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精假少爺手握團寵劇本

第28章 小戲精重生第二十八章

字體:16+-

寧家的大門兩邊,各自裝著個監控,全方位無死角地拍著門前一大片,範圍覆蓋到樓梯。正是因為這兩個監控的威脅,寧大伯與大伯母才沒敢過分。

安星繞過兩人,站到寧榮旁邊。

男生比他高出一頭,身材也十分強壯,雖然比不上他沉哥有安全感,但也聊勝於無啦。

安星理直氣壯地推了推寧榮,讓他去前麵擋著。

寧榮:……

沒注意到兩個男生間的小動作,寧大伯氣勢洶洶地看著眼前的兩人,大聲道:

“什麽民法典!不用跟我講這些,誰知道你們是不是騙人的!我隻知道,這小子根本就不是我弟弟的兒子,不是寧家的種!”

劉芸也在一旁聲援丈夫。

“沒錯!既然當年不小心在醫院抱錯了,現在當然得換回來!房子要是給這小子,誰知道他會不會把房子賣了帶著錢跑掉!房子不能給他!”

安星撇了撇嘴。

其實,換一家人攤上這種事,劉芸的提議不無道理。

首先,當年兩個孩子是意外抱錯,所有人都不知情,直到寧家夫妻去世,真相才被知曉。

寧榮與寧家夫妻的確構成收養關係,他應當是法律意義上的第一繼承人。但從情理的角度來說,如果親兒子仍舊在世,那親兒子就活該拿不到自己父母的遺產嗎?

假如寧榮不是個好人,繼承了寧家的房子,直接賣掉拿錢跑了,那寧家的親兒子怎麽辦?

也許他永遠不知道真相,也許他知道真相後找來,既失去了父母,也再找不到父母留下的痕跡。

那麽,由寧家夫妻的親人暫時保管房子,直到寧家的孩子找到,再坐一起商量,確實是比較好的方式。

但這些假設成立的前提是——寧榮真的狼心狗肺,以及寧家其他人沒有私心。

寧榮:“我說過了,我會找到爸媽的孩子,與他商議爸媽遺產的繼承問題。到那個時候,你們做為爸媽僅剩的親人,我會邀請你們見證的。”