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与你擦肩而过

第十三章 回忆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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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回忆是伤

其实在我眼里,爱情是一个很混账的东西,不像我们吃猪肉那样简单。

有几头猪躺在我们面前,屠夫手里操着明晃晃的杀猪刀指着一头猪问:“吃这一头吧?”我们点点头说:“好吧!”后来屠夫嫌这一头太小,又指着另一头说:“吃这一头吧?”我们又点点头说:“好吧!”屠夫马上又嫌这一头太大,转而反指着另一头说:“吃这一头吧?”我们还是点点头说:“好吧!”

其实,只要是猪肉而不是猪屎,让我们吃哪一头都可以。然而在选择恋爱对象的时候却不一样,我们总喜欢挑来挑去,她太肥她太瘦她话太多她头发太短,要不就是他太矮他太呆板他太不浪漫他有口臭!或者是我们就只认定某一个,不管高矮胖瘦,我就要定他(她),就算以后变味了不好吃了我也不后悔。

然而,有时候我总感觉自己的行为和想法用吃猪肉的理论解释不通,给我指定的我不喜欢吃,拉出一堆来让我挑一个也挑不出来,也不会认定只吃哪一个,我只会在旁边观看正被别人津津有味吃得香的那些,然后趁别人一不小心伸手夺了去。如果那人气急败坏地要跟我火拼,我会把得到手的视若珍宝;反之,如果那人一点儿都不在乎,又找了另一个一边去玩了,我也就会很扫兴地把刚刚抢到手的丢在一旁。或者说因为我的不珍惜人家把我丢在一旁。凡说爱我的女孩子,我均没说过爱她,而且还认定她是个傻子。

所以,如果我一直在向你诉说我爱你,而且永远爱你,这辈子只爱你一个,那么你千万别相信,这都是些无法预料的事,相信这些,还不如相信盖茨先生写遗书的时候执意要把财产分你一半来得实惠些。至少那还有些可供想象的空间!

我曾在一所新办高中读书,那时由于是在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的,因而比较混乱与自由,学习也不是太紧张,总有无事可做的想法,所以大家都想方设法找些事做。一个姓陈的女孩子就去附近一家养老院陪老人们聊天,后来还买些东西顺便带去。

这事被当时姓赵的班主任知道后,就让学校给她发了一张奖状,还加了十分操行积分,于是大家都一窝蜂地往那家养老院钻。因为想要去的人多,就得分批去,但这样太慢,有些同学一个月轮不到去一次,看别人都因为去养老院而加了十几分操行积分,就免不了心急,于是就建议分出一批去一些更远的养老院。这样的建议通过之后,大家又有矛盾了,很多同学都要去附近的那家,而不愿去远的那家,因此又有人建议说,可实行去近的那家每次加三分,去远的那家每次加五分的办法,于是就有一部分同学同意去远的那家。可回来后并没有给去远的那家养老院的同学加五分,还一样加三分,这样去远的那家养老院的同学就有意见,找赵姓班主任吵了很长一段时间,赵姓班主任没办法,就发出话说,就加五分吧,跑那么远的路,也怪辛苦的。

当时,我们把去养老院的做法称作“献爱心大行动”。我第一次去献爱心,正巧赶上大家头一回去远的那家养老院。十几个人,由一名女性团支书带队,饮料、点心每人买了一大堆,轰轰烈烈像出去野炊。到地方后,与老人们见了面,开始分批打扫卫生。上午的时候,就不知谁从哪里搞到一张破席子,大家就席地而坐,吃点心、喝饮料。一阵猛吃猛喝过后,团支书说,活动结束,安全撤退。走的时候,团支书问养老院70多岁的院长对于此活动有何感想。老院长可能是见多识广、目光远大,也或许经常碰到类似的活动,不分三七二十一就一把抓住女性团支书的手,哆嗦着嘴唇激动地说,欢迎领导常来,欢迎领导常来!然后高举双手叫喊道,共产党万岁,共产党万岁!

一时间,我们十几个献爱心的同学也激动起来,女性团支书紧紧地握住男性老院长的手,激动地说,一定常来,一定常来!后来大家一致认为,这是超越一切名利权益的最最纯洁的阶级感情。感情归感情,回到学校还得要给大家每人加上五分操行积分。否则,这爱心岂不是白献了!

