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前去抗倭(加更)
所謂《拆遷改造》就是將原本不屬於國有的土地(地主豪紳所貪墨的土地)收歸國有,然後再異地安置在新的土地上,並按照平方數的1.2倍土地補償給他們,可以多要,但是要繳納稅款。
此辦法一出,本來應該被千夫所指的細川輝元,結果沒有一個人出言反對。相反,奉天殿內鴉雀無聲,眾權貴們都紛紛在打著自己的小九九,怎麽算怎麽感覺自己賺大發了。
首先1.2倍的補償是白賺的,如果加要0.3倍則是按市場價的一半征稅,如果再加要0.5倍則是按市場價的九折征稅,再往上就是正常價格了,以原麵積的2.5倍封頂。
散朝後,眾權貴們又聚集在一起,深入研討,最終還是覺得沒毛病,便紛紛表示同意。作為交換,審議同時通過了《開海通商條例》,至於“片板不準下海”的禁海令?理由都是那麽冠冕堂皇:“片板不準下海”的禁海令本身是為了保護國民的人身安全,所以你隨便弄塊木板,我肯定不能允許你下海。但是你如果有合格的海商船,我很高興的給你辦理通商令,祝您旅途愉快。至於沿海士紳豪商和貪官汙吏的利益?這都是小事兒,那些土地豪紳就幫你出麵擺平了。
於是,嘉靖皇帝下旨實行《拆遷改造》,開始了全國範圍內的丈量土地,進行拆遷改造的前期準備工作。至於有人質疑這是不是趁機對貪墨土地的豪紳進行抄家滅族?別開玩笑了,聖旨都下了,難不成皇帝老子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大開殺戒?不可能的,你看看這個契約合同都有厚厚的十多頁,內容再清楚不過了:原拆遷麵積,現變更麵積,是否補差價,雙方之間的約定等等,就連遷址時間都寫的明明白白,三年內包分配,超過時間還每月按平方數補違約金呢。
正當大明進行土地改革的時候,浙江傳來倭寇進犯的急報,由倭匪徐海帶領日本大隅、薩摩二島的上萬倭寇,以及麻葉、陳東帶領的屋久島、種子島全部部屬,總人數約在兩萬左右,進犯浙江一帶。遊擊將軍宗禮率軍前往清剿,由於汪直義子王滶的幫助,一勝於崇德,再勝於石門,三戰於皂林三裏橋,斬獲甚多。但三戰三捷後,由於叛徒告密,內無糧草外無援兵,最後宗禮與全體將士皆壯烈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