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了沈欢锦脸上那得意洋洋的表情,他看到了那个小女孩被摔倒在地上,哭着起来,嘴里一口血。
吓得当时李叔叔赶紧抱起她就去了医院。
他知道,这是沈欢锦故意的。
那一次之后,他开始和沈欢锦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他不喜欢戴着两层面具的人,哪怕她再完美优秀。
长大之后,他开始接管家族的事业。在一次招聘总裁秘书的过程中,她来了,拿着她那一份优越的学历来面试。
如愿所偿,她成为了秦皓天的秘书。
他知道她的心思,可他从来不给她一点机会。
她又非常聪明地寻找更好的方式,秦皓天的母亲和奶奶。
之前他们出国到处旅行,有一次就是沈欢锦跟随的,她把两个女人哄着一愣一愣的,回来就直接对着秦皓天夸沈欢锦有多好多好。
这令秦皓天头疼不已。
现在,又试图通过他母亲和奶奶,来拉拢友军,通过友军的压力逼秦皓天就范。
他该怎么评价这个心思深重的女人呢?
可惜,再怎么翻天,他心里从来就没有沈欢锦一丝一毫的位置。
她的纠缠,她的心计,她的手段,哪一样拿出来都是令人生厌的。
还不如睡在里屋的安生,虽然蠢,可是听话。
…………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我后花园里的菜种子和花种子开始发芽了长了起来,他会经常来这里一两天就又走。
我们之间很少说话,他不爱跟我说话,说得最多还是在**的几个词就是“抬高”“自己动”“下去”
他不允许我触碰他,不允许睡他的床,所以每次一做完,我就必须灰溜溜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一躺回到自己的床,沾头就睡了。第二天醒来,他就不在了。
所以,我大概猜测他都是早上走的吧。
他不在,何姨也不会来,但我的冰箱里不会只有单一的食物了,还多了一些肉和菜。
这是我陪shui的福利吗?我也不知道。
每次回想起那一天他吻我,抱我的温柔,在这栋冰冷冷的房子里总归有些暖意的。
这期间思思有给我打过电话,她在电话里头叽叽喳喳地跟我说她在国外的生活,吐槽国外的食物,吐槽国外各种问题,还有分享她遇到的一些人和有趣的事。
她说,安生哥,我们是朋友,有什么都可以分享给对方听的。
可确实,我没有什么可以分享的,如果被她知道我和她表哥搞在了一起,她怕是不会再说我们是朋友这类的话了。
我跟她说,我很快就要离开北京了。
她说你还会回来吗了
我说不会了吧!
这里没有什么值得我留念的了。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之后说了一句,如果你在北京不开心,去你所想去的地方吧。
也只有她,真正地关心着我不开心,理解我。
我欠这个傻姑娘的挺多的。
还有五十万的债务没有还,所以我想在离开北京之前把它还清,无债一身轻地离开北京。
我想去找工作去上班,把这个事情给皓天说了。
他直接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是,你没资格给我谈条件。
我使出浑身解数讨好他,尽量使他满意。
终于有一天,他答应了。但是一三五必须不能出门,原因是他一三五会过来,一过来就是找我解决生理需求。
我挺鄙视自己的,明明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在羞辱我的,可每当你心心念念的人一回来,就把那些不好的情绪忘得一干二净。
心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他。
而且,他在**也温柔些许,不会像以前那样干捅,他会先涂润滑油,会先慢慢地进去,等到自己不难受了,他再继续。
我把这些都归纳为是他的温柔。
还记得小王子这本书里说过: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
他对我而言,很重要。
找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只能星期二四六工作,岔开的时间,哪里我也这样的工作这么合适啊?
而且这里是北京的郊区,能找到的工作也不多。
所幸的是,我在一家培训机构拿到一份兼职的工作,派传单。
每天两千张传单,工资一天一结。
我兴致勃勃地开始了我的兼职生涯。
可事实上,很残酷,你发出去的传单很少会有人接,要么就是接了当着你的面就丢掉,要么直接拒绝,要么被一些大爷大妈拿去当垃圾卖掉,更好笑的是有一次我在吃着盒饭的时候,大风一刮来,那些传单被吹得到处都是,刚好一群小狗狗在玩耍,看到这些传单,纷纷上前去咬,咬得稀巴烂,显然它们把这些传单当作一种娱乐的游戏了,我连忙冲上去从狗狗的嘴里去抢传单。
前台看到我的传单稀巴烂,问我原因,我一五一十地说明原因,我以为她会说我什么,没想到她捂着嘴巴在那里笑,“安生,你也太好笑了吧,和狗狗抢传单,你是不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