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当然,为了照顾她,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一下课就飞奔向食堂,吃饭都不用排队的。从那以后,每次都等她一起,然后慢慢的走去食堂,然后苦逼的排队。刚开始超级不习惯,并且跟女孩子一起吃饭和跟男生一起吃饭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虽然我号称脸皮厚的程度仅次于小光和阿文,但面对她还是有些放不开,老是感觉有种怪怪的尴尬感觉。而这一切都被我的好基友们给打破了,也不知道他们抽的什么风,在我陪她一起吃了几天饭后,他们几个也每天慢悠悠的跟着我们一起去吃饭,然后就组成了每次五六个男生(波哥有机会的话就会陪着秀秀一起)和一个女生一起吃饭的奇怪组合。
吃饭本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人有时候挺奇怪的,一个人吃饭和几个人一起吃饭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和男生一起吃饭和与女生一起吃饭的感觉又是完全不一样的。原本我们几个男的一起那是狼吞虎咽,都饿死鬼投胎一样,虽然吃相难看,但效率高,速度快,吃得多;她加入进我们这个组合后我明显变得斯文了很多,当然她也不是矫情的人,性格也挺豪爽,吃饭不会娇滴滴的(我是最怕和这种女孩子一起吃饭的,吃半天都吃不了几粒米)。并且让我至今难忘的是每顿饭她都会分我一半,那时候特别能吃,女孩子饭量就没有那么大了,所以老是引来一道道羡慕加嫉妒的目光,对于这些,以我的脸皮自然都是无视掉的。
前面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让我难堪的是小光和阿文这两货,和女孩子坐在一起吃饭一点也不知道收敛,以前怎么吃,现在还怎么吃,完全不顾形象。刚开始以我的老脸都有点挂不住,只能尴尬地看着小雪笑笑说:“没事,他们一直都这样,习惯就好,习惯就好!”其实让我一直以来很感动的事情是小雪好像对我身边的人从来都不会有什么意见,总能一起相处的很好,她的性格也很活泼,很容易和男生打成一片。所以即使这两货当年丢尽了我的老脸,她也毫不在意,反而后面和他们也成了朋友,一起吵吵闹闹,度过了一段很愉快的时光!
在很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想起这些事情,我问小雪:“当年跟着我们这一群邋遢的男生一起玩你真的开心吗?”她笑了笑说:“那个时候的你真的意气风发,非常潇洒,我很开心。“而这一句话是对一个男孩青春时期的肯定,让我感到很自豪,很感动。陪你一起吃饭,或许其实是你陪着我,是那段时光最普通却也终生难忘的事!
☆、考试来了
生活虽然还是这样操蛋,但终究是一天天过去,复读的教学计划和高三基本相同,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每个月的月考了。“月考”顾名思义,每个月考一次,会完全模拟高考来进行,并且考完后班主任会打印出一张大大的成绩排名表贴在教室最显眼的位置,让你只要坐在教室里面就能看到,以此“激励”我们。
转眼间一个多月过去了,时间来到了九月一号这样一个神圣的时刻,高一的新生满心欢喜的步入这个全新的高中环境,此刻的他们就像三年前的我一样,并不知道高中噩梦般的生活,接下来他们要面对的是什么,所以说有时候未知也是一种幸福;大一的新生此时肯定满怀憧憬的迈入大学这座神圣般的的殿堂,终于告别难熬的高中生活,进入无拘无束放飞自我的大学;而此刻的我们,即将迎接复读以来第一次月考。怎么形容我此刻的心情呢,就是很苦涩,很无奈!原本以为能告别自己最讨厌的这种考试了,却没想到阴差阳错的还得再煎熬一年。
考试的这一天转眼就到了,在经过紧张的“临时抱佛脚”过程后,小光和阿文这两货都自信满满,一副老子能考第一的样子,互相鄙视的看着对方。在这个早自习,两人难得的没有睡觉,一人拿着本书一本正经的读着,时不时挑衅式的瞪对方一眼,然后继续埋头读着。整个教室都是沉闷的读书声,同学们比赛谁的声音大一样,好像越大的声音越能给自己心里暗示,背下来了,从而更加有安全感。这样的氛围我突然间觉得索然无味,放下了课本,反正都这时候了,还不如放松一下等下考试好好发挥。
