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屠榜(上)
今天,路小蘇和葉胖子正式搬家了,隻是和原定計劃不同,葉胖子沒選擇和路小蘇一起住,而是在他隔壁租了房間,兩人在同一層,就是個對門。
按照葉胖子的說法,自己好歹也算是個小紅的主播了,怎麽能找路小蘇蹭住?當然,租房的錢是路小蘇先借他的。
路小蘇不這麽認為,他嚴重懷疑葉胖子是怕自己和五姑娘親熱的時候被他撞見,一個人住他更方便放飛自我。
……
這一次上傳三首新歌,路小蘇沒有通知老爹。
反正他都能想象到了,老爹最多也就回一句“知道了”。
既然老爹那麽高冷,他也懶得自討沒趣。再過十幾天,企鵝音樂的分成也該到賬了,到時候再轉老爹幾十萬,路小蘇還想再拚一把,他就不信了,金錢這麽萬能,都無法打動自己的親爹?
說實話,開出租車太累了,他也希望老爹能歇歇。
回到了自己剛收拾好的屋子,路小蘇打開了新買的手提電腦。
嗯,花了他一萬一,高配置,打遊戲賊快。
當然,路小蘇暫時是沒空打遊戲的。
這幾天,他要先把《龍族》徹底定稿,當然,他堅持一字不改,可大致上還是要再看一遍的。
他和寧櫻主編商量了一下,決定在十一月再發行這本小說。一個月的時間拿來宣傳,不長不短。
他不知道的是,因為這本小說,寧櫻和出版社的幾位高層吵了一架,出版社的高層覺得寧櫻太過於冒進,但寧櫻卻格外堅持。
當然,合同已經簽了,由於寧櫻是出版社的元老之一,本身的曆史戰績又太過於耀眼,她有這種獨立簽合同的特權。
撕毀合約自然是不可能的,違約金太高了,所以哪怕出版社的幾位高層再怎麽不願意,也隻能捏著鼻子發行這本書。並且在寧櫻的力挺下,推廣力度還挺大。還沒有上市,各大書店就打起了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