如果有人忽然站出来对大家宣布说,润之去养老院不是为了加操行积分,也不是去献爱心,他去那里,只是因为同路的有几个漂亮的女孩子,我就会立刻反对这一观点。他这样说一点儿根据都没有,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其实,就算他说的对,我也不能同意他的观点,因为如果这样解释我去养老院献爱心的行动,就会显得我这人行为不端、居心不良,所以我宁愿承认去养老院是为了挣几分操行积分。

有一段日子,华筝建议让我写一篇小说,并且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梗概,说是初中的时候一个女孩子爱上一个男孩子,男孩子不停地抽烟、打架。

华筝刚给我讲个开头,我就打断她说,不行,至少要到高中才行,初中的孩子哪有谈恋爱的啊!但华筝不听,非坚持说是初中,由于我们的观点最终没有统一,那篇小说就没写成。小说没写成没关系,因为我本就不是个写小说的材料,若真的写成了,那我这个大才子就露了馅啦!有关系的是,自此以后,我就与那个坚持初中生也可以谈恋爱的华筝熟悉起来。

在我记起华筝的时候,总会想起她在一台“兹拉叽,兹拉叽叽”直响的喷墨打印机旁对我微笑。她笑得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因为莫名其妙,就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她,这说明我会因为一个很简单的原因就爱上一个女孩子。当时我也发觉了自己会很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但却控制不住自己,以至于后来就不停地在爱着许多人。

华筝对我说,那个初中的女生就是我,那个抽烟的男生就是他。华筝所说的话我只听懂了一半,我听出来了那个“我”是指华筝,却不知道那个“他”指谁,华筝也一直没给我讲清楚。因此,后来所发生的所有错误的事,就都只能怪我自己,因为我不应该在还没搞明白华筝所说的那个“他”是指谁的情况下就爱上了她。

离开学校很久很久以后,有一段时间,我忽然又萌发了勾引华筝的念头,于是就故作深情地写信给她说,总想在这样宁静而沉寂的夜里把你拥在怀里,然后默默地流泪,或是默默地躺在**。我写信的时候是在白天,后面留的时间却非要写上“深夜”或是“凌晨”。

华筝给我回信说,我睡觉的时候喜欢打呼噜,还磨牙,一般人受不了,你呢,没和你一块睡过,不知道!我就回信说,和一个喜欢打呼噜磨牙的人一块睡觉也并非一件坏事,为此而撰写出几本《论打呼噜的几种技巧》《磨牙的基本知识》或是《打呼噜、磨牙与音乐的几点分析》之类的专著也是说不定的事。当时,我虽然一并列举出与一个睡觉喜欢打呼噜磨牙的人一起睡的N点好处,而且每一点都分析得有理有据,华筝却并没有因此而赐给我一个和她一块睡觉的机会,这说明华筝是一个很没头脑的女孩子。

当然,这件事也有另一种解释,就是说华筝是个眼光很长远的女孩子,听我分析打呼噜磨牙的种种好处以后,怕以后我真会因此而写出几本专著,并且因为题材新颖另类而上了哪家图书销量排行榜,以至于让我一炮走红发了大财把她甩掉,所以她就没给我这个发大财的机会。因为她当时有了这个想法,导致我直到现在还像我爸爸一样是个穷光蛋。

我与华筝近距离的接触只有那么一次。在一支昏黄的路灯下,华筝静静地看着我,眼神迷离而遥远,让我捉摸不透。因为捉摸不透,我就忽然把嘴唇轻轻地贴在华筝冰冷的嘴上,她被我这个忽如其来的动作吓坏了。接下来,她没有反应,这令我很失望。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感觉到一切都应该结束了。

是的,一切都应该结束了。瞧,就这样结束啦!

让我想想,在高中的时候我都干了些什么事。首先我做了一份小报,那个叫李萌的女孩子说,小报做得一点儿都不成功,简直是糟透了。可恨的是,李萌不但告诉我小报糟透了,在毕业以后还笑呵呵地对我说,拜拜啦!这让我气愤不已。我心想,拜拜就拜拜!其次,我还从一座100多米高的山顶往下骑自行车,风从我耳旁呼啸着过去,像一把把利箭,差点儿把我给射穿。那时候我的头发一直是软塌塌地伏在凸出的大额头上,而且前面还从中间分开了去,那样子活生生一个小瘪三,这就给我的美好形象摸了点儿黑。然而这还不算什么,给我的美好形象摸了大黑的是,我竟然被我们那倒霉的学校给开除了。

