好以后可以找到有机会娶漂亮老婆的工作,或者说英语老师是个貌美如仙的女子甚至只需要是个女人,我也不会在英语课上度日如年,像被黑白无常压在断头台上等待行刑,如果是用鬼头刀干净利落地“咔嚓”一下,人头落地,那倒也痛快,就怕那刽子手是个新手,一刀下去只把脖子砍掉半个,还得耷拉着脑袋催他说,兄弟,瞅准点再砍,快点!那滋味多难受!

不知为什么,我天生对英语有一种抵触感,这并不是在宣扬我像当年黄生一样说什么“我是中国人,绝不学外文”一样多么多么地爱国,而是我的脑袋里根本就不存在学英语的那一类细胞。青蛙能在水里游,还能在陆地上蹦,够厉害了吧,可你还非得逮着它从十层楼上往下扔,说是让它学飞翔。你根本就没有事先征得它的同意,只是把你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它的身上,这太残忍了,也太难了。

在高中二年级下学期时,始终围绕我的仍是隔壁班里一个孤独而落寞的女生。

令我困惑的是,我怎么也感觉不到她身体上有尸体的味道,倒是感觉到除她之外的每一个人身上,都略略地散发着死尸味。而且,臭不可挡!可是,既然大家都不承认自己身上有尸体味,而是坚决认定有尸体味道的是隔壁班的那个女生,所以我也只好附和他们,我怕他们说我身上也有尸体味。被大家认为身上有难闻的尸体味可不是件好事。

不管他们想什么办法欲把这些事实塞进我的脑子里,我都努力地从心底排斥他们的说法。我们学校是死过人,有自杀,那是幼师班和电大班的,有他杀,那是师范班的,而我们的隔壁仍是高中班,是一个很安静的班级,所以不管是自杀或是他杀的人,都不会跟那个有尸体味道的女生连在一起。然而,一个陌生的男子的尸体从她的床底下被拉了出来,那个在寂静的夜晚向她倾诉的尸体。

这些都被我写在日记里。有一次,我对教我们英语课的社东先生说了一句“三克油儿”,然后就忽然有一种强烈的写小说的愿望,而且在那一刻,我还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个写小说的天才,就像有一段时间我固执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诗人一样。其实不然,我非但从没写过任何一篇小说,就连诗也只是把只有低能的poetaster才能写出的几段话分开来用。

我的老家有一个70岁的老头,是退休的中学语文教师,他常常**奔放地对我说,文学啊,这个文学,厉害,文学厉害!但在他的意识里文学包括的范围很广,书法、口才、美术在他眼里都属于文学范畴。他对我说,你什么都别学,学文学吧,奥妙无穷啊!然而我不知道他所指的文学是什么,我总感觉他有点疯疯癫癫的味道,而且凡是他所认为对的话,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就要挺起摇晃了70年的一架散骨头找你单挑。因为他,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我和搞文学的那些人根本就不是一类。

所以,我写的日记与文学就不挨一点儿边,就算你拿着刀子威逼两者站到一块,似乎也不大可能。在我的日记里,记载着一个有着尸体味道的女生,孤独而冷漠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里游走,那样忧伤,那样令人爱怜。作为一个poetaster,我在日记里为她写道:

不再忧伤

假如我是太阳

将散发所有的光和热

把内存的能量

传播到世界每一块寒冷的地方

让每一个阴暗的日子

都变得洁净而明朗

假如我是月亮

将用全力装点每一个晚上

让温柔的月光

把夜晚变得纯净而流畅

蟋蟀调皮的欢唱

使夜晚美丽得像天堂

假如我主宰着善良

必将驱赶世间所有的肮脏

假如上帝能实现我的一个愿望

我希望你的脸上

不再有忧伤

紫色的长裙,淡蓝色的牛仔裤,淡淡的忧伤,轻巧的步子,在校园一个寂静的角落,使我无法用一种轻淡的笔调把这一切写进我的日记里,也无法表达自己对这一切的理解,或者说,我根本就不能理解。

如果我对冯晚说,我爱上了隔壁班那个有尸体味道的女生,而且势不可挡、不可抗拒。他一定会大吃一惊说我有精神病。所以,有关我爱上隔壁班那个有尸体味道的女生的事,只是写在我的日记里,除了我,没有任何人知道。

众所周知,我是个泛爱主义者。泛爱分为两种,其一是广泛地被别人爱;其二是广泛地爱着别人。不用找卦摊,你就能准确地猜出我是属于第二种泛爱类型。我很容易就会爱上一个人,比如华筝比如李萌比如潘蕾比如那个有尸体味道的女生比如在我后来遇到的很多女孩子,甚至我们的音乐老师,而且莫名其妙。我喜欢用“莫名其妙”这个词,因为我感觉我本身的存在就有点儿莫名其妙。

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我站在学校圆形的音乐楼下面,蓬乱的头发,用手一拂,雪白的头皮屑哗哗往下落,体型消瘦到同年龄男生的最低极限,除去衣服,就是一副上好的人体骨骼标本。当时太阳有些偏西,阳光斜照在我的脸上,我眯着眼睛,微笑着,双手插在口袋里,像个二流子。然而就这样邋遢的一个人,在那个时候那个地点甚至带着那副表情,对一个名叫华筝的女孩子说,咱们谈恋爱吧?

