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又見分家
地裏幹活的子侄,瞅見這邊的動靜,一個比一個躲得遠。李春山的脾氣不是一般的暴躁。在場的子侄孫輩,沒一個沒挨過他的棍棒。
所以,若是待他話說完,而他們九個連這塊宅地都沒整完的話,就等著吃掛落吧。誰都沒得好。
李滿倉則一邊幹活一邊發愁。他爹分家越過了二伯,二伯必是來挑理了,何況,他家這次分家,壓根就沒理——那還禁得起他二伯挑揀?
李滿倉知道他家分家對他大哥不公平,在族規裏,這就是“滅長”——他娘做足水磨功夫,把他大哥的長子繼承權給奪了。
但有什麽辦法呢?李滿倉痛苦地想:看他爹,有分家的十五畝水田和十二畝旱田做基礎,這麽多年辛苦,不過掙了五畝旱地。
輪到他,分家,按規矩,他隻能得三畝水田和三畝旱田,他再辛苦勞作,也養不起他的四個兒女。
為了兒女,他想,他隻能如此,他無路可退。
果然,他看到了,他二伯又動手了,拿煙鍋敲他爹了。
哎,隻希望,二伯這次還是差不多罵過就算,不要似大哥定親那年那樣,拿著棍子攆他爹。
九個壯勞力,九把鐮刀,眨眨眼,這草就割完了。割下的草堆到一處,由太陽曬幹,便即就可以當柴用,燒鍋。
收拾好草,九個人再換九把釘耙,不一會兒地也翻好了。
揀出地裏的草根,也堆到草堆上,待曬幹了,也可以燒。
最後再拿釘耙揮兩個來回,這地就整好了。
轉頭看兩個長輩,見還在說話,便誰也不敢先走,即便先前說的活幹完了。嗬嗬,二伯、二爺爺跟前,誰敢說活幹完了,沒活幹了?
無言地對視幾眼,九個人便自覺地分成了兩隊:四個去挖茅坑,五個去修下池塘的台階——這塘水雖不能喝,但在春夏兩季澆個菜,洗個糞桶什麽的,還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