虽然要模拟高考,但由于教学时间安排,必须把两天的考试时间压缩成一天,但考试顺序倒是没变,上午《语文》、《数学》,下午《理综》,晚上《英语》。考试前总是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我们总会因为紧张而觉得煎熬,而越有压力,就希望快点过去,因为考试过后会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然后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任性一下,这是我这么多年考试得出来的经验。但考试时其实过的很快的,因为你得集中注意力做试卷,人在集中精力做一件事时会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语文》、《数学》对于我来说没什么压力,也不会有啥突破,感觉怎么考都那样,以我懒散的性子到这样的程度已经很难再进步了。下午的《理综》虽然有压力,但毕竟基础还不错,并且复读最好提升的莫过于《理综》了,所以这一科算是花了我最多精力去做的。转眼间就到了晚上的《英语》了,对于这一门课程我真的是除了恨还是恨,可能天生就没有语言天分,从初中开始学习《英语》开始,这一科一直就是我拖后腿的科目,并且越来越严重。我现如今沦落至此绝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它,因为我高考《英语》成绩只有50分(总分150分),一门语言科目考成这样我也是很无奈,与别人的差距就是这样形成的(一般人都考100分以上)。
所以《英语》开考后我还是老规矩,先看听力,将我“认识”的单词做好标记,然后坐等听力开始,听力开始后认真听,每一题只要听到了我认识的单词在那个选项就选哪个,听不到的话就“随缘”选,一般选最长的选项或选“C”;“单选题”和“完形填空”基本是不会的,凭着感觉随便选,一般五分钟搞定;阅读理解会认真去看,当然由于太多单词不认识,很多也只能瞎蒙;最后的作文想方设法的套两个自己死记硬背的句式,再把自己会的那点可怜的词汇都“拼凑”上去,试卷做完,然后趴着发呆!英语的考试时间是两个小时,我一般一个小时搞定,反正花再多时间也没有用,不会做的还是不会做。看了一下旁边的小光和阿文都还在绞尽脑汁的做题,小光与我刚刚相反,除了《英语》好点其它学科都很差,阿文是哪一科都一般般。回想起前三年经历的无数次考试,有点像做梦一样,感觉自己每次考试都差不多,努力一点成绩不见提升,懈怠一些,成绩好像也不见退步,可能是做事情没恒心,不够坚持的结果吧!
当交卷的铃声一响起,很多同学都如释重负的起身交卷,最兴奋的就是小光和阿文了,这两货交完卷就不见了踪影应该是又躲着抽烟去了。正当我无精打采的趴着桌子上时,小雪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考的怎么样?”我懒洋洋的趴着不愿意动“就那样,我永远都是老样子!“她看着我笑了一下说:”考完了,要不要去操场上走走?“虽然不想动,但也不想扫了她的兴致,就拿起东西很潇洒的对她说:”跟着,哥带你去溜达溜达。”
九月的天气还是很热,但在晚上确实难得的有些凉爽,晚风习习,满天繁星。学校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大的,我们沿着田径场周围走着,田径场外围是一圈有路灯的小道,并且种满了一圈的小树,非常适合晚上散步。我们一起聊着以前初中时的一些傻事,不时哈哈大笑,也很感慨能一起再上高中,再次同班。初中时我们本没什么交集,高中时却因为无话不谈而成为知己,但那时不在一个学校,离得也比较远,最后高考双双落榜,然后一起来这里复读,颇有一番“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那天晚上,小雪对我说:“来到这个陌生的学校,有你在真好”。我豪情万丈的对她说:“有哥在,去哪里都罩着你”!晚上的X县一中很安静,让人很轻松。学校林荫道上,昏黄路灯下,男孩,女孩,身影拉得很长很长,画面就此定格!
