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战斗不止
这是一个十分方便的能力!
“剧情卡?同门相残?那些是什么东西啊?”淡紫张大了眼睛,疑惑不解的问道。
她这一睁眼,萌萌的表情让任之初又想摸她头了。
这个状态!
可爱。
于是任之初便开始回答她的问题。
“这剧情卡,你就当做是一种特殊的技能吧!”
“特殊的技能?”淡紫还是不明白。
所以说剧情卡到底是什么东西?
但是任之初也没有回答明白,淡紫也就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任之初回答完这个问题,心中泛起一丝波澜。
事出反常必有妖。
他认为这个剧情卡太过强大,以后不到危急之时绝不会再用了。
当然任之初没遇上危机之时也不会再去抽奖了。
任之初挠了挠头,按常理来讲他也不应该怀疑父母留给他的金手指。
但是他任之初用起来不爽啊!
要不然他怎么会怀疑呢?
他怀疑大屏幕在藏拙。
别家的金手指开局就用上了,自家的金手指感觉没多少存在感。
要不?回去质问一下大屏幕?
随后任之初甩甩脑袋,将脑海中的想法全甩出。
开玩笑?就算是问也不一定能问出来。
淡紫见任之初甩脑袋,如同吃了摇头丸一样,她天真的问道:“任之初?你是不是有病啊?”
任之初:“…”
任之初表示他现在很尴尬,他发誓他以后一定会注意形象的。
这只是任之初日常走神而已。
噼噼啪啪。
战斗打得十分激烈。
那三个阎罗似乎打起了火花。
“你们两位乖乖束手就擒吧!你们是打不过我的,哈哈!”隐世阎罗嚣张道。
刚才法官给了他一包药。
他吃了以后身上不痒了,头也不晕了。
所以便嚣张的大笑道。
那嚣张的表情真让人觉得他十分欠揍。
听到这话两个养猪阎罗同时冷哼了一声:“哼,鹿死谁手还尚未可知!”
随即他们拿出了兵器,继续与隐世阎罗战成一团。
任之初见状准备离开了。
他可不想看这群二傻打架,还是赶紧找到一个系统送个大屏幕吞噬吧。
我任之初可是一个说话算话的人。
说了要抓到一个系统,那么定要抓到,才能罢休。
任之初缓缓的走过,他离开了这个小巷里。
淡紫见状也急忙跟了过去。
“你怎么来了?”任之初问道。
“我为什么不能来?”她同样质问道。
任之初想了想,她想怎么做是她的自由。
就让她跟着吧!
小巷中大胖子法官发现任之初离开了,又转头看向正在打架的阎罗们。
这群坑货真是靠不住!
希望剩下的阎罗,能够诛杀此人。
他拿起了手机,拨动了几个号码。
“喂?”
……
“任之初你到底要去什么地方?”
淡紫见任之初在这座城市中转了许久,她不知道他想干什么,所以问道。
“你知道哪里有异常情况吗?”
任之初在这个城市中他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系统的踪迹,而且这些鬼一见到他就跑。
他没想到自己会有被当作危险生物的一天。
所以他没有线索,只能询问身旁的淡紫。
淡紫指着公园里的凳子。
“我们坐下说话!最近飘了这么久也挺累。”
这个人类,还真能走!连我这个鬼都飘累了。
任之初跟着淡紫走了几步,坐在公园的凳子上。
淡紫坐在凳上,缓缓道:“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异常。不过我知道,有一个鬼一定知道。”
“是谁?”
任之初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答案。
他可不仅仅只有找到系统一个目标,他还要找到流落在地府之中的身体。
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得回自己的身体。
否则这场人生游戏就要结束了。
“他也是我们通缉犯中的一员,算算时间,那鬼也快要到了。”
当初通缉犯们化整为零,为的就是投靠任之初而不引起法庭的注意。
毕竟他们是通缉犯,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所以有些鬼来得快,有些鬼来的慢。
来的快的就像淡紫一样,早早的到达了任之初的身边。
“是吗?那我拭目以待!”
经过这段时间与淡紫的相处,任之初知道她说快,那就代表着一天之内目标一定会来。
“任之初前方好像有三个家伙。”
坐在凳子上的淡紫发现,有三只鬼向着任之初走来。
当淡紫看清来人的样貌之时,她心脏砰砰直跳。
竟然是三位阎罗,他们被众鬼称之为阎罗三剑客。
这些三位阎罗最讨厌通缉犯,他们这些通缉犯没少与这些家伙打交道,淡紫是绝对不会看错的。
“那三个家伙是谁?”
“你的敌人阎罗三剑客!”
任之初又召唤出了封魔菜刀,他缓缓的向三剑客走去。
任之初一步一步向那三个家伙走去,他手上的封魔菜刀闪烁着冷冽的寒光。
阎罗三剑客心中骇然一惊。
这绝对是个劲敌!
他们也纷纷的拿出自己的兵器。
准备迎敌!
阎罗三剑客就是之前的矮阎罗,络腮胡阎罗,彩发阎罗“
而他们的武器都是剑。
此时任之初已经向他们走来。
独孤九剑——破剑式
任之初的独孤九剑使用的愈发熟练。
再加上他已经学会用直觉战斗。
他的境界在一场一场的战斗中也越发的强大了。
毕竟任之初以前被先天高手传过功,现在只是在磨合这些内力而已。
持有者:任之初
境界:后天七重巅峰
持有主角:岳肃
主角点:D级主角点x8
持有剧情:无
持有金手指:无
独孤九剑一出,砍三鬼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简单。
那三鬼就这样因为任之初三刀而消散了。
任之初觉得不对劲!
哪怕人类天生克制鬼怪,他也不可能胜利的如此轻松啊!
不对,十分不对。
“哈哈哈哈!”
什么声音?
天上传来一阵大笑声,任之初抬头望天。
天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鬼。
他有一头彩色头发,还有满下巴的络腮胡,同时这个鬼虽然巨大但任之初还是觉得很矮。
任之初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这三个家伙合体了!
不过这个合体。
还真是辣眼睛啊。
且让我任之初砍翻这个辣眼睛的家伙。
Ps:书友们,我是再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