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納妾(1/3)
“行,有些花樣我們即便能想出來,隻怕也畫不出來。若是阿琬畫出來的,一定極美。”周氏笑著說道。
周氏也沒有多留,和蘇琬說了會兒話便離開了。
蘇琬則細細看著那些帕子。不得不說蠟染能在華夏流傳多年,便是因著很有特色。
因為獨一無二,所以每一件染品都如同一件藝術品。
看來伯娘對這個事還真是上心,她先前也隻是隨口一提,伯娘這樣快就弄出這些帕子來了。
眼下是對蠟染的掌握還不熟練,手藝很生疏。假以時日,她相信伯娘他們能染出更多十分精美的蠟染布來。
看了一會兒,蘇琬也就將帕子收了起來。若是蠟染布多了,她倒是可以設計一些用蠟染布製作的衣裳款式。
次日,一大早蘇琬趕車送著蘇杭去了鎮上。看著蘇杭進了書院,她則去了一趟杜家。
杜弘揚的腿好了很多,如今每日裏都在練習著走路。
腿傷了一段時間,要想一下子恢複到原本的走路的狀態是不容易的,隻能慢慢來。
陪著杜弘揚說了會兒話,蘇琬便和杜晗去了一趟杜家的莊子。杜弘揚將家裏其中的一個莊子交給了杜晗來打理,而杜晗便想著整個莊子都用來栽種花草。
莊子不是很大,隻有五十多畝,不過暫時用來栽種花草,倒也不小了。
依山傍水的莊子,地方倒是很不錯。蘇琬和杜晗說起,等雲來村後山的薔薇種子成熟了,她們便先育苗。
如今月季還是稀罕物,便還是多弄出些月季來出售。
一來是能多多掙錢,二來也是她的私心,她急著完成係統裏的任務,攢夠讓係統升級的積分。
而薔薇苗不僅可以嫁接一部分月季,還可以嫁接些可食用的玫瑰。
食用玫瑰栽種出來,可發展的吃食就很多了,單是玫瑰鮮花餅就可謂一絕。
至於其他地方,可以栽種一些可食用藥用的花草。
清溪鎮這個地方氣候好,倒是可以讓很多植物都茁壯生長。
蘇琬和杜晗仔細商
議了一番,將要栽種的花草定了下來。
“我會盡快去找花苗或者種子。”杜晗笑著說道。找到了自己能做的事,她倒是每日裏精神都很好。
以前總覺得女子就隻能呆在家裏做些女紅之類的,如今才發現,其實女子也可以有很多事做。
隻要不是朝廷明令禁止的事,又為何不能做?
如阿琬姐說的,女子能自己掙銀子是好事,想買什麽就能買,不需要向任何人伸手。
雖說在家裏,兄長也從未虧待過她。可花著自己掙來的銀子,終歸感覺是不同的。
她現在隻覺得做什麽都渾身是勁。
“我也四處找找看,隻怕單是這個就要多花費些功夫了。”
這個時代並沒有人家專門育各種花木苗賣,故而想要大麵積種植的時候,種苗便是個很大的問題。
隻能是多走訪些人家,看最終能買到多少了。
“明軒他在雲來村住的還習慣吧?”聊完了花木的事,杜晗便問道。
“我看著他每日裏都挺高興的。”蘇琬笑了笑。近日來陶明軒和晏兒總和村裏的孩子一起玩耍,她看著陶明軒的樣子,倒是比先前要更為開朗些。
先前陶明軒是太宅了,其實這個年歲的孩子,就該多玩耍呢!
學習固然重要,可人的這一生,需要學習的時間太多了,在還不需要有太多壓力的時候,更該學習如何玩耍。
等再長大些,壓力大起來,想要如此輕鬆的玩耍,反倒是不行了。
每日裏出去跑跑跳跳的,出出汗,她看著陶明軒的臉色也要更好些。
“他高興就好了,我還擔心他會不習慣。畢竟在陶家,可是每個人都寵著他,金尊玉貴的。”杜晗笑笑。
“其實我看就是陶家的長輩太嬌寵他了,他自己倒不是個嬌氣的孩子。”
自從來家裏後,陶明軒倒也沒嫌棄過住處簡陋,也從沒說過蘇家的吃食簡單。
本來她還有些擔心那孩子太嬌氣了,的確不容易照顧,不過相處了些日子,倒是覺得還好。
“明
軒好好的,陶大哥他們也能放心了。我前兩日去了楊家一趟,楊昊大哥也回來了,知曉明軒住在阿琬姐家,還說要找個時日去看看呢!”
蘇琬想想也是,都是去參加鄉試的,謝清宇都回來了,自然楊昊也該回來了。
隻不過謝清宇的歸來那麽風光,楊昊這邊就有些寂靜了。
“楊昊他……還好吧?”
“勝敗乃兵家常事,於科考自然也是如此。我想,楊大哥自己想的很清楚。其實誰也不敢輕易抱著希望,說一次就高中啊!”
“話雖如此,落榜始終是讓人有些難受的。”
“說起落榜,我昨日倒是聽說了一個事。”杜晗忽然說道,“和那位謝舉人有關的。”
“什麽事?”
“說是謝舉人要納一門妾室,好像是他伯娘家的侄女。”杜晗咂舌,“這樣的事可真是不講究。”
哪有嫡妻沒進門就先納妾的道理,這不僅僅是令人笑話的事,明擺著是打那位還沒進門的嫡妻的臉。
富貴人家沒成親之前有幾個屋裏人,這倒不是什麽了不得的事。
可那隻能是沒名沒分的屋裏人,不能是有了名分的妾室。
這先納妾再娶妻,讓新進門的嫡妻如何自處?
這謝家終歸是小門小戶的,大抵覺得中了個舉人便十分了不得了。
這樣的一個人,好在是阿琬姐和謝家早無婚約了,不然阿琬姐進門,豈非要覺得膈應?
“納妾?”蘇琬微有些詫異。謝清宇怕還真是瘋了,這個時候納妾?
而且他伯娘家的侄女,莫非說的是王秀英?王秀英還真是中了謝清宇的毒了,嫡妻做不成,竟是要上趕著做妾?
感情裏,愛一個人到如此地步的人,她隻覺得令人唏噓。
說到底,愛一個人還是要有一定的限度,九分喜歡,一分尊嚴,可以很愛一個人,也可以在必要的時候離開這個人。
愛到無論如何也離不開一個人,便也失去了自己。
若連自己也不留出一點愛意給自己,又如何期望別人來愛自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