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

第4章 一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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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焱五年前搬到了五环边上一个城中村,名为草场村。

外界提起这个地方总会在中间加上“艺术”二字,只有住在这里的人才知道,这就只是个五环边上的城中村而已。房子都是村产,面积不小,却没有产权,因此只能租不能卖。之所以被称为“艺术村”,无外乎是因为这里房租便宜却交通不便,不是普通上班族租房的好选择,倒很适合不用朝九晚五的人,于是就渐渐聚集了一批有梦想却没钱的艺术从业者。

江焱在这里租了一个三层小楼的顶层,一楼是一个快递公司站点和一家小卖部,二楼是个棋牌室,整栋楼只有他一个住户,因此不用担心扰民。他把一个房间做了隔音装修,改造成一个排练室兼自己的工作室,队友们都有钥匙,约好要排练的时候,就会直接过来。

大部分时候,江焱对自己这个住处都是满意的,只有极少数的日子会让他有点怀疑人生,比如此时此刻。

这天晚上迷宫乐队在空谷Livehouse有演出,他带着两件乐器,不方便挤地铁,只好打车。

晚高峰用车紧张,好不容易叫到一辆车,司机打电话问江焱是否定位有误,因为草场艺术园区在马路南侧,而江焱的定位在马路北侧一条小巷里。

江焱解释说自己定位的地方叫做草场村,不是草场艺术园区,谁知是信号不好还是怎么回事,司机就是听不明白。江焱烦了,索性按照司机能理解的上车点改了出发定位。

他背着吉他包、拎着键盘包来到草场艺术园区门口等车,等啊等,等了十几分钟,却接到司机电话说堵在机场高速下不来了,可能需要再多等十几分钟。

江焱烦躁起来,早知道就不带键盘了,在program里加入录好的键盘音轨,背个吉他去搭乘地铁多省事。

正当他犹豫要不要取消约车订单、回家放下键盘然后步行去地铁站的时候,一辆白色轿车在他身侧停了下来,玛莎拉蒂标志性鲨鱼腮通风口映入眼帘。

江焱下意识转头,看到车窗降下,露出一张有过几面之缘的脸。

陆辰辞:“江焱?”

江焱:“哈喽……陆老板?”

江焱轻度近视,重度脸盲,还有点健忘,能记得这张脸以及他姓陆就很不容易了,实在想不起来他叫什么,只好敷衍一下。

陆辰辞笑笑:“你怎么会在这儿?这附近有演出吗?”

江焱:“我住对面村里。”

陆辰辞点头:“哦,那这是要去演出?”

江焱:“嗯,是啊。”

陆辰辞:“这边不好打车,捎你一段吧。”

江焱低头看了一眼手机,自己与网约车司机之间是一条红到发黑的堵车线。

他不喜欢给陌生人添麻烦,但眼下时间的确有点紧张。

于是他报出地点,问陆辰辞顺不顺路。

陆辰辞打开车门下了车:“顺路,上车吧。”

说着为江焱打开副驾车门,又帮他把两件乐器放进后备箱。

江焱道过谢,取消了约车订单。

“你怎么带了两件乐器?”陆辰辞边开车边随意找了个话题。

“我是主唱兼节奏吉他和键盘。”江焱回答。

陆辰辞:“那你很厉害啊。”

“我们乐队穷,请不起键盘手。”江焱半真半假地说。

陆辰辞:“是全职乐队吗?”

江焱:“不算是吧,大家都有各自的工作。”

陆辰辞:“你除了乐队还做什么?”

江焱:“给人写写歌、做做编曲什么的。”

陆辰辞:“也是摇滚吗?”

江焱摇头:“看来陆老板平时不听摇滚,玩摇滚的一般都自己写歌,自己不会写就翻唱,很少有花钱请人写歌的。”

“确实不太了解。”陆辰辞笑笑,“你做氛围音乐吗?”

江焱:“做啊,力所能及的、能赚钱的都做。”

陆辰辞:“我们画廊经常需要定制氛围音乐,有机会合作一下。”

江焱:“沉浸式多媒体展?”

