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過來兩三個月,林冬一直靠著原主父母打過來的生活費生活。
占了人家兒子的身體。
還花著人家打過來的生活費。
巫師大人也是愧疚的抬不起來頭。
現在終於有錢了!
當然,並不是說有錢了就可以和這具身體的父母劃清界限了。
林冬沒那麽冷血無情。
那還是人嗎?
他確實不打算讓原主家裏繼續寄錢。
但目的不是為了劃清界限。
而是不讓原主的父母那麽辛苦。
拍戲賺錢有三個目的。
第一是生存需要。
克羅托的許願箱需要三十多萬金加隆,虧出這麽多金加隆,快的話也需要三五年,慢的話可能就是十年二十年了。
在這段時期,他不可能一直啃老,或者到處騙吃騙喝。
巫師大人不要臉啊。
第二是自我成就的需要。
作為一個人,不管是巫師也好,麻瓜也好,總得有點事情做。
總得做成點什麽事。
不然過上十年懶豬的日子,巫師也會變成乞丐。
第三是道德的需要。
原主這具身體父母尚在。
他們對原主非常疼愛。
從係統那裏知道,二老早就已經下崗,後來靠著打零工擺攤做小販供養兒子。
年輕時候過度的勞累讓已經年近花甲的他們變得體弱多病。
尤其是父親還得了腦血栓。
但是他們依舊要三四點鍾就做早餐去擺攤,來掙兒子的學費和生活費。
北電表演係的學費可不便宜。
他們給林冬的可能不算優渥,但卻是他們竭盡全力給出來的。
甚至應該說是拚了命才給出來的。
原主一場高燒穿越去了不知道什麽地方。
這份回報和贍養的責任就落到了取而代之的巫師身上。
巫師沒辦法說服這一切和自己無關。
占用人家兒子的身體,用一天恩情就多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