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爽連連點頭,“他是斯登先生,剛從美國來,他不懂華文,我們公司接受委托,讓我做他的翻譯。”
說著,她用英語向身邊的斯登介紹了顧念之,又說她是大名鼎鼎的路氏集團的合作律所大律師,如果有事,找她做代理就行。
顧念之笑了一下,忙說:“白爽,你可別給我戴高帽子。律師的專業方向不同,做的案子也就不同,我不知道你們這位客戶需要的是哪方麵的代理,如果是我不熟悉的領域,我是沒法接你們的case的。”
一般人覺得隻要是律師,那麽涉及法律方麵的事情都能接手。
其實不然。
國家的法律那麽多,哪裏有律師能方方麵麵都精通?
律師都隻專精於一個方麵,比如刑法律師,是處理跟刑法有關業務的。
專精經濟法的,會處理跟經濟糾紛有關的案子。
還有精通婚姻法、勞動法的,比如金大狀這樣的,他接的案子大部分是離婚官司和勞動仲裁。
別的方麵也可以接,但是工作質量就差多了。
再則律師大部分按小時收費,越熟悉的領域,前期準備需要的時間就越少,可以直接進入處理環節,開始計費。
不熟悉的領域,花費的前期準備時間會比較多,不利於他們的收益比。
當然,也有比較無良的律師把所有時間都用來收費,這樣一來,客戶麵臨的賬單就高。
而這麽貴的費用,要求的工作質量也高。
可是不熟悉的領域,很難第一次就做得讓人滿意。
所以最後結果一塌糊塗,這是砸招牌的事,很少有律師做這樣“殺雞取卵”的事。
顧念之就自己的經曆而已,她在刑法訴訟方麵有天賦,而且研究的方向也是在刑法方麵,打過的官司也是這方麵,要在對麵世界,非刑法方麵的案子她不會接。
但過這邊來之後,她進了金大狀的小律所,才開始跟進婚姻法和勞動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