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我在林地種生薑
李家所在的高莊村建村曆史不過五十餘年。其百十來戶村民多是當年水荒時逃難的難民,所以不同於一般單一家族興起的村落——一個村的祖上都是一家人,遇到事有族長出麵調協。以致,某一年,村民還為了搶占所謂的風水寶地,發生惡性群體鬥毆事件,傷了好幾條性命,以致驚動了縣太爺。
縣太爺有文化,審理案子時,除了將首犯伏法後,還將相關兩戶人給分遷到其他村。
對於那塊風水寶地,縣太爺也妥善處置。他將那塊地的中央單獨圈出來,然後四周的土地按照一塊一畝的大小,分成八塊後,以一塊地八兩的價格賣給爭地的人家。接著再拿著賣地得來的六十四兩銀子給死了人還要遷戶的兩家人做了補償,一家給了二十二兩。最後則用餘下的二十兩銀子,在中間留下的那塊地上,打了口井,修了個磨坊,給全村人共用。
對於縣太爺的處置,不說村裏人是如何心服,隻說紅棗聽說此事後,也一改先前影視劇裏縣太爺一臉奸詐,魚肉百姓的印象,重新審視士族——這個世界的知識分子階層的作用。
得人心的處置影響是深遠的。總之,自那以後,村裏一改先前無償得宅基地的約定俗成,統一了新的分地規矩:新落戶的人家需以六兩銀的價格購地,村裏老戶分出來的子孫買宅基地,則折半,三兩銀。
買地得來的的銀子交裏正管理,用於村裏路橋、磨坊、曬場等公用設施的建設。
因為朝廷規定,村裏的裏正由田地最多的十戶輪流擔任,然後三年一輪,所以即便沒有前世的政府賬戶公開製度,但也不存在裏正的一手遮天。
這些年,村裏人嚐了賣地的好處,便即越發嚴格了宅基地的規矩:分配的每一塊宅基地都是方方正正的一畝地,地與地之間,前後左右的間隔都留足六尺的通道,鄰裏間誰也礙不著誰,誰也別想占誰便宜——這便就不知絕了多少的糾紛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