陆辰辞:“很懂嘛。”

“我给星尘美术馆做过氛围音乐。”江焱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对了,你们画廊那么大,为什么叫画廊,不叫美术馆、艺术空间什么的?”

“最早没有那么大,只有一层。”陆辰辞坦率回答,“而且,很多美术馆都是非盈利机构,但我们是个商业机构,为了跟他们区别开来,还是叫画廊比较好。”

江焱哼笑一声:“艺术圈的人都喜欢装清高,你们老板倒好,反着来,把赚钱写在明面上,真是个人才。”

他刚才称陆辰辞为“陆老板”只是开玩笑,并没有觉得这位看上去跟自己差不多大的青年才俊是栖犀画廊真正的老板,顶多是个管理层吧。

陆辰辞嘴角憋着一丝笑:“谢谢夸奖。”

江焱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你是老板?”

陆辰辞:“我是合伙人之一。”

江焱:“你们有几个合伙人?”

陆辰辞:“两个。”

江焱:“……失敬了,陆老板。”

陆辰辞:“方便发一些你做的氛围音乐案例给我么?我发给策展部评估一下,以后找机会合作。”

江焱:“行,回头找几个Less is more风格的发你。”

原来他也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事,陆辰辞笑笑,递给江焱一张名片:“加我微信吧。”

把江焱送到目的地,陆辰辞看到路边站着三张熟面孔:孟佳,田薇,于期。

孟佳和于期小手牵大手晃呀晃,甜到发腻,看样子是已经陷入热恋中。

陆辰辞和江焱一左一右下了车,帮他把后备箱打开,乐器拿了出来,然后一起朝门口那几位熟人走去。

孟佳看到陆辰辞很意外:“辰哥,你怎么来了?”

陆辰辞指了指江焱:“下班时遇上了,顺路捎他过来。你来看他们演出?”

孟佳有点害羞:“上次于期来给我演出捧场,今天我也来给他捧个场。”

于期热情跟陆辰辞寒喧,努力跟孟佳所有亲友都搞好关系。

田薇则主动跟江焱打招呼:“嗨~~江焱,我是你们乐队的粉丝哦!”

江焱看向她,眉毛微挑,表情似笑非笑:“有品位。”

聊了几句,江焱和于期就去后台做准备了。

孟佳问陆辰辞要不要一起去看,陆辰辞心想反正也没什么事,于是点头答应,问两位姑娘去哪里买票。

田薇乐了:“一看辰哥就不是Livehouse常客,现场哪能买到票。”

孟佳也不是Livehouse常客,她问田薇:“那怎么办?”

田薇胸有成竹:“等着,我去搞一张。”

她转身往Livehouse门口走去,跟一名戴鸭舌帽、背小挎包的男子聊了几句,然后朝陆辰辞招招手:“辰哥,加价能买到,要不要?”

陆辰辞买了人生中第一张黄牛票,跟两位姑娘一起进了场。

检票通过后,工作人员给陆辰辞一条绿色塑胶带,陆辰辞茫然接过,被田薇提醒:“辰哥,手环要戴上,方便中场进出。”

陆辰辞学着两位姑娘的样子,把这条手环戴在左手手腕上,跟百达翡丽鹦鹉螺贴在一起。

这是一场三支乐队的拼盘演出,他们进场晚了,第一支乐队已经登台,唱的正嗨,田薇兴冲冲拉着孟佳往前排挤,孟佳回头喊陆辰辞一起,陆辰辞朝她摆摆手,示意她去玩,不用管自己。

实在太吵了,不是他喜欢的环境。

陆辰辞只在上大学的时候进过一次Livehouse,是被朋友硬拉着去的,乌烟瘴气的环境和廉价刺耳的音响效果给他留下很糟糕的印象。时隔多年,音响效果似乎好了一些,但依然震耳欲聋;场内也不再有人抽烟,但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依然稀薄。