我想当时的情景可能是这样的,老谭严肃地用手敲击着桌子,尖声尖调地对大家说,同意开除润之的请举手!本来大家对润之的印象都挺好,犹犹豫豫的,没想到要举手,可一名叫社东先生的家伙,想都没想就把手“唰”地一下举了起来,那样子像是一个胆小鬼被人用枪逼着投了降。

社东先生投了降之后,还显出一副很不服气很壮烈的模样,对周围没准备投降的同伴怒目而视,那样子是在告诉大家,如果哪个不像我一样投降,我就把他当成杀父仇人对待。后来大家想想,社东先生都这样老了,万一急出什么事怎么办啊?这还是次要的,要紧的是他要是在科长面前说我坏话可了不得啊!这样想着,大家就很不情愿地跟着举起了手。

于是,老谭就宣布说,一致通过开除润之。也许事实上并不是一致通过,比如说我们那个女性美术老师,她怎么可能举手赞成开除我呢?或许当时正巧有一只倒霉的苍蝇飞到她的头上,而且还在上面欢快地跳舞,女性美术老师就不由自主在挥了一下手把苍蝇赶走,而可恶的老谭就把女性美术老师挥手赶苍蝇的动作,当成了是举手赞成开除润之。还有那位体育老师,更不会同意开除我啦,就在前天晚上我们还在一块拍着肩膀喝酒呢!可能是当时他灵感突现,想起了某个奇妙的投篮动作,然后按照动作抬手示范一下;这么高雅的体育技艺的动作,竟也被老谭当成了同意开除润之杀慑性的表决,真是对体育的一种绝大玷污。不管怎么样,老谭因此而对大家宣布说,一致通过,开除润之!这是一个多么武断而又缺乏调查研究的讨论结果啊!

我怀念那时候的日子,因为不管当时我干了些什么愚蠢的事,现在都已过去,有些还已被记忆。若当时我知道有些事情可以在后来被记忆,或是只能被后来当成回忆而想起来,我定会做得更加理直气壮。譬如,我一定会对李萌说,我爱你!但没用,我这样说她根本就不会信!那么我就对潘蕾说,我爱你!这样似乎也有问题,因为潘蕾认为每一个男性公民都应该爱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或许我只能对隔壁班里那个被大家认为身上有尸体味道的女生说“我爱你”!有尸体味道的女生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清楚地闻到的不是尸体的气味,而是一股清纯的青春气息,散发着淡淡的香,有时候,她还对我微微一笑。这些令我怀念。

是的,我常常怀念一些东西,阳光和麦苗。春天,我家的麦苗绿得发黑,没有露水的时候我就静静地躺在麦苗上面,有时候还打几个滚儿。阳光缓缓地照在我的身上。那时的天空高而蓝,不像现在低而灰蒙蒙的。很遗憾,我没能留住这些东西,阳光和麦苗。我留住的是,被子和馒头。

如果我想对我的朋友讲讲我在新办高中里读书的时候所做的一些事,我应该多说些高一时所发生的事,因为一年级的事已在我的脑子里模糊起来,这样我就可以不顾及事实而按照理想的情景去编造,把我与我所喜欢的人美化一些,把我不喜欢的人丑化一些,这样讲起来,就会让人觉得愉快。我喜欢愉快,因为愉快的时候,我会忘记我所讲述的那些事情的真实情景。比如我与当时的张姓班主任下棋的时候,常常输给他,而现在我就会对我的朋友说,我的张姓班主任和我下棋被我杀得落花流水;音乐老师把我拉到教室外让我唱大段的乐谱的时候,我却给他讲起江枫爱上了移花宫的一个宫女,而不是宫主!音乐老师问我,那么花无缺呢,到底有没有娶铁心兰,那部分我还没看!

高一所发生的事的确有些奇怪,我没想到要做一份小报,没想到要骑自行车去学校后面的石头山,没想到去注意诸如潘蕾、华筝等一些后来我所注意的女孩子,以至于待到后来我注意到她们的时候,她们早已去注意别人,或是已被另一些人去注意。高一的时候,我还没想到在高二的时候,将有一个名叫社东先生的倒霉蛋来做我们的班主任。如果我提前知道了这些,我就不会去做小报,也不会去注意一些小眼睛的女孩子,更不会去给名叫社东先生的班主任找麻烦。现在回想起这些事情,总有些恍然隔世的感觉。