10难忘的周末(上)
☆、难忘的周末(下)
球打完了,汗水也挥发光了,饥饿的感觉也来了。都是十八九岁的年纪,中午又没吃饭,小光和阿文早餐都没吃(睡过头了),所以每次这时的我们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立刻饱餐一顿。
周末我们一般不会在食堂吃,我们是封闭式教学,平时根本出不去学校,只有周末才能出去换换口味,改善伙食了。高中旁边虽然不像大学一样有那么热闹的后街,但也有好多的小餐馆,价格很实惠,对于我们这种住校生来说,这些小餐馆就是我们打牙祭的地方。X县是江西山区的贫困县,但县城却还建设的不错,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好的没话说,学校所在的地方就更好了。我们最喜欢去的一家店就是建在一个小山坡上面的小店,老板人很厚道,饭菜价格便宜分量足,一个小炒加饭就六块钱,每次我们都是按人头点菜,每人六块钱,对于当时我们那边的消费水平来说确实非常实惠的了。
一群人兴高采烈的跑进了小山坡上的小菜馆,这里的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人很多,老板忙着炒菜干的热火朝天。我们很快点了几个比较爱吃的小菜,坐着干巴巴的等着,肚子饿的咕咕叫。老板炒菜技术很好,速度也很快,没等多久,几个香喷喷的热菜就已上桌。我们几个饿死鬼投胎一样立刻开始狼吞虎咽,一点形象都没有,当然,我们吃饭好像从来都没有形象。
那时我们有个习惯,每次吃完都会统计一下“战绩”,看看都吃了几碗米饭,碗是较为普通的饭碗,不大不小,现在的我估计每顿只能吃一两碗了。这顿饭我们吃了半小时,连菜汁都没有留下,阿争和小光斗气似的一人吃了六碗,波哥和阿文也紧追其后一人吃了五碗,我是最差的,只吃了四碗,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这样吃都不知道老板是不是亏本了。
夕阳西下,给这个较为简陋的小山坡蒙上了一层金色;延绵婉转的小道旁边是生机勃勃的各种植物。我们满足而又疲惫的开始走向那个充满书卷气息的校园,晚自习就要开始了。阿文和小光还是同样的不老实,一路上都是吵吵闹闹,不同的是这次阿争也加入了他们,波哥还是那么不怎么说话,只是看着他们吵闹跟着傻笑,而我却是迈不动脚步一般不想走进学校,一方面是脚很酸,另一方面就是单纯的不想回去,想多感受一下校外的自由空气。有时候觉得学校就像一只怪兽,而校门就像怪兽的血盆大口,虽然到这个年纪不该有这样幼稚的想法,但有时候遇到烦恼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想逃避,或许我就是一个这样的懒人。有时候真的很羡慕小光他们,可以过的那么没心没肺,无忧无虑。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很快就回到了学校开始上晚自习,开始一周又一周的无聊循环!刚坐下没多久,小雪就兴冲冲的跑过来笑着说:“闭上眼睛,张开嘴巴,给你个惊喜。”当时她那个开心的样子我至今记忆犹新,怎么形容呢?应该是“笑的像个五百斤的胖子吧!”当然这个想法我保留至今,没有跟她说过,估计说了会被当场灭了吧!
感觉有个像大拇指般大小红彤彤的水果扔进了我嘴里,于是很自然的咀嚼了一下。然后那种味道让我回忆起六年前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在姑姑家里面第一次看到那种红彤彤的,一个一个又大又红的东西,看了就非常想吃。由于长在菜园里面,我一下没忍住翻过篱笆墙,进去摘下一个就往嘴里送,然后就记下了那个让我终生难忘的味道,因为它我吐了好几次,感觉胆汁都吐出来了!没错,绝对就是这个味道,虽然这是我第二次吃,但我瞬间就感觉出来了是它:“万恶的西红柿”,绝对是的。我满脸苦涩的看着小雪睁开她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盯着我说:“怎么样,好吃吧,惊喜吧?是不是没有吃过这种这么好吃的水果?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小的番茄,叫圣女果,生吃超级好吃,我最喜欢吃了。”
圣女果的味道和一起吃过的西红柿味道一模一样,本来就是同一物种。我欲哭无泪,想吐又不好意思吐,只能怀着关爱女同学,不辜负漂亮女生好意的人生理想,勉强将口中之物吐了下去,强忍着想吐的冲动,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小雪看着我有点不对劲,有点迷茫地说:“怎么了,不好吃吗?”我强颜欢笑,满不在乎的说:“没有,没有,还不错,还不错!”听完后她很开心,于是很大方的又给我扔了几个到我手上,语重心长的跟我说:“这个可是我今天逛了一个下午街最好的收获,我最喜欢吃的水果,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份上才给你吃的,但买的比较少,下次我多买点,再多给你点。”说完一蹦一跳的跑回了自己的座位,留下我傻傻的站在那里思考着她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啥意思,脑袋有点蒙!然后赶紧将手里剩下的几个塞到了小光嘴里。
这些年来我身边的人都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会那么讨厌吃西红柿,其实我自己也很奇怪,也做过很多次尝试,虽然后面没有之前那么夸张,吃了就想吐,但至今还是很不喜欢那种味道,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吧,有些东西天生就不喜欢!不过,心情还是不错的,毕竟是一个单纯女孩对于自己最喜爱的东西想分享给好朋友的一种心意,虽然难吃了点(我个人觉得),但也很荣幸。
晚自习的铃声已经响起,教室里面立刻又恢复了一贯的安静,只有书本翻页和笔写字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响起。周末的假期虽然只有一个下午,但还是很满足,和朋友们一起也非常开心,确实是一个难忘又愉快的周末!
