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過個十幾年, 擺玫瑰鋪蠟燭,也許不是什麽罕見的事情,但放到現在, 絕對是讓人大開眼界的行為。
史密斯在人群中十分閃亮,四周除了省團的演員之外,還有經過的路人,看到這陣勢,都停下來看熱鬧。
“這是在幹嘛呢?”
“求愛唄!沒看到地上那個大愛心嗎?老外就是直接!”
“這老外長得還挺好看。”
“聽說還很有錢!”
……
史密斯確實是在追求喬楚。
在他去年看到報紙的時候,她就已經深深刻在他腦海中。他本以為,自己也許是像那些歌舞劇愛好者一樣, 是被角色造型所吸引。
可如果隻是這樣, 為什麽這麽久了,那種感覺還是沒有半點淡去呢?這種感覺太不可思議了, 於是他千裏迢迢來到華國, 希望有一個驗證。
前幾天的那場表演,是和他在報紙上看到的完全不同,可他依然被震撼了。等到上台獻花,跟喬楚本人麵對麵交流時, 他心跳加速,人生第一次這麽緊張。
他覺得自己應該再謹慎一點, 所以又給了自己幾天時間,結果每天晚上,夢裏都是她抱著花衝他微笑的樣子。
就在今天再次從夢裏醒來後, 他確定了,這就是愛!
周圍很多人, 但史密斯眼裏隻有前麵的少女, 他上前一步, 迫不及待地表達了自己的心意。
“哎喲,這、這到底是在說啥?”
“聽不懂聽不懂。”
“這有啥,你看他這表情,我估計肯定就是在表白!”
雖然語言不通,但史密斯眼裏那熾烈的感情,但凡沒近視的都能看見。
圍觀群眾好奇得要命,好不容易等到那外國青年說完,都十分期待喬楚的回應。
然而,他們隻見喬楚臉上沒有半點尷尬,微笑著說了兩句英文,那外國青年一臉震驚,隨後肅然起敬,又說了點什麽。
“哎我聽懂了一個詞!‘sorry’!我聽到他說了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