我与我的过去是两个世界的完全不同的两个人,高中时候的我,腼腆、胆怯、懦弱、疲惫、缩手缩脚、瞻前顾后。因为胆小,我很害怕犯了错被老师处分。然而不幸,我常常因英语考不及格而补考。考政治的时候,我在考场上“呼噜呼噜”地睡觉,监考老师好心地提醒我小心着凉,我的政治却差点儿拿满分。而英语却差得一塌糊涂。

记得考英语的时候,我对坐在我前边那位女生的身材很不满意,因为她太胖,坐在那里不用左右晃动就把她的试卷遮得不露一点儿缝隙。我一直想把英语考及格一次,一直到我离开学校。我还对那个姓罗的女监考老师不满,她常常一屁股坐到我的桌子上,那丰满的屁股一下就占据了我的半张桌子,紧缩的上衣下摆露出一条雪白的线,那是她的脊背,有时候还露出白色内裤的上沿。这样,我做英语试卷的时候就不免有些分心,有时候竟还会顺着她那雪白的脊背及白色内裤的上沿展开丰富的想像,有时候往上想,有时候往下想,这样想来想去,我的英语也就没及格过。

现在,我尽量让自己活得健康快乐,不再认真地去注意哪一个可能会抛弃我的女孩子,也不再去想什么考试的事,这样就会感觉很愉快,像看见阳光,看见麦苗。

我不敢看我在学校时的照片,因为每一张都是一簇炭黑的头发软塌塌地伏在特大号的脑袋上,傻兮兮的,衬衣的扣子都扣得严严实实,似乎怕不小心走了光被人看到瘦骨嶙峋的胸膛,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几根肋骨而已。所以我无法想像就这样一种造型,居然在一天黄昏的时候,我眯缝着眼并且脸不红心不跳地对一个名叫华筝的女孩子说,咱俩恋爱吧,对于这样的情景,不管从哪个角度想,都有一些滑稽的成分掺杂在里面。

若是真有人问起我在学校时的故事,我不知该不该对他提起一个名叫宋玉的女孩,她竟然跟古代一位男性才子同名,你说巧不巧?有一段时间我极度想和她拥抱。我很少向别人提起宋玉这个名字,若年老的时候不与我的朋友坐在阳光下闲聊,我打算把她从我的脑海里删除掉。有时候想,这些事情就像被我妈存放在她那只木箱底部的棉衣,或许一辈子都没有再被穿的可能,但我妈这个吝惜鬼却舍不得把它扔掉。有些快发霉了,需要拿出来晒晒,我妈说。我不想把宋玉这个名字从我的脑子里删除掉,或者说,在删除掉的时候,我也要把它拿出来晒一晒阳光。

没什么好晒的,我对那个名叫宋玉的女孩子说,其实,你的头发若留长一点,一定比较好看。她信了,把头发留得长长的,果然漂亮多了。有一个家伙,伸手抚摸着她那有些飘逸的头发说,你的头发好温暖。她微笑着说,是吗,润之告诉我长发比较好看呢!

我说过,如果我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我就不会去注意别人。这样才会让我心里感觉平衡,所以我在一所新办高中读一年级的时候,班里很少有人认识我,我只对一个名叫宋玉的女孩子说,其实,你的头发若长一些,定会好看些!然后我就很腼腆地笑了笑,低下头去。事实上,我不应该注意到那名女孩子的头发,我应该去注意些别的东西,比如耳朵,比如嘴唇,比如鼻子,这都是些不容易改变的东西,说了也没大关系。要紧的是,那名女孩子果然把头发留长了,而且真的变漂亮了。这时我心里就不禁有些窃喜,而且以为,我会和她拥抱,在暖暖的阳光下,然后深情地抚摸她的头发。事实上不是这样,深情地抚摸她的长发的是另一个家伙,个子比我高好多,面孔比我白好多。

其实,我应该把那个名叫宋玉的女孩子忘掉,因为她实在没有什么可让我怀念的地方,我应该怀念我的阳光,与我家绿得有些发黑的麦苗。

我对我妈说,这些老棉袄谁还穿呀!再不扔掉就烂在箱子里啦!我妈气愤地对我说,小兔崽子,这棉袄买的时候50多块钱哪,那时候一个小孩卖30块都没人要!

好吧,别有蛀虫,别有蜘蛛。来点儿阳光吧,把我妈保存的那些旧棉袄好好晒一晒,晒掉上面的霉气,让她继续压在那只破木箱子的底部,直到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