他站在靠近门口的位置,不到十分钟已经受不了了,转身离开这个鬼地方。

空谷Livehouse位于繁华地段,陆辰辞家的确离这里不远,就在三公里外一片闹中取静的高级住宅区。

在楼下轻食餐厅吃了晚饭,回到家费了好大劲都摘不下Livehouse那个手环,只好剪掉,随手丢在一边。

洗了个澡,换上家居服,拿了本书坐在沙发上,打算度过一个安静的周五晚上。

房间温度适宜,沙发很舒服,书也是自己喜欢的作家写的,可他发现自己一个字都看不下去。

他合上书,抬起头,看向客厅那面偌大的落地窗,窗外是车水马龙的城市夜景。

周五晚上,这座城市是繁华热闹的,然而这些热闹好像与自己无关。

或许也可以有关。

陆辰辞看了看时间,起身换了套可以外出的衣服,打算返回空谷Livehouse去看迷宫的演出。

走到门口,他突然想到什么,又回到衣帽间,换回白天穿过的衣服,用胶带把那条荧光绿手环重新粘好,系在手腕上,抓起车钥匙出了门。

凭着手环果然顺利进场,演出已经进行过半,环境依然没好到哪去,但扑面而来的音浪比先前进场时听到的顺耳多了。

小小的Livehouse已经爆满,观众们随着节奏整齐划一地晃动身体,很多人高举着手机拍摄视频。陆辰辞站在后排,仗着身高优势朝台上看去,一眼就看到了江焱。

他站在舞台中央偏右的位置,肩上挂着的吉他被甩在背后,面前是一架键盘,正在边弹边唱。

江焱有一张完全可以出道当偶像的脸,加上优越的身型和那款有点迷离有点拽的独特气质,属于放在人群里都能轻易吸引到异性目光那种。

但作为摇滚主唱的他,不仅只有引人注目的外表。

他的唱腔有种迷人的矛盾特质,声线沉静,松散,富有磁性,明明是一把适合煽情的小烟嗓,可偏偏唱出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只偶尔泄露出一点点忧伤情绪,被包裹在吉他和合成器音色的笼罩中,若隐若现,勾人探究。

一束光细碎地洒在他身上,他看着台下,却没有看向任何人,眼中似乎是自己音乐中的另一个世界。

这是一首颇具质感的英伦迷幻风格歌曲,音色高级,旋律不俗,音墙虽然厚重却并不刺耳,各方面都大大超乎陆辰辞的预期。

“别擦了 灰尘总会落下

别哭了 人总是要离别啊

别装了 窘态无处可藏

别想了 这对谁都太过勉强

我翻开一本从未读过的书

靡页上写满了那些荒废的年华

我跟在洒水车后听它唱歌

明天总会有人做出更傻的事吧

夕阳沉入地平线以下

忘了吧 忘了他 忘了她 忘了吧

啦 啦啦啦 啦啦啦 啦啦啦……

别浪了 灯在等你回家

别笑了 酒精让你大脑发芽

别问了 答案已在眼前

别睡了 梦里也回不到昨天……”

除了江焱,台上还有三位乐手:

站在江焱右侧的是孟佳新交的男朋友于期,他身材高大,那么大一把贝斯在他手里好像一只轻巧的玩具。这位贝斯手台风很稳,看起来很可靠的样子。

江焱左侧则是一位短发女孩,她的头发染成冰蓝色,身上挂着一把深紫色电吉他,手指在指板上翻飞,自信弹奏的样子又酷又飒。

鼓手坐在后面,只露出半张脸,表情严肃而投入,挥舞鼓棒的两只手倒是充满**。

一曲唱毕,江焱将背后的电吉他拽回身前,拨动几下琴弦,快速调好了音,然后越过键盘,拖着立麦走到舞台正中央:“我看你们蹦迪还没蹦够,要不要来首躁一点的?”