事实证明,我不但是个泛爱主义者,而且所爱过的人也全部奉行泛爱主义。华筝从初中的时候开始谈恋爱,一直谈到从所有的学校都毕业,不停地变换着除我之外的男生或是男人,而她和我一样,属于泛爱主义的后一类,广泛地爱着别人。她和我的区别是,她每一次都爱得全神贯注爱得肆无忌惮爱得热情奔放,而且是互相的爱。不似我常常单方面就宣布爱的成立。因为互相因为专注因为表演得执着,就容易让人怀疑她不属于泛爱的范畴,但她那种爱的互相爱的专注爱的执着,却总是不停地改变对象,所以,我不得不认为她是个泛爱主义者。当然,这种说法并没有征得她本人的同意。因为华筝在我的想象中是个泛爱主义者,所以有一段时间我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她,甚至还认为她的名字无法从我的生命中被分割出去。

若是有人很果断地对我说,潘蕾是个最标准的泛爱主义者,我就会误以为她也是个泛爱主义者,而且还会更错误地以为她属于泛爱的前一种类型。她不但曾在我面前N次述说我们班和隔壁班的那些男生在暗恋着她,在我离开学校很久她考上一所本科学院之后,她还打电话对我说,我不知道怎么选择,他们每一个都那样执着,我拒绝他们哪一个都会让他们伤心难过,悲痛欲绝,我该怎么办啊?在潘蕾问我她该怎么办那句话的后面,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应该用感叹号,而不是问号。

高二的时候,我们班长的名字似乎叫闫平,据说他曾用很坚决的态度表示这辈子只爱潘蕾一个。由于此消息的源头出自潘蕾本人,就让我对闫平的想法表示怀疑;后来,在我与闫平谈起潘蕾的时候,他并没有表现出那种两眼放光极度兴奋的表情。还有一些也曾经表示过只爱潘蕾一人的男生,在平时提起她的时候,语言也是极平淡,有些品行并不太好的家伙,甚至还在背后对潘蕾出言不逊。为此,我就怀疑潘蕾在我面前提起的执着地爱着她的男生或是男人是不是真的曾经爱过她。如果这样,我就不能毫不犹豫地把潘蕾归为泛爱主义者,如果是泛爱,也可能只是“伪泛爱”。

因为我是个标准的泛爱主义者,而潘蕾在我的意识里可能是个“伪泛爱主义者”,所以我就对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潘蕾表示怀疑。毋庸置疑的是,在潘蕾的意识里,我铁定也是泛爱着她的人群中的其中一员。潘蕾想成为一个泛爱的人,所以我当时就很武断地把她当作泛爱主义者来看待,以至于有一段时间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她。如果有一天潘蕾忽然跑出来告诉我说,其实我所给你讲过的那些爱着我的人并不爱我。那么,我也要拉住潘蕾对她说,其实我曾经对你的爱是“伪爱”。

如果有一天我忽然碰到潘蕾,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样,我都会对她说,呵,咱学校操场里那块石头可真好!之所以这样,我是有理由的。我离开学校的时候,与潘蕾同坐在学校操场的一块大青石上,潘蕾忧心忡忡地问我,你以后不会把我忘掉吧?我心想,反正要走了,也不怕得罪谁。于是就老老实实地回答潘蕾说,那可说不准!这令潘蕾很是气愤,她凶巴巴地对我说,忘掉就忘掉,我也忘掉你!我潘蕾对我的回答表现得很愤慨,很过意不去,又后悔说了实话,就故作高深地对她说,可是,我不会忘掉这块曾承载着我们两个人的屁股的大青石,永远不会忘掉!

潘蕾对我的话深信不疑,笑呵呵地说,我也不会!事实上,潘蕾所说的这句话不可轻信,关于那块大青石的事,可能早已被她忘掉。而我,虽然也是随口说出来的,却依然严守诺言,没敢把它忘掉,且记忆犹新,我甚至还可以准确地说出那大青石上有几道裂缝。即便是潘蕾已慢慢在我的记忆里变淡模糊然后消失。由此可见,我是个多么诚实守信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