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3)
我在王了给我的一大叠稿件中发现了下面这张纸条,说明张小湄如果不死,她写的东西可能还想正式出版(或者巳经联系得八九不离十)。
[作者简介]
玻璃小妖,原名张小湄,女,1976年生,江苏人。拉过大提琴,做过某医药集团文化干事,电台等。网龄四年半。1991年开始创作,发表小说70余万字。著有中短篇小说集《干吧,还想什么呢》、《我疼了》、《这一次比较舒服》等。部分作品译介美国、德国。现居北京,职业写作。
王了说这份简介是玻璃小妖发生意外的前一天晚上写的。她死的太突然了,可能是兴奋过度,心脏病突发。她一直想出一本像样的书,她以前的所谓“发表”大部分是在网上。她渴望出书,她曾说过要“不惜一切代价”。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她死了,连一句话都没说就死了。我真的不是故意想弄死她,可是,我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她死在我**,脖子上勒着绳子。
王了说,我发誓那是一次意外。这都怪玻璃小妖她每次搞都要玩花样,她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她从来不知道满足。那天晚上,她来了,一进门就说“我们干点什么吧”,说着就动手捅我这个地方(她用手朝两腿之间一指),还扒我上衣、扯我拉链,她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生猛最不要脸的一位。她不是没头脑就是花痴,总之有病,我没见像玻璃小妖这样见了男的就生
扑的主儿。
我问王了:“这么说是她主动的?”
“那当然。”
“真的?”
“我敢拿我的脑袋向你发誓,是她主动向我求爱,还差点被我严辞拒绝了。”
我说:“怎么是差点,而不是——”
“我说差点就是我本来不想接受她,可是,你想呀,她一个女孩子,既然张嘴说爱我,我怎么好意思说不呢?”
“噢,对了玫瑰,你那儿有烟吗?下次再来给我带盒。”
“这是地下室,不能抽烟的。”
“我都一个快死的人了,你就可怜可怜我吧。”
给王了买了两盒烟,藏在我的化妆包里。我很怕被母亲他们发现,主要是不想让我母亲为这件事担惊受怕。母亲近来难得心情不错,多年的孤守终于得到了补偿。
阿威很爱我母亲。
母亲也爱阿威。
年龄并不是重要问题,重要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相爱,这就足够了。
夜里,我的小说正进行到倒数第三章,眼看结局就要像海水中的礁石那样浮出海面了。我很小心,越到后面越得写得好,最近读了玻璃小妖的糟糕文字,才知道她那些可怕的短句子是多么毁人。在她的文章中,“于是”、“可是”乱跳舞,她总是能写出白痴一样的句子,例如:“我很恨这个地方,可是现在我又要来了,我多么恨它。”这种句子看多了,整个人都将傻掉,说着撒着小娇的小警句,那根本不是文
学,而是在网络上钓男人的些小纸片而巳。
当然,王了让我读这些也不是为了让我欣赏什么文学艺术,他只是想要证明自己无罪,属“过失杀人”。
我想尽快了结这件事,劝王了去公安局自首。
王了说,玻璃小妖那天来的时候,情绪高涨,我怎么也没想到会是那样的结局。是的,她喜欢玩花样,我卧房床底下的纸盒子里一直装着尼龙绳、红布、手拷、弹力创可贴、甚至小皮鞭。不过,这些都不是“做案工具”,是“**工具”。玻璃小妖可喜欢这些了,有些东西甚至就是她提供的,她口味很刁,她自己发明许多刺激性游戏,并把它们编上号,每天玩法都不重样。
出事那天,玻璃小妖让我用尼龙绳绑住她的双手和脖子,她说“捆紧点没关系的”。“还说紧点更刺激”。在此之前她用同样方法捆我一回,把我捆在厨房的一把椅子上,让我任听她摆布。
那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受虐经历,她先是用一把锋利的刀片在我身上割来割去,当然割破的只是衣服,并没有伤到皮肉。她把我的一件暗格来克衫割成了破鱼网,里面的一件长袖恤衫的袖子也已被割被,露出惨白的肉来。
我说:“小妖你可千万别伤着我啊。”
她说:“这可说不定呀。”
用了两小时的时间,她把我身上的衣服差不多都扒光了,然后她开始用舌头舔我,她微眯着眼睛,从表情上看很快乐、很满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