☆、爱情是什么?(一)
爱情是什么?这对于18岁的我来说是一个无解的问题,一道解不开的奥数题,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
当我第一次问小光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盯着我足足看了十秒,然后蹦出一句:“你**了?”气得我当场踹了他一脚,骂道“滚”!却见他突然严肃起来,看着我说:“你这样的人这种时候还是别谈恋爱了,会很惨的”!我觉得他莫名其妙,“那么惨,为什么你还谈得不亦乐乎”,他立马大言不惭的说道:“哥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你这种“老实人”哪里能理解的了。我当时就仰天长叹:“我最近真是读书读傻了,怎么会想到来问你这种问题”。
时间还是如流水一般缓缓流过,我似乎已经渐渐习惯了复读的生活,枯燥的上课,考试;天气还是照样炎热,仿佛小时候的秋季已经彻底消失了。在这样的天气下,午休时间对我这种爱熬夜的人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同样的,至今对中午的“起床号”有种莫名的厌恶与恐惧。每当“起床号”响起时都痛不欲生,苦不堪言!然后迷迷糊糊的起床,顶着老大老大的太阳摇摇晃晃的走向教室。
周一下午一二节是英语课,小胖老师(英语老师有点小胖,我们私下都叫他小胖老师)还是照样很有**,以他具有特色的刺耳嗓音,用尽全力的给我们打精神,让我们不再昏昏欲睡!但明显作用是微小的,比如此时我身边的两位“大哥”已经倒下了,他们用了两叠厚厚的课本堆在桌子上面,然后趴在书后面睡觉。一方面给人一种努力学习的错觉,一方面又可以用来挡住老师的视线,一举两得!虽然我提醒过他们很多次,根据“勾股定理”结合老师的身高加讲台高度、讲台到我们座位的距离以及桌面上书本的高度得出的结论:老师身高只要高于150cm就能完全看到他们的头!而我们的老师之间没有身高低于150cm的老师,所以他们的做法显然是掩耳盗铃。当然,他们打死不相信,一直以老师看不到自己的美好心态安心睡觉。对此我一直感到非常郁闷,因为最后一排老是就我一个没睡的,每当小胖老师投来欣赏的眼光时,我这个高中三年英语没有及过格的人就很羞愧。我心里对老师说:“不是我不困,也不是我不想睡,更不是因为我想听您的课,只是因为我趴着就是睡不着,难受”!
不过在此不得不提一下我的英语悲惨史!农村的教育普遍比较落后,而作为农村人的我上初一时才开始学习英语,那个时候感觉像天文一样。由于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手机,更别提电脑,接触到英语的机会实在太少太少,刚开始学时就云里雾里了,更别提我们那些个发音都不标准的英语老师了。发音不标准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主要是应试教育,会做题就行,所以刚开始时最起码考试还是问题不大的,一般能考个七八十分;但后面问题就来了,上了初二后换了英语老师后她的发音与初一时的英语老师完全不一样,这让我瞬间就在风中凌乱,听不懂了。一气之下就不行学了,然后初二荒废了一年,一到初三就完全傻眼了,啥都不会了。一直到现在,英语都是我的硬伤,是我内心的痛!有时候我甚至都在想如果不是英语差,我现在应该不会坐在这里复读了,第一年高考英语一百五十分的试卷我只考了五十分,这也是落榜的根本原因!其实我对小胖老师的感官还是不错的,并且复读也确实是想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但奈何确实有点无力回天的感觉。虽然一直有在“努力”记单词,但永远坚持不了几天就放弃了,或者是忘记了,然后又重新开始,然后又......