现场一阵欢呼,舞台后方大屏幕上闪出歌曲名:《Something in my head》

江焱踩下脚边的效果器,侧身朝贝斯和鼓手方向看去,于期点头回应,两人很有默契地同步开始扫弦,弹奏起一段以贝斯为主、略显压抑的低音Riff。鼓随后加入,像是某种压抑的情绪在暴发边缘疯狂撞击。随着主音吉他的solo响起,几近疯狂的情绪终于在一瞬间释放,音乐氛围从压抑转为狂躁。

长达约一分钟的器乐前奏之后,江焱对着立麦开唱。

这首歌听起来噪音感很重,节奏强劲,Riff旋律简单洗脑,非常能够煽动情绪、激发热情。江焱的嗓声充满桀骜不驯的张力,又苏又炸,舞台表现力也在手中吉他的加持下更上一层楼,整个人气场全开。

“There might be something

go through my head

But I don`t care

they never stop

There could be something

between you and me

But I don`t say

you`ll never know……”

弹奏间隙,他向前迈出半步,朝台下伸出一只手,观众里马上有数不清的手高高举起,隔空响应,恨不得将这间小小的Livehouse一口气掀翻。

主唱的互动让现场再度升温,前排开始pogo,几乎全场观众都在随着节奏晃动身体,尽情释放情绪。摇滚Live现场秒变迪厅,气氛一片欢脱。

陆辰辞没有跟着跳,但他不再觉得Livehouse的音乐刺耳,并且愿意理解并欣赏这种快乐——

置身于一场群体性浪漫的狂欢中,每个人身上的荷尔蒙都被点燃,所有好的、坏的情绪都化作喷薄而出的能量,在音浪中炸开成片的绚烂烟花。

一首狂躁的快节奏歌曲结束后,舞台灯光骤然熄灭,台上安静下来,台下观众大喊安可,还有人扯着嗓子喊:“江焱你好帅!”

陆辰辞意识到自己来晚了,只赶上最后两首歌,最多还有一首安可曲。

在全场的振臂高呼中,台上灯光再次亮起,江焱已经放下吉他,手持话筒站在舞台中央:

“老规矩,最后来一首cover。今晚我们要翻唱Ozzy Osbourne的《Goodbye to Romance》,这是1980年他与Randy Rhoads一起写的一首抒情摇滚曲目,非常经典。Randy Rhoads是一位天才吉他手,二十五岁英年早逝,但他影响了很多同行和后辈;Ozzy已经七十多岁了,今年将进行最后一轮全球巡演。这两位伟大的摇滚巨星生命长度不同,但同样拥有令人难以企及的浓度。这首歌,致敬伟大的生命力。”

Yesterday has been and gone

昨日已然揭过

Tommorow will I find the sun

明天会见到太阳吗

Or will it rain

还是会下雨

Everybody`s having fun

每个人都自得其乐

Except me, I`m the lonely one

只剩我孓然一身

I live in shame

活在遗憾之中

I say goodbye to romance, yeah

所以,再见,浪漫

Goodbye to friends, I tell you

再见,吾友

Goodbye to all the past

我要和过去的一切告别

I guess that we`ll meet

我相信我们终会再见

We`ll meet in the end

终会再见

I`ve been the king, I`ve been the clown

我曾贵为主宰,也曾沦为小丑

Now broken wings can`t hold me down

现如今折翼的我已不能飞翔

I`m free again

我已自由

The jester with the broken crown

弄臣手捧破碎的王冠

It won`t be me this time around

这次不会是我

To love in vain

爱的徒劳

I say goodbye to romance, yeah

所以,再见,浪漫

Goodbye to friends, I tell you

再见,吾友

Goodbye to all the past

我要和过去的一切告别

I guess that we`ll meet

我相信我们终会再见

We`ll meet in the end

终会再见

……

虽然摇滚乐不像流行歌曲那么凸显人声,但主唱嗓音控制对歌曲的诠释依然非常重要。唱得好听还不够,如果只有一把好嗓子却没有自己的特点,很容易被吐槽“太过流行,不够摇滚”。而如果为了塑造个性而往高冷、脆弱、激昂、神经质的方向去走,又很容易把握不好尺度,呈现出矫揉造作的听感,招人诟病。

这方面江焱是个很优秀的摇滚乐队主唱。

他的嗓音跟台风一样看似随意,实则稳定而流畅,并没有刻意塑造个人风格,而是在不同歌曲上有不同的情绪表达。

这种毫不做作的情绪表达反倒成为一种很鲜明的特质,让台下的乐迷们为之痴狂。

一首《Goodbye to Romance》唱毕,迷宫乐队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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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东西好难写,好难写。文盲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