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春海覺得盛傑很眼熟,隻是如今的盛傑和一年前的盛傑又有了很大的不同。
在付善瀧身邊曆練過後,盛傑有一種脫胎換骨的感覺,現在的他氣質超脫,隻要不說話,絕對像漫畫裏頭的小王子一樣。
記春海還在想這位是不是在哪兒見過,旁邊的洪明珠挽住了他的胳膊,對付星宇道:“星宇少爺,這是我男朋友。不出意外的話我們五月份就要結婚了。到時候還請星宇少爺和太爺來主持婚禮……畢竟,如果不是少爺,我還不會遇上這麽好的男人呢。”
記春海感動地握住洪明珠的手,“明珠!該感謝的是我,能遇上你是我的榮幸。”
記春海嘴上說著甜言蜜語,心裏反感得要命。誰不知道洪明珠比男人還不要臉,這麽一雙大破鞋現在要讓他穿上,他的臉早就丟光了好嗎?
都怪記東源那個混蛋!想和付家攀上又沒有那個本事,就從姓洪的下手,偏偏自己看不上洪明珠,把他給推出來。
“敝人記春海!付少爺……久仰大名。”記春海挺紳士地伸出手來要和付星宇握手。付星宇沒有握,他覺得這個名字有些耳熟。付星宇稍微思索片刻後,看向旁邊的盛傑,盛傑微微一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原來是他啊!付星宇記起來了。他說怎麽這麽熟悉,原來……他們早就打過交道的。一年前自己攛掇了鳳城那邊的朋友,把姓記的這小子給狠狠收拾了一頓。
怎麽一年而已,這小子又跑京城來蹦躂了,還要和洪明珠結婚?
敢和洪明珠結婚的,絕不是因為什麽愛情。肯定是為了借洪家的關係!付星宇心裏馬上就有了數,看來……這姓記的家裏還挺有膽色和魄力的。
記春海伸出去的手一直沒有人理會,他難免有些尷尬。和洪明珠談戀愛也有兩個月了,這還是第一次遇到付家的人。他想好好表現一下的,最好能在姓付的麵前留下好印象,到時候他完全可以甩掉記東源自己單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