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見。
“張懷音同學, 我喜歡你!”操場上,路燈昏暗的光線下,濃眉大眼的男生捧著一束紅玫瑰, 緊張難抑地告白。
韶音有夜跑的習慣, 高強度的學習需要一副強健的體魄, 所以她每天晚上都會繞著跑道來幾圈。
被人蹲點表白,她往四周望了望,並沒有多少人看向這邊,於是表情還算舒展。
摘下耳機, 看著對方道:“抱歉, 我有男朋友了。”
“我知道, 但我還是想跟你說, 我喜歡你很久了!”男生執著地握著玫瑰,眼睛發亮,“如果你跟你男朋友分手了, 可以優先考慮我嗎?”
應該是不會的。
“抱歉。”她委婉道。
說完,繞過他,繼續往前跑去。
等她跑了一圈, 再回來時, 男生還站在原地。隻不過, 手裏捧著的玫瑰花,變成了一束果凍。
“張懷音同學,我想和你做朋友!”男生正氣朗然地道, “我很敬佩你的認真和努力,期待和你做朋友!”
不遠處, 潛伏的許超暗爆粗口。
他怎麽沒想到?
做朋友啊!多麽容易接近她的借口?如果當初他不是高調告白, 而是從朋友徐徐做起, 現在是不是轉正了?
他遺憾不已,狠狠捶了下地麵,然後朝前麵看去,豎起耳朵聽著。
“抱歉。”路燈下,隻聽女孩委婉的聲音響起,“我很忙。”
她拒絕了。
他喜歡她,做的哪門子朋友?況且,她交朋友一向挑剔,不會因為別人期待和她做朋友,就跟人家交朋友。
她又一次繞過對方,朝前麵跑去。
再次回來,男生還站在原地,這次手裏換成了一束玩偶熊:“張懷音同學,我請求做你的小弟!你學習太厲害了,請收下我吧!”
不遠處,許超瞠目結舌,不是吧?!
他為對方的奴顏婢膝震驚不已。韶音也大為感慨,停下腳步,稀奇地打量男生:“同學,誰給你支的招?請告訴我,我要和他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