所以到现在为止,我的英语考试基本上靠蒙选择题,靠点投机取巧的考试技巧得点分。英语课对于我而言一般都是过的很快的,一般在神游或者看小说中度过。很快下午的课程结束了,我的两位同桌大兄弟也恢复到了一天中最精神,最亢奋的时候了。由于现在我天天得带着小雪去吃饭了,所以基本不和他们一路了,他们吃饭那副狼吞虎咽的尊容以我的脸皮厚度都不好意思被小雪看到。每天的晚饭时间也是比较轻松愉快的了,虽然每次路过篮球场时还是会有点手痒痒,但没办法,必须得忍住;更何况美女在旁,嗷嗷待哺,得先带她去填饱肚子。
单独与女孩子一起吃饭的感觉还确实不错,主要是跟她在一起觉得很自然,没什么压力,毕竟跟着小光他们那群坑货一起混久了,吃相难免有点难看,而我又是一个在女生面前特别在意形象的人(我自己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吃饭时我还是经常忍不住的逗她,怎么现在在我面前完全变样了,变得这么斯文与娇羞,以前我认识的女汉子到哪里去了呢?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对我俏皮一笑,这么久不见,是不是怀念姐的拳头,皮痒痒了啊?最后我当然是我以投降结束这个话题,毕竟哥是个有风度的人,不跟女孩子一般计较。
饭后,一起走在回教室的路上,看着她那带点婴儿肥的脸蛋,夕阳斑驳的洒落在她的秀发上面,整个人感觉像发光一下,我看的有些痴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确实都在慢慢变化,她越来越美了,虽然性格还是很活泼,大大咧咧的,但独有的女生魅力也渐渐崭露出来。她发现了我在看着她,回头看向我,我感觉将头别过去,自言自语的说道:“天空好蓝哦,云也好白”。她“扑哧”一声笑出来,然后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我一阵尴尬,脸皮厚如我也感觉有点老脸发红,装作没看到,加快步子往前走了。
☆、爱情是什么?(二)
对于爱情,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只相信日久生情!
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其实也说不上很喜欢,只是那种朦胧的好感吧!那时刚上初三,她是我小学同学,一直同桌,那时跟她关系非常非常好,很单纯的朋友关系;后面情窦初开,不知道怎么的就喜欢了,所以后来也一直觉得男女之间是不存在纯洁的友情的,如果硬要说有,那估计是“越丑越纯洁吧”。那时非常单纯,也不知道怎么表达,怎么追求,只是傻傻的喜欢;可是非常遗憾,我们非但没有结果,甚至是连开始都没有;爱情的火苗被她生生掐灭,后来我总结这一段感情,把它称之为“暗恋未遂”一直以此来警醒自己!现在想想确实很丢人,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想不明白,那时颜值巅峰的我为何会如此失败,后面回想起来才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的去追过人家,也没有正式的跟她表白过!但也不曾觉得遗憾,只是没有缘分吧!
晚饭时间比较短,一般只够吃个饭,很快就到了晚自习时间,我们高三的晚自习时间是漫长的,学校规定时间是下午六点半到十点半,不过我们一般都会自觉“加班”半小时到十一点下晚自习。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晚自习成为了我最精神的时间,以前听人说过一句话:“白天荒废的时间,到晚上会有一种愧疚心理,然后到晚上会有一种补偿心理去补偿白天荒废的时间”!对于这一句话,我一直深以为然。从初中开始,晚自习一直是我学习的主要时间,自学、复习、做题等等都在晚上完成,由于天赋不足,以至于学习成绩一直不上不下。
十月份,天气还是很热,难得的是晚上温度会低一些,今天这个晚自习有点特别,小雪不知为什么跟阿文换了座位(她座位在第二排,妥妥的学霸位),坐到了我旁边。看到我比较蒙的表情,她莞尔一笑说道:我今晚不想学习,过来后面偷偷懒。我顿时义正言辞的跟她说,你这样是不对的,作为学生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你这样做对的起祖国,对得起人民吗?还怎么做社会主义二十一世纪接班人,还怎么......;她对着我翻了翻白眼,然后右手已经快摸到课桌上那本《新华字典》了;我眼睛的余光瞄到她的动向后,立马又说道:但是作为你最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我不得不说“干的漂亮”,我就欣赏你这种漂亮又坦率的女孩!“我呸!”你这张嘴啥时候变这么贱了,小雪很鄙视的看着我说道。我内心松开一口气,差点装过头了,她发起飙来可不是闹着玩的,打人是真的痛,像我这种小身板以及有着英俊的外表的斯文人,还是能动口的坚决不能动手。
不过我还真是有点意外,毕竟小雪还是属于勤奋型的,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复习的人。这时小光慢悠悠的抬起头来(他本来趴在桌上睡),看了我们俩一眼,然后走了,对,就这样走了......
后面我才知道他跑去跟老师说头痛感冒了,要去医务室打吊针。虽然以我们班主任的慧眼可能能一眼识破他,不过以我们小光同学一贯不要脸的风格,估计